[摘 要] 在全球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我国已经开始进入汽车时代,汽车保险业务经营的好坏,不仅事关保险公司自身的经济效益和发展,也影响到保险职能作用的发挥及社会效益的实现,对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如何借鉴国际上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先进经验来改进我国传统的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服务成本,已成为摆在我国汽车保险从业人员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1国际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模式 1)车险更充分体现了保险的补偿和保障功能。从第一份汽车保险保单第三者责任险保单到政府强制责任保险,再到汽车保险局的成立或未得到赔偿判决基金建立,再到无过失责任保险,无不体现了车险为保障受害人因车险损失能得到赔偿而做得努力。当然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是国外各大保险公司把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在防灾防损上,通过降低事故发生率来实现自己的利润。而当客户出险时,保险公司会以各种方给客户提供方便,比如在定损前,预先赔付,还有在客户修车时提供替代车服务,这不仅给受害者以赔偿,更体现了保险公司的人性关怀,从而提高了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此,国外很多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是负利润,而是依靠资本市场盈利来弥补这一亏损的。 2)车险费率厘定因素众多而各国侧重不同。通过观察我们可以发现:各发达国家的车险费率厘定均由多种因素决定,基本上都包括:车辆保养情况、行驶区域、车型、历史赔付纪录、年行驶里程数,驾驶人年龄、职业、性别、驾驶年限、投保人不动产拥有情况、信用记录和结婚年限等等。而各国由于国情不同,其侧重点也不同。美国是一个倡导法治和自由的国家,且注重尊重人的个性,而美国人行事又较为散漫,所以美国的车险费率厘定更多考虑人的因素,同一辆汽车,由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不同,保险费率可以相差3倍。而日尔曼人的行事谨慎是世界有名的,德国的车险出险率非常低,因此德国车险定价中车型是最重要的因素,其变动幅度最高可达2700%。 3)车险营销以代理为主以服务竞争。各发达国家车险销售均主要依靠代理机构,特别是德国由代理机构销售的保单占到总保单的87.4%。随着科技的发展,各国保险公司也不断探索新的销售方式,电话直销,网络直销的份额开始不断上升,美国网络销售的车险保单已占到总业务的30%。发达国家车险市场激烈的竞争,使各大保险公司由价格竞争转到服务竞争。美国务保险公司提供种类繁多的细分保险项目,供投保人依据自己的情况与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组合,而且当投保人出险时,向投保人提供替代车服务,给投保人最大的便利。英国保险公司最先免费为投保人检查车辆,防灾防损意识领先。而法国汽车保险业以社会管理功能突出而著称。 .2国际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模式的特点 国外专业从事车险理赔服务的机构数量较多,而且分工很细。保险公司与外部机构基于各自的利益,为达到使客户满意这一共同目的,特别重视相互之间的合作他们既各司其职,又特别注重信息、资源的共享。 .2.1查勘、定损环节方面的合作 查勘、定损工作作为理赔服务的第一环,实际上也是保险公司对案件是否赔偿、赔偿多少的第一关,它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理赔案件的数量、结案的速度、社会影响、品牌效应等诸多方面,所以,保险公司都非常重视这一环节。为了应付大量繁琐的查勘、定损工作,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保险公司普遍采用了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的模式。 .2.2信息技术开发环节的合作 1)提高查勘调度的合理性和时效性。美国第四大车险经营公司Progressive 公司,采用GPS定位技术确定查勘人员位置,通过智能排班系统,查勘人员在很短时间内派到出险现场,另外,通过电脑网络,查询修理厂的排班情况,及时为客户提供送修服务 2)提高查勘定损的准确性。德国安联集团一直使用Audatex系统(现属于美国ADP公司),近期还使用Glassmatix估损系统,保证了车险理赔的规范、透明。 3)提高接报案的及时性和方便性。日本安田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在车险理赔中使用24小时工作的事故受理报告系统,该系统与全国各地的14个理赔中心及全国252个理赔终端的远程计算机系统对应,客户从任何理赔终端都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处理结果,并在7日内得到赔款。 4)提高查勘定损效率。在我国的台湾地区,车险理赔已经开始启用远程定损系统,通过因特网传送,实现保险公司定损员既可以当场定损,又可以进行网上远程定损,客户和修理厂还可以上网查询定损结果和配件价格、甚至购买配件等功能。 .2.3提供多样化服务环节方面的合作 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是现代车险理赔的一大特点,其中,衍生 服务已成为竞争的主要手段。