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XXX 一人出资,设立的深圳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公司名称:深圳X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 住所:深圳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服装设计、服装加工、服装生产、服装销售、皮革销售、代理品牌销售、商品批发零售、连锁店经营、服装配饰鞋帽设计、服装配饰鞋帽销售、饰品设计、饰品销售、网络经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建筑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10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注一人有限公司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一)股东姓名(名称):XXX (二)股东缴纳的出资额:10 万元人民币 (三)股东出资时间:2011年09月13日 (四)出资方式如下:1、货币:10 万元,占100 %。 第八条 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决定或更换监事; (三)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员工的工资;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其他职权。(注:由股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自定) 第九条股东是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十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长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建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十三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 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四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或经理)(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五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 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注:本章节内容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一并列明。) 第十七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一式 两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亲笔签名、盖公章:
年 月 日
信息发布:广州名易软件有限公司 http://www.myidp.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