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勤规定 、每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达工作岗位,以打卡的形式作为出勤依据。 、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如有违反者,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迟到:于规定时间后到达工作岗位的,即为迟到。 ◆迟到15分钟以内罚款10元。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在30分钟以内的罚款20元。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的扣一天工资。 ◆对于一月内多次迟到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第一次迟到的正常罚款,第二次迟到的加倍罚款,第三次迟到的再加倍罚款,从第四次起迟到的按旷工一天处罚(旷工一天罚三天工资),对于连续多次迟到的,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由行政监察部提请人力资源部作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处理。 (2)早退:在规定下班时间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即为早退。 ◆早退15分钟以内罚款10元。 ◆早退超过15分钟,在30分钟以内的罚款20元。 ◆早退超过30分钟的扣一天工资。 (3)旷工:未经请假批准而未来上班的,即为旷工。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连续旷工三天的,第四天起视为自动离职,做自动离职处理。 (4)自动离职:自动放弃本单位给予的工作机会,和与本单位尚未结算的各项待遇。因对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将追究赔偿。 (5)脱岗:上班时间未经请假批准离开岗位超过15分钟以上的,即为脱岗。 ◆脱岗15分钟的,每次罚款10元。 ◆超过15分钟,在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 ◆超过30分钟扣一天工资。 (6)串岗:上班时间不坚守岗位,私自到他人岗位做、谈与工作无关的事,即为串岗。 ◆串岗15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 ◆超过15分钟,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 ◆超过30分钟,扣一天工资。 (二)、员工外出规定 、员工外出必须是因公需要,外出时必需填写外出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的外出一律按旷工处理; 、外出人员经办事项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如弄虚作假,以外出的名义办理个人私事的,给予200—500元的罚款并按旷工处理; 、外出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时,应及时向行政监察部电话报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按早退、脱岗或旷工处理; 、外出返回时,必须将此表交给行政监察部,作为上班出勤的依据,否则,按旷工处理; 、外出洽谈业务返回时应将对方的名片和洽谈业务资料及时交给行政监察部审核。 (三)、员工请假、轮休的规定 一、请假 、一日内的请假须提前1天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直接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岗;其请假条于下个月同考勤表一起送行政部。 、两日之内的请假须提前3天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直接负责人同意后,送行政部报批,经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三日以上的请假须提前7天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直接负责人同意后,送行政部,经校长室批准后方可离岗。 、请假未经批准而自行休假的前三天按旷工处理,第四天起按自动离职处理。 、请假1-2天的员工在返岗时用办公电话向行政部销假;2天以上的必须于返回岗位前到行政部销假,否则不予记录出勤。 二、轮休 、因行业特殊性,原则上不安排员工星期六、星期日休息。 、员工休息可由员工个人提前1天向直接负责人提前申请,并填写休息申请表,经直接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按时休息。未获批准而私自休息按旷工处理。 (四)、办公行为准则 为加强办公区的管理,创造文明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有利于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单位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 、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 、午休后应准时于13:30上班; 、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工作场所; 、员工上班时须衣着整洁、得体; 、上班时间不得因私会客; 、午休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内搞文体娱乐活动; 、员工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严禁用单位电话接打私人电话和拔打声讯电话; 、办公场所严禁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众聊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不得吵架、打架; 、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应保持环境整洁,办公用品应按5S标准摆放整齐; 、办公区域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按单位规定时间用餐,上班期间不得饮酒; 、下班或办公室无人时,必须把重要文件、印章、票据、现金及贵重物品等锁入抽屉内,关好门、窗、电源后方可离开; 、遵守单位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单位机密; 、爱护单位财物,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给予相应赔偿; 、自觉做到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使用纸张,严禁浪费; 、上班时间内不允许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用QQ聊与工作无关的事, 看书报、杂志(含电子小说),听MP3,看视频节目,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上班时间禁止玩电脑游戏,炒股(看股票K线图); 、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罚款10元至500元不等、并通报批评。 (五)、办公礼仪规定 一、仪容仪表的要求: 、衣服干净,合身,熨烫平整。 、钮扣齐全并扣好(西装除外)。 、穿黑色皮鞋,擦干净。 、吃刺激性食物后要漱口。 、每天洗澡,避免有体味。 