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的当属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市场,美国保险公司与银行、电信、医院、警署、维修厂、玻璃店、救援公司、急救中心等外部机构的合作非常普遍。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美国还出现了一种专门为汽车保险公司做损余处理的公司。大量专业机构的存在不仅提高了保险业的总体水平,而且促进了保险保障质量的提高和保险服务成本的降低。 .3现在我国汽车保险服务模式特点 由于机动车辆具有流动性的特点,要求保险公司在经营,特别是在提供服务方面要建立和完善与机动车辆特点相适应的服务体系或者服务机制,做好机动车辆出险后的处理工作。这种服务体系或机制主要是围绕在保险车辆出险后及时的援救、查勘、定损和修复方面,同时,还包括处理涉及第三者责任的案件。目前,我国较为成熟和流行的模式是以保险公司自主理赔为主导的理赔服务模式,其特点为: 1)各自建立自己的服务热线,对被保险人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务,通过热线接受报案。 2)各自建立自己的查勘队伍,自身配备齐全的查勘车辆和相应设备,接受 自身客户服务中心的调度和现场查勘定损。 3)各自建立自己的车辆零配件报价中心,针对车险赔付项目所占比重高,对车险赔付率和经营利润影响大,同时又是最容易产生暴利的零配件赔款,各家保险公司都非常重视,组织专人从事汽车配件价格的收集、报价和核价工作。 4)查勘定损的某个环节或服务辐射不到的某个领域才交由公估公司、物价部门、修理厂、调查公司等外部机构去完成。 .4现在我国汽车保险服务模式的分析 .4.1现在我国汽车保险服务模式的利弊 1)自主理赔。即由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负责事故的检验和损失理算。这种方式在我国保险业发展初期曾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明显带有一系列特定历史时期的烙印。随着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全球经济一体化对中国产生了巨大影响,国际上先进的理赔估损方法和理念不断传入国内被保险人的保险消费意识也不断提高,这种模式的弊端便日益凸现出来,主要表现在: (1)资金投入大、工作效率低、经济效益差。对于保险公司自身来说,从展业到承保,从定损到核赔,每个环节都抓在手里,大而全的模式造成效率低下。庞大的理赔队伍,加上查勘车辆、设备的相应配置,大量的人力、物力处理烦琐的估损理赔事务,导致其内部管理和经营核算的经济效益差,还常常出现业务人员查勘看不过来、估损定不过来、材料交不过来的不正常现象。这种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性与我国保险公司要做大做强、参与国际竞争,培养核心竞争力、走专业化经营道路的要求相比,是不相适应的。 (2)理赔业务透明度差,有失公正。汽车保险的定损理赔不同于其他社会生产项目其涉及的利益面广、专业性强,理算类别多,这就要求理赔业务公开、透明。保险公司自己定损,就好比保险公司既做“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对于被保险人来说,意味着定损结果违背了公正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对于这种矛盾,即使保险公司的定损结论是合理的,也往往难以令被保险人信服,导致了理赔工作中易产生纠纷。尤其是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这种弊端就愈加突出。 2)物价评估。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物价部门强制定损。这种方式用得比较少,因为保险双方当事人都不认可、不欢迎。中国保监会也曾发文予以抵制。 3)保险公估。即由专业的保险公估公司接受保险当事人的委托,负责汽车的损失检验和理算工作,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这种做法的好处有:(1)可以减少理赔纠纷。由没有利益关系的公估人负责查勘、定损工作,能够更好地体现保险公司合同公平的特点,使理赔过程公开、透明,避免了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防止以权谋私。(2)完善了保险市场结构。由专业公司负责查勘、定损工作,能够更好地体现社会分工的专业化,同时可以促进保险公估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保险市场结构。(3)可以促进保险公司优化内部结构,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由于保险公司是按实际发生的检验工作量向公估公司支付检验费用的,因此能更如实反映经营的真实情况,避免保险公司配备固定的检验人员和相关设备可能产生的不必要的费用开支和增加的固定经营成本。 .4.2我国车险理赔服务模式存在的弊端的解决方法 1)积极鼓励汽车保险业务创新。不断开发和创新保险商品是保险公司保持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必要保证,业务创新是保险公司的生命线。目前,由于我国对保险业施行较为严格的监管制度,保险公司新开发的保险品种必须经监管部门审批后才能投入市场运作,保险公司创新空间较为狭窄。对业务创新监管过严,限制太多,不仅降低了保险业务创新的效率,影响保险公司业务创新的积极性,同时也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保险市场的活跃与发展。 2)加强保险监管和行业自律,规范竞争行为。