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采购合同
----支付方式:客户管理---基本设置---分类属性设置---支付方式
----申请原因:供应链设置---基本设置---原因设置采购原因
处理说明:
1、部门、采购员:两者之间可以没有关联关系,采购员可以不是选择的部门下的人员,支持跨部门。
2、源单类型:可以是无来源、采购询价单、采购计划,一个采购询价单只能有一个源单类型,但可以关联多个单据,如选择源单类型为采购询价单时,可以关联多个采购询价单。
3、选择源单据时,自动带出关联单据的基本信息:供应商、采购类别、采购员、部门(选择)、交货方式、运送方式、结算方式、是否为增值税,带出的信息可修改。
4、采购合同明细:可以从采购计划或采购询价单中关联选出,可以关联多个单据中的部分或全部明细,其中:物品编号、物品名称、规格、需求(计划)数量、单位、需求(计划)日期、申请原因由关联明细自动带出,源单编号为对应单据的编号,源单序号为对应单据中明细的序号。
(1)单价、含税价、税率从源单明细自动关联带出,可以修改。(若添加关联单据之外的明细时则在选择物品时自动从物品表带出)
(2)金额、税额、含税金额:自动计算,不可修改。金额=数量*单价,税额=金额*税率,含税金额=数量*含税单价。
5、也可以直接添加关联单据之外的物品。
6、合计信息:采购数量合计、含税金额合计、金额合计、税额合计为明细中的数量、含税金额、金额、税额的合计。整单折扣%为手工输入,折扣金额=含税金额合计*(1-整单折扣),折后含税金额合计=含税金额合计*折扣。
7、合同可以仅仅是一个框架协议,也就是说可以没有物品明细。
8、如果源单为采购计划,则单据确认时应回写更新采购计划中的已订购数量
(2)采购合同列表
----单据状态为执行且已经被其他单据调用了的单据不能进行修改或删除操作。可能调用采购合同的模块有:采购订单
7.采购订单 (1)新建采购订单
处理说明:
1、部门、采购员:两者之间可以没有关联关系,采购员可以不是选择的部门下的人员,支持跨部门。
2、源单类型:可以是无来源、采购申请、采购询价单、采购计划、采购合同,一个采购订单只能有一个源单类型,但可以关联对应同一个供应商的多个单据,如选择源单类型为采购询价单时,可以关联多个采购询价单。
3、选择源单据时,自动带出关联单据的基本信息,如:供应商、采购类别、采购员、部门(选择)、交货方式、运送方式、结算方式、是否为增值税,带出的信息不可修改。
4、采购订单明细:可以从源单关联选出,可以关联多个单据中的部分或全部明细,其中:物品编号、物品名称、规格、需求(计划)数量、单位、需求(计划)日期、申请原因由关联明细自动带出,源单编号为对应单据的编号,源单序号为对应单据中明细的序号。
(1)单价、含税价、税率从源单明细自动关联带出,可以修改。(若添加关联单据之外的明细时则在选择物品时自动从物品表带出)
(2)金额、税额、含税金额:自动计算,不可修改。金额=数量*单价,税额=单价*税率,含税金额=数量*含税价
5、也可以直接添加源单之外的物品。
6、合计信息:采购数量合计、含税金额合计、金额合计、税额合计为明细中的数量、含税金额、金额、税额的合计。整单折扣%为手工输入,折扣金额=含税金额合计*(1-整单折扣),折后含税金额合计=含税金额合计*折扣。其他费用支出合计为手工输入。
7、单据确认时,如果源单类型为采购计划或采购合同,则自动更新对应采购计划或采购合同明细中的已订购数量。
8、确认订单时,更新对应的物品在分仓存量表。
(2)采购订单列表
----只有经过确认的采购订单才能在历史价格中出现。
单据状态为执行且已经被其他单据调用了的单据不能进行修改或删除操作。可能调用采购合同的模块有:采购到货通知单。
8.采购到货 (1)新建采购到货单
----所属项目:在项目管理中设置
(2)采购到货单列表
----单据状态为执行且已经被其他单据调用了的单据不能进行修改或删除操作。可能调用采购合同的模块有:采购退货单、采购入库单(库存)。
9.采购退货 (1)新建采购退货单;(2)采购退货单列表
12.采购查询
(1)采购价格分析;(2)采购汇总查询;(3)到货汇总查询;(4)在途物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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