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财务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财务制度) 财务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3. 借款和报销管理(财务制度) 3.1暂借款及预付款审批 3.1.1. 暂借款是因业务需要的临时借用现金的款项,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临时性借款。借款时须按“请款单”要求填列各项栏目,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由财务付款。 3.1.2. 预付款是指因公司业务的需要,需预先支付的各项工程及购买材料、报销货物的现金款项,支付此款项时,需由经办人按要求填写“请款单”,完成各级审批手续后,财务方可付款。 3.1.3. 当需要电汇和领用支票时,需填写付款审批单,并经本部门经理、总经理、财务经理签字后,财务方可支付。 3.1.4. 以上经济业务发生时,需领用空白支票的,由财务人员在支票上写明日期、用途及限额,由领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签收。支出时必须填写大小写金额,并及时告知出纳付款金额。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作废支票须交回财务留存。遗失支票,领取人必须及时报告财务并登报声明作废,若支票已被支付,领取人要按被支付金额赔偿。 3.1.5. 所有借款及预付款,必须在前账结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确因业务需要而来不及结清前账,必须向财务经理讲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3.1.6. 经办人必须在一个月内凭有效原始票据报销各项暂借及预付款项。超出两个月不结帐者,财务有权扣发经办人工资抵偿。 3.1.7. 请款流程:用款人填写请款申请单→本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财务经理签字 3.2费用报销 3.2.1. 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发票以及未盖有财政监制章的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3.2.2 报销费用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所有单据要按用途和核算类别(如交通费、招待费、办公费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填制;差旅费只需填写专用的差旅费报销单,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开填列,并计算好出差天数,住宿、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在限额内填报。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粘贴要求整齐、美观。费用报销单填写内容须与所附原始单据相符。 3.2.3用支票必须取得正式发票才能报销。 3.2.4超过规定时间报销,报销人需在报销单上注明合理的延迟原因,经各本部门经理和财务经理签批才能报销。 3.2.5. 报销流程: 3.2.5.1有用款单的用款人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签字 3.2.5.2无用款单的用款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总经理签字→财务经理签字 3.2.6. 凭证审查:会计记帐前必须对所有原始凭证和报销单据进行审核,凡未按规定履行借款和报销手续的单据,不能记帐。 3.2.7.报销时间: 每周六的上午,出纳收经过审批的报销单,下午1:30给大家报销。 4.银行结算管理(财务制度) 4.1银行印鉴管理:鉴于管理需要,公司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辅助账户,其基本账户和辅助账户印鉴分别由法人和出纳保管,主要用途为提取备用金、合同收款、日常等大额开支及收款。 4.2转账支票的管理 4.2.1使用范围:同城购买物品、交纳公积金等。 4.2.2付款条件:支付时必须有审核通过的《付款审批单》;且对方必须提供发票; 4.2.3使用程序: 4.2.3.1领款人根据审批后的《付款审批单》,在出纳处办理支票领用手续。 4.2.3.2出纳在支票上按要求注明日期、收款人、支票限额及用途,开立转账支票后,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并由领用人在支票票根上签字。登记支票领用簿。 4.2.3.3使用人使用支票后,应及时将发票交给出纳。 4.2.4管理原则: 4.2.4.1不许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4.2.4.2不许签发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 4.2.4.3不许套用银行信用。 4.2.4.4出纳根据转账支票存根登记银行日记账后交会计登记相关的明细账。 5.现金支票管理(财务制度) 5.1使用范围:用于提取备用金、差旅费。 5.2使用程序: 5.2.1出纳登记“支票领用登记簿”,交财务部经理在登记簿备注栏签字审批。 5.2.2经批准后,出纳开具现金支票,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向银行提现。 5.2.3出纳根据现金支票票根编制“银行付款凭证”,登记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 6. 银行汇票、电汇管理(财务制度) 6.1使用范围:异地付款业务 6.2使用程序: 6.2.1用款人根据审批后的《付款审批单》,在出纳处办理有关领用票据手续; 6.2.2出纳登记“汇票登记簿”由领用人在“汇票登记簿”签字后开立“银行汇票委托书”,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盖章后,出纳将“银行汇票委托书”交银行,银行受理盖章后退回“银行汇票委托书”回单。 6.2.3银行汇票交有关人员持往异地结算。 6.2.4出纳将审批后的《付款审批单》交与网银付款人做网上付款;付款后登记电汇登记簿。 7.库存现金管理(财务制度) 7.1管理原则 7.1.1钱账分开的原则:会计、出纳分开,实行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出纳和会计互相牵制,互相配合,互相监督,保证少出差错,堵塞漏洞; 7.1.2现金交接手续与查库制度:凡是现金收付,必须坚持复核,在款项转移或出纳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做到责任清楚。每日检查库存现金与账面是否一致,以保证钱款安全; 7.1.3遵守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 7.1.4库存现金限额:核定的限额必须遵守,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出纳人员应及时送存银行; 7.1.5严格现金存取手续,不得坐支现金。 7.2库存现金的使用范围 7.2.1支付员工工资、津贴、奖金; 7.2.2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 7.2.3支付各种劳保费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7.2.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借款及报销; 7.2.5其他零星支出 7.3 使用程序 7.3.1出差借款按公司规范化管理制度《出差暂行管理制度》办理; 7.3.2出纳须根据审批后的请款单、费用报销单及工资单等支付现金。 7.4 支出控制 7.4.1因公现金借款,用途及数额应当合理,借款时填写请款单,注明借款原因和还款时间,由部门经理、总经理、财务经理签字后方生效。 7.4.2特殊情况下,公司员工因私借款,需说明借款原因、还款时间和担保措施,经总经理审批后方生效。 7.4.3所有借款必须在规定还款时间内归还,如不能归还,需说明原因,办理续借手续。 7.4.4凡有前期借款未清者,不得借款。 7.4.5未有正当理由,借款超期不还,将从借款人工资扣款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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