我国民族保险业发展很快已初具规模,但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擅自设立营业机构、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无序 竞争、不规范竞争、误导消费者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会形成保险经营风险,同时也损害了保险行业的社会信誉,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怠,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需要做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健全法律法规,目前国内保险业中的法律透明度与世界贸易组织的透明度原则还有距离,现在很多是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的,按照国际惯例,为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必须按规定予以修改。加强市场监督检查,保险监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增强监管的透明度、公开性,提高监管效率,为中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同时,保监部门应严厉查处汽车保险业务中违法违规行为,对危害汽车保险市场的一些突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如中介人明折暗扣、保险公司为争取业务大打价格战及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加大查处力度,以维护汽车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为我国民族汽车保险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3)建立地区性或国家性的行业组织。该组织应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并赋予一定的管理权限,将保险条款、费率、同业自律、规范市场竞争等问题统一管理起来,使国家的保险监管和行业自律双管齐下,提高监管的成效。 )加快培训专业车险人才,提高车险从业人员素质。保险市场国际化后对保险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险人员不仅要有熟练的专业技术,还要有较强的应变能力;不仅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有一定的理论知识;不仅能熟练掌握国内车险的条款、费率、实务,还要能了解国际通行的车险先进管理办法,做到一专多能,更加适应中国车险市场的需要。保险市场国际化后对保险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险人员不仅要有熟练的专业技术,还要有较强的应变能力;不仅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有一定的理论知识;不仅能熟练掌握国内车险的条款、费率、实务,还要能了解国际通行的车险先进管理办法,做到一专多能,更加适应中国车险市场的需要。另外,准确的市场定位。准确的市场定位是保证车险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的重要根本,是关系保险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关键问题。严格监管的市场中保险人也可进行市场定位,但受到一定限制,市场化经营下则可充分通过市场定位来实现自身的经营目标。市场定位包括价格与手续费定位、服务定位。不同公司将有不同的市场定位,例如小、新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定位于部分客户,通过特色化、个性化服务来吸引目标客户;大公司则可在不同客户群体之间实行差别化,用差别化应对小公司的特色化,而又不对其原有业务规模造成太大影响。在此有必须提到服务定位,市场化经营下服务竞争将愈发 重要,有观点认为市场化经营下保险人应提供全方位服务,作为一种趋势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在目前车险费率刚刚放开的情况下,各保险公司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凸出个性化服务上逐步过渡到全面服务否则就将本末倒置。 .5现在我国汽车保险服务模式的发展策略 1)查勘定损和理算分离。 我们的汽车保险要走国际化道路,有必要汽车保险的检查从保险理赔中分离出去,由承保机动车损失检验的专业的保险公估公司负责,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公估公司的检验报告进行理算,由没有利益的第三方进行检验工作,实现保险公司的公正原则,避免理赔时的不必要的纠纷;其次由专业的人员负责查勘和定损工作更能体现社会分工和专业化服务趋势。 2)加大车险理赔信息系统环节的开发。目前少数大的保险公司启动了网络远程定损,当被保险车辆在任何地方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可以直接在投保地保险公司通过网上远程进行定损理赔工作,这样提高了效率,极大地方便了被保险人。所以面对国际竞争压力我们必须利用网络信息化提高查勘调度的合理性、时效性和准确性,特别是各保险公司要建立好自己的修理零配件的报价系统,建好技术支撑,打造专业品牌。提高保险车 辆出现后报案的及时性和方便性。