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通过业务外包的形式实施专业化管理,通过专业化、集约式经营提高服务水平降低管理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社会发展及消费者的需求,但在实际运作中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
1、外包服务质量难以控制。一般外包都是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通过对投标方服务质量、价格、资信等方面评估最终确定合作方。但是一旦决定了合作方,实际质量是难以控制的,通常只能控制对方的管理者或代表,操作作业者是较难控制的,最直接干活的人可以听也可以不听物业公司的指导与要求,使质量在第一现场难以控制。最为关键的是这些所谓的专业化公司的员工并不一定接受过专业化的培训,导致专业化的服务停留在较低水平,而达不到物管企业原来的期望。也许有的人会说可以把服务要求写在合同上,要求专业公司按合同来进行,这样就容易控制,这种做法容易使专业公司把合同条款当作最终的工作目标,而不能与时俱进,这与物业管理企业的以客户为导向的服务宗旨是不一致的。检测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依据是客户的满意度,满意度的高低很大程度与客户的心情、行业的约束、物业管理员的素质等因素有关,这需要服务方具有预见性、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性及强有力的引导能力。而实际上按过程、程序及合同条款实施管理很难满足对不确定因素的处理。比如清洁工在清洁时遇上需要帮忙的客户,外包单位的清洁工往往没本单位自己的清洁工乐于帮忙,因为本单位往往经常会把对以客户为导向的一些理念灌输到职工的思想行为上,本单位的职工还有主人翁的责任感。在一些机电维修上,比如电梯维修一般合同期是一年,外包的公司往往只保证一年之内不出问题就行,而对电梯缺乏整体计划统筹的维护意识。
2、外包往往较难体现公司的形象及文化。比如秩序维护员,一般一些大的物业公司都是自己组建秩序维护员,穿统一制服,从而形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并且把企业的各种服务理念也灌输到秩序维护员的日常服务上。如果秩序维护员服务外包,只能穿秩序维护员公司的制服及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体现不了公司的形象及公司的企业文化。
3、服务时间相对滞后。主要是因为承包方和发包方在沟通上一般是有一定的程序,同时双方一般不在同一地点。比如绿化外包给一个绿化公司,绿化公司每周派人来工作两次,但遇上物业公司要搞活动或其他突发事件等,物业公司一般是先通知绿化公司主管,然后绿化公司主管再通知他的下属员工来进行作业,这样至少要推迟半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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