、保证良好的工作状态。 、勤剪指甲,保持双手清洁。 、工作证于胸前佩戴端正。 1、物品要定位放置,随手整理,保持桌面和地面的干净,资料柜内物品、书籍要摆放美观。 、不大声喧哗。 、不吃零食。 、不串岗位。 、打电话不用免提,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不在办公桌屏风,周围墙壁上张贴纸条。 、离开岗位要随手把椅子推到桌面下。 (六)、办公室值班规定 、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亲切的咨询态度、整洁的衣着打扮。 、值班人员要接待好来访或来电咨询和投诉,如实做好登记 。 、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前一天遗留问题的跟踪处理,做好记录。 、值班人员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反映给分教点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并在值班日记中做好记录。 、值班人员要整理好办公室的卫生,时刻保持办公室整洁。 、值班人员要做好课程进度调查、老师考勤、教室整理、学员问题处理等日常工作。 、下班前关好门窗、空调、电脑、电灯之后,方可下班。 (七)、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学校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采购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办公室用品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尽量降低消耗、节约费用。 、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单位规定报校长批准后,开始购置。 (八)、办公室钥匙的管理规定 、单位所有门窗、办公抽屉、资料柜的钥匙均统一管理。(目前指定人选徐晓霞保管) 、对单位所有门窗、办公抽屉、资料柜的钥匙必须备份一套。 、各部门的门窗、办公抽屉、资料柜钥匙由各部门负责人统一到行政部领取。 、各部门的办公室、教室门匙由部门负责人保管,或由负责人推荐的经单位同意的工作人员保管。 、保管办公室、教室门匙的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能迟到、早退,影响办公和招生,晚上锁门前要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保管办公室、教室门匙的工作人员如有请假要提前通知部门负责人,以便安排其他工作人员保管好钥匙,按时开门,避免影响招生和正常工作。 、保管办公桌抽屉,资料柜或其他门窗钥匙的工作人员如有请假,在请假前务必把钥匙归还到部门负责人处,返回岗位后再领回继续保管。 、所有保管钥匙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配钥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单位安排放假超过7天的,各部门负责人务必把自己负责范围内的办公桌抽屉、资料柜、保险柜,办公室及教室门窗的钥匙如数归还到行政部。 、各部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时要收回以上相应钥匙。 (九)、电脑使用规定 、为了适应单位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电脑使用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为了合理分工、充分利用资源,负责人和助理共用一台电脑(除特殊用途外),经理主要精力应做好项目、策划、组织、协调等及其他相关工作上。 、员工不得用电脑上网玩游戏、聊天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 、电脑由专人负责,负责人应懂得电脑基本保养知识,做好杀毒软件及时更新并定时杀毒。 、不得擅自删除已安装的电脑软件或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电脑指定人员使用,不得将电脑转借他人使用,如因工作需要,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转借他人使用。 、在使用电脑过程中,如出现软硬件问题,应及时向行政总务部报修,禁止擅自拆装主机。 、禁止将单位信息、电脑资料发送或复制给他人所用,一经发现,按情节轻重,最低处于1000元以上处罚,并赔偿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严重的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 、电脑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以上规定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给予重罚。 (十)、员工服装管理规定 员工服装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为适应单位发展的要求,统一形象,展现员工风貌,宣扬企业文化,规范服装制作、发放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聘请的所有员工。 服装的发放必须是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第三节 管理细则 第一条 服装的制作 、服装由行政总务部制定采购计划,统一购买; 、行政总务部应根据单位实际人数增10%-15%的数量作为库存,作为新进人员备用; 、服装尺码统一由行政总务部组织各部门收集,所有员工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二条 服装分类及标准 、按季节分:服装分为冬装和夏装; 、冬装标准(样式)为:男、女西装各两套、领带一条; 、夏装标准(样式)为:男、女白色短袖衬衫两件、男装长裤两条、女装短裙两条。 第三条 服装发放规定 、换季规定:每年以4月和11月为换季时间; 、员工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签订劳动合同后发放服装2套,根据员工入职时间,属于冬季的发放冬装、属于夏季的发放夏装; 、试用期员工先交纳服装成本费,再发放服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签订劳动合同后,退回服装成本费; 、所有领取服装的员工必须先学习“员工服装管理制度”,领用者本人必须登记签名。 第四条 服装的使用及管理 、普通服装的最低使用年限为24个月(从领用之日算起),如在24个月内损坏的,员工需要重新领取的适当收取成本费。 、服装如存在非人为损坏的现象,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可到行政总务部办理手续,调换新的服装; 、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服装; 、凡试用期、劳动合同内提出离职的员工,收取服装成本价,服装归个人所有; 、员工要妥善保管工作制服,遗失自行至行政总务部。 第五条 服装穿着管理规定 、凡本单位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着统一服装;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要保持服装、领带的干净、合身、熨烫平整,无损坏。 第六条 以上规定各部门接到文件后务必认真贯彻执行,违者罚款10元/次。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信息发布:广州名易软件有限公司 http://www.myidp.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