从而提高查勘定损的效率和车险理赔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3 )提高理赔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公司内控制度。理赔工作技术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信誉和车险业务,车险理赔工作对理赔人员的个人修养,业务本质都有重要的要求。理赔人员应该精通汽车保险法规,保险条款,相关专业知识,并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理赔要做到“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对客户热情,诚恳。同时各保险公司要定期对理赔的每个环节进行综合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和车险理赔综合查询制度。同时进行客户理赔满意度调查。通过一种定期和不定期的对被保险人进行问卷调查方式,以全面了解被保险人的满意程度,更重要的是通过回收问卷,并对此进行分析去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改善和提高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水平。 4)提升理赔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新出台的《保险法》更加注重保护消费者的求偿权,客观上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险公司在核赔环节中,要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适当将规则放宽,做到“应赔尽赔,不拖赔,不惜赔,甚至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找理由赔付”同时,要在准确合理的基础上,突出一个“快”字,为客户解决后顾之忧。要持续推动以便捷、快速、高效的理赔服务作为提升服务水平的标志性工程,扩大便捷服务范围,简化理赔单证和手续。提高理赔案件处理时效,增加客户满意度,从整体上做到提高客户理赔服务质量。 .我国汽车保险服务的发展趋势及变革探讨 .1我国保险市场环境的变化对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变革要求 保险市场环境的千变万化影响着我国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发展。 .1.1政策和法律环境的变化 1)监管机关加大保险市场开发力度,保险市场空前活跃。随着我国加入WTO,中国保险市场已面临着全面开放的压力。为迎接这种挑战,实施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把中国的保险业做大做强,中国保监会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措施,保险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保险主体迅速增加,保险公司的经营区域也全面开放,车险条款费率制度的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保险中介机构更是犹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借鉴国际经验,在更高层次上加强保险公司与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发展业务合作关系成为中国保险业提高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2)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汽车保险的理赔服务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该法规定了实行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强调以人为本,尊重生命,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赔偿标准将大幅度提高;实行事故现场的快速处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可以预见,随着法定保险的实施,车辆承保数量将大幅增加,出险案件量也将之上升;同时新法的实施,对现场查勘的要求和技能也将大大提高;2004年查勘工作量势必大幅度提高。如何适应新的法律条件下的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成为每家产险公司都必须面对的问题。 .1.2竞争环境的变化 1)保险人供给主体空前增加,竞争压力加大。2004年,保险市场中有个非常突出的变化,就是保险供给主体大为增加。取消保险公司区域性经营,分支机构批设放松,使得原被限定在一定区域经营的保险公司,纷纷在全国各大、中城市设立机构,保险市场的竞争已达到白热化。费率大幅下降,利润大幅下滑,车险经营已出现大面积亏损。 2)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明显滞后于承保,多数保险公司内部提倡与中介机构合作。随着保险市场中供给主体的增加,将会出现这样一种状况:无论是新成立的保险公司还是新进入的外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运作初期由于成本等硬约束,都不可能自给自足的配备与其承保的标的相应的专业理赔人员;由于新的供给主体的增加,原有的保险公司利润下降,从而使其所拥有或储备更多的理赔人员变得不经济;新的供给主体将使原已不足的合格理赔人员更加稀缺,使用、储备理赔人员的成本上升,理赔人员的流动性加大。