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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企业会计制度

小型企业会计制度:为了提高小型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充分发挥会计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制定本小型企业会计制度。

一、小型企业会计制度总说明

(一)本小型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本小型企业会计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二)符合本小型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按照本小型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三)小企业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小型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

 (四)小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五)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办法》的规定执行。

  (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本小型企业会计制度所称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会计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小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或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期末,小企业的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

 (八)小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九)小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十)小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6、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7、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8、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9、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10、小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应按照本小型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1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12、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 13、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性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十一)小企业如发生非货币性交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支付补价的小企业,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收到补价的小企业,应按以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应确认的损益=补价×[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3、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等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十二)小企业如发生债务重组事项,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如果债务人以多项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按取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进行分配,按分配后的价值作为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分别情况处理:  (1)作为债务人,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付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2)作为债权人,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十三)本小型企业会计制度中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的备抵项目(如坏账准备等);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金额。

 (十四)小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1、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2、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小型企业会计制度已有规定外,在不违反本小型企业会计制度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3、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应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十五)小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除应当包括本小型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外,还应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本制度中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是指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 小企业应按照本小型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十六)执行本制度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应按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小型企业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顺序号 编号 名称(一)资产类 1  1001   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9   其他货币资金    100901  外埠存款    100902  银行本票存款    100903  银行汇票存款    100904  信用卡存款    100905  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100906  存出投资款  4  1101   短期投资    110101  股票    110102  债券    110103  基金    110110  其他 5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6  1111   应收票据 7  1121   应收股息 8  1131   应收账款 9  1133   其他应收款 10 1141   坏账准备 11 1201   在途物资 12 1211   材料 13 1231   低值易耗品 14 1243   库存商品 15 1244   商品进销差价 16 1251   委托加工物资 17 1261   委托代销商品 18 1281   存货跌价准备 19 1301   待摊费用 20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140101  股票投资    140102  其他股权投资 21 1402   长期债权投资    140201  债券投资    140202  其他债权投资 22 1501   固定资产 23 1502   累计折旧 24 1601   工程物资 25 1603   在建工程    160301  建筑工程    160302  安装工程    160303  技术改造工程    160304  其他支出 26 1701   固定资产清理 27 1801   无形资产 28 1901   长期待摊费用  (二)负债类 29 2101   短期借款 30 2111   应付票据 31 2121   应付账款 32 2151   应付工资 33 2153   应付福利费 34 2161   应付利润 35 2171   应交税金    217101  应交增值税    21710101 进项税额    21710102 已交税金    21710103 减免税款    21710104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1710105 转出未交增值税    21710106 销项税额    21710107 出口退税    21710108 进项税额转出    21710109 转出多交增值税    217102  未交增值税    217103  应交营业税    217104  应交消费税    217105  应交资源税    217106  应交所得税    217107  应交土地增值税    217108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17109  应交房产税    217110  应交土地使用税    217111  应交车船使用税    217112  应交个人所得税  36 2176   其他应交款  37 2181   其他应付款  38 2191   预提费用  39 2201   待转资产价值    220101  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220102  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40 2301   长期借款 41 2321   长期应付款(三)所有者权益类  42 3101   实收资本 43 3111   资本公积    311101  资本溢价    311102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311106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311107  其他资本公积 44 3121   盈余公积    312101  法定盈余公积    312102  任意盈余公积    312103  法定公益金 45 3131   本年利润 46 3141   利润分配    314101  其他转入    314102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14103  提取法定公益金    314109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14110  应付利润    314111  转作资本的利润    314115  未分配利润(四)成本类 47 4101   生产成本    410101  基本生产成本    410102  辅助生产成本  48 4105  制造费用(五)损益类 49 5101  主营业务收入 50 5102  其他业务收入 51 5201  投资收益 52 5301  营业外收入 53 5401  主营业务成本 54 54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5 5405  其他业务支出 56 5501  营业费用 57 5502  管理费用 58 5503  财务费用 59 5601  营业外支出 60 5701  所得税

附注

  小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上述科目作必要的增减或合并:

  1、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小企业,可以增设“物资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2、预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较多的小企业,可设置“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

 3、低值易耗品较少的小企业,可以将其并入“材料”科目。

 4、小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以增设“备用金”科目。

  5、小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商品,可以增设“受托代销商品”、“代销商品款”科目。

 6、小企业根据自身的规模和管理等要求,可以将“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合并为“生产费用”科目,并设置相关的明细科目。

 7、对外提供劳务较多的小企业,可以增设“劳务成本”科目核算所提供劳务的成本。

三、小型企业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科目

               1001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库存现金。  二、小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小型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各项现金收支业务。

  三、现金收支的账务处理: (一)从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记载的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给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支付职工出差费用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因其他原因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小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账面余额,并将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小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或“现金”等科目,按实际短缺的金额扣除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后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现金溢余,应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现金溢余金额超过应付给有关单位或人员的部分,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小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小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结算,并按照本小型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三、小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和依据: (一)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收款单位应当将汇票、解讫通知和进账单送交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二)采用商业汇票方式。 1.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收款单位将要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 2.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收款单位将要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 收款单位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按规定填制贴现凭证,连同汇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 (三)采用银行本票方式。收款单位按规定受理银行本票后,应将本票连同进账单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给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填送“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后,根据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因银行本票超过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在交回本票和填制的进账单经银行审核盖章后,根据银行退回给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联编制收款凭证。 (四)采用支票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收到的支票,应填制进账单连同支票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给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或根据银行转来由签发人送交银行的支票后,经银行审查盖章的收款凭证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付出的支票,应根据支票存根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 (五)采用汇兑结算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汇入的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汇出的款项,应在向银行办理汇款后,根据汇款回单编制付款凭证。 (六)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托收款项,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后,根据委托收款凭证的付款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如在付款期满前提前付款,应于通知银行付款之日,编制付款凭证。如拒绝付款的,不作账务处理。 (七)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托收款项,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承付的款项,应于承付时根据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的承付支款通知和有关发票账单等原始凭证,据以编制付款凭证。如拒绝付款,属于全部拒付的,不作账务处理;属于部分拒付的,付款部分按上述规定处理,拒付部分不作账务处理。 (八)以现金存入银行,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交款回单及时编制现金付款凭证,据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向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据以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 (九)发生的存款利息,根据银行通知及时编制收款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如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发生的存款利息,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应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五、小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度终了,小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有外币存款的小企业,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小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等)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分别情况处理: (一)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二)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损益,在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时至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的期间内发生的,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成本;  (三)除上述情况外,汇兑损益均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003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二、外埠存款,是指小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企业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在途物资”、“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汇票存款,是指小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企业在填送“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使用银行汇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在途物资”、“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根据开户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银行本票存款,是指小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企业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使用银行本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在途物资”、“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当填制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信用卡存款,是指小企业为取得信用卡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企业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支票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六、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小企业为取得信用证按规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企业向银行交纳保证金,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开证行交来的信用证来单通知书及有关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银行存款”科目。

 七、存出投资款,是指小企业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投资的资金。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购买股票、债券等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八、本科目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明细科目,并按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汇票或本票的收款单位等设置明细账。

 九、小企业应加强对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及时办理结算,对于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十、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综上所述,即为小型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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