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协同OA软件系统评标 一、评标原则:坚守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评标原则,坚决反对不正当竞争。 二、评标内容:报价文件符合性、公司实力、技术实力、需求满足程度、售后服务等综合性评审。 三、评标方法:评标小组将严格按照评标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综合评价。报价单位对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推论、理解与采购人无关。 2.1.2定标 一、评标小组将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企业资质、软件技术与功能、最终报价、售后服务等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成交单位。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对采购项目做出评标结论确定成交人。 二、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报价人最终成交。 三、招标人无须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报价文件。 2.1.3谈判、评审过程保密 一、谈判评审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报价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报价人或谈判小组以外的其他人员透露。 二、在谈判评协同OA办公自动化软件系统审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人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合同签订 一、授予合同的顺序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审查的结果将合同授予排名第一的报价人。排名第一的报价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拖延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报价人。排名第二的报价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三的报价人。 二、采购人拒绝报价的权利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有权拒绝所有报价,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报价人: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三、成交通知 在确定成交人后三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选定的协同OA办公自动化软件系统成交人。 四、签订合同 成交人应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在采购人公司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署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否则按报价后撤回报价处理。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成交人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六、报价人一旦成交,签订合同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否则将被视为成交后撤回报价处理。 七、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3询问和质疑 一、报价人有权就竞争性谈判程序或签订合同的事宜提出质疑。 二、报价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三、协同OA办公自动化软件系统报价人在收到谈判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谈判文件后以书面形式(须包括书面文字、传真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下同)在2014年8月15日16:00时之前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根据审核的结果以书面形式答复对谈判文件提出的技术答疑中的问题,并发至所有参加谈判的单位 2.4通知 对与本协同OA办公自动化软件系统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报价人,联系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以报价人提供的为准。收到通知的报价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2.5保密和披露 一、报价人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竞争性谈判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竞争性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二、采购人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报价书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 三、采购人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人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人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同的资料、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成交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同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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