当承保业务迅速发展以后,理赔工作不配套往往会影响保险业的发展。实践证明,像过去那样单纯依靠保险公司内部的理赔人员处理理赔案件,已经满足不了日益发展的理赔工作的需要。理赔与承保的不同步发展,成为保险公司为提高经济效益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借鉴保险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强与中介机构的相互合作,日益成为众多保险公司的制度性安排。 3)客户对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我国已经开始进入汽车工业时代,汽车已成为社会经济及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们对汽车的消费越来越普遍,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保险公司为了车险业务的发展,也把满足投保人的服务需求,作为竞争的重要手段。只有在同等的成本条件下,提供比竞争对手更好的保险服务,才能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社会分工日益专业化,为保险公司降低交易和服务成本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2发展我国车险公估业的对策 .2.1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 利用政府资源促进行业和企业的发展,是每个行业和企业都值得关注和研究的课题。专业的公估机构应催请保监会尽快明确公估公司的法律地位,使其能作为专业机构独立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受交警、物价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干扰。 .2.2顺应市场变化,满足市场需要 机动车辆损失与其他保险损失相比存在金额相对较小的特点,所以,从经营角度看,保险公司能够支付的检验费用有限。公估公司在收费方面切勿“狮子大开口”,而应当以专业和优质服务获取较大的业务量,通过较大的业务量来降低成本和收费。 .2.3提高服务水平,拓宽服务领域 为了更好地拓展市场,公估公司之间应注意加强合作与交流,应在以下方面为保险公司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1)研究如何降低修理成本。公估公司应通过日常的公估定损,对在我国使用较广的几种主导车型的事故发生概率、损失和修理费用等方面进行统计、分类和研究,并通过修复各种碰撞试验车辆和实际事故受损车辆,来确定汽车的受损程度和可修复性,从中找出最适当的维修方法,然后将这些研究成果提供给各修理厂家并向委托人公开。 (2)形成修理零配件的报价体系。目前,我国汽车修配市场,汽车零配件价格较为混乱,正厂件和副厂件价格相差数倍,保险公司和车主难以准确区分各类零配件的等级, 使修车质量得不到保证。为此,公估公司应加强与各汽车商及其零配件商的联系和沟通,对零配件的价格和零配件供应商的相关情况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及时颁布,形成高效、准确的零配件报价体系。 (3)制定修理费的工时定额。在零配件价格确定后,如何准确确定人工费用将直接关系到修理成本。公估公司应与当地的汽车维修协会联系、沟通,结合当地的人员工资水平、费用水平和修理厂的等级,共同制定修理费的工时定额,为确定汽车修理的人工费用提供价格依据。 .2.4培养专业人才,注重职业道德 车险公估是一个具有较强专业性的工作,公估人员应具有必要的机动车辆维修专业知识、保险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医学知识、相当的表达能力、谈判技巧,同时更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我国,车险理赔领域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缺乏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经常出现理赔人员被修理厂或者被保险人收买,与其串通,损害保险公司利益的现象。所以,公估人能否树立良好的信用是公估人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另一个关键因素,甚至可以说是决定性因素。 .2.5注重技术支撑,打造专业品牌 车险公估不同于其他财产保险公估。车险公估的标的物单一,但品牌繁多,车辆损失核定和零配件价格复杂,出险率高、流动性强、出险地点不确定,第三者责任事故频繁、事故医疗费用审核、伤残等级的认定事宜多,导致车险理赔工作量大,投入资金多,经营成本高,使机动车辆保险的理赔成为保险业运用高技 术手段的试验田。目前,利用IC卡及其技术支持系统进行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利用电脑进行远程核保核赔的先进技术在我国已开始推广。车险公估公司要努力推进和完善这些新的技术手段,提高车险公估的技术含量,保证保險公估的专业品质,增强公估业的竞争力。 .2.6提升管理水平,使效率效益并重 车险是个精细管理化险种,风险小且相对稳定,可控性大。必须不断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才能取得良好的效益。公估公司应在车险理赔管理方面多做总结和交流,形成自己的管理特色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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