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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财务舞弊案例分析近年来,伴随着会计信息作为企业财务经济上的媒介以来,财务舞弊案例接踵而来,不少企业为预防财务舞弊的出现,从企业会计信息、证券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极大的改善。下面,为大家分享关于格林柯尔财务舞弊案例的分析。案例:格林柯尔财务舞弊案例分析一、关于格林柯尔的简介  (一)格林柯尔引发科龙危机  格林柯尔从2005年8月1日起停牌,于2007年5月18日退市,顾雏军资产从此灰飞烟灭。顾雏军从注册成立顺德格林柯尔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瞄准了科龙。他先是利用从科龙电器划拨的1.87亿元资金,采取反复对倒、反复划账的方式注册顺德格林柯尔,并使其从表面上符合《公司法》的相关出资规定。打造好了顺德格林柯尔这一购并平台后,科龙电器的梦魇从此开始。2001年10月31日,科龙电器在香港发布公告:公司大股东容声集团与顺德格林柯尔(顾雏军的私人公司)订立买卖协议,后者将以5.6亿元的总代价获得科龙电器20.64%的股权。一个月后的临时股东大会上,顾雏军等8人被正式委任成为董事。新一届的董事会中共9名董事,其中5名执行董事全部来自于格林柯尔。中国最优秀的家电生产巨头科龙电器已经在顾雏军的掌控之中了,而此时顾雏军仅支付了1.5亿元,20%的股权也只是质押还没有过户!2002年4月仃日,科龙电器公告:原单一大股东容声集团向格林柯尔出售2.05亿股科龙电器股票(占已发行股本的20.64%)的总代价减至3.48亿元人民币。在顾雏军率管理团队进驻科龙电器几个月后,出台巨亏15亿元的2001年报,使掌控科龙的代价顺势降了2.12亿元。2005年4月26日科龙电器公告预亏4,000万元(按国际会计师准则),并给出了两点原因:一是华意压缩机连年亏损,需将相关7,100万元商誉撇除;二是4,700万元存货拨备。2004年前三季度科龙电器的赢利已达2亿元,投资机构纷纷做出乐观的预计。后来突然曝出亏损令国内外舆论哗然,连科龙的大股东格林柯尔及顾雏军本人都被置于难堪的焦点。2005年4月29日,科龙电器公布2004年年报:亏损6,000多万元,这与上一年盈利2亿多元的业绩形成巨大反差。5月,中国证监会就此问题立案调查,科龙危机爆发,国内投资者眼看着科龙股票从25元掉到了1元多。据有关资料指出,科龙电器与格林柯尔系公司或怀疑与格林柯尔系公司有关的公司之间进行的不正常现金流出总额约为40.71亿元,不正常现金流入总额约为34.79亿元,至少给科龙带来5.92亿元的损失。顾雏军本人遭遇四面楚歌,于同年7月底被捕。  (二)顾雏军创造的格林柯尔“神话”  顾雏军1959年生于江苏泰县,1981于年江苏工学院动力工程系本科毕业,1984于年天津大学热能工程系研究生毕业。1985~1988年在天津大学热能研究所从事科研工作,1988年9月发明格林柯尔制冷剂。1989年,在英国,顾雏军创办了顾氏热能技术有限公司,1995年12月,回国发展,投资5,000万美元在天津建成亚洲最大非氟制冷剂生产基地。2000年7月,以北京、深圳、海南和湖北4家工程公司为主体,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成立并在香港创业板上市,发行2.5亿股,筹集资金5.45亿港元。以发行价计算顾雏军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市值折合人民币17.3亿元,加上他的非上市资产,其总身价应当在20亿元以上。从1989年只身赴海外到1995年回国创业,再到2000年成功上市,顾雏军11年挣了20多个亿。  从格林柯尔科技的公开的财务报表看出,1998年该公司收入仅11万元,利润为负800万元,而2000年年报统计的收入则达到3.64亿元,3年里增长了3300倍。这个数字引起了国内外诸多媒体质疑。格林柯尔科技招股书中关于收费模式的计算公式是,客户系统的动力乘以当地电费,乘以估计每月运作小时,乘以收取费用的月数再乘以10%。从财务上看来,这是一个格林柯尔和顾客双赢的收费模式,格林柯尔在这里面的利润是很惊人的,而客户并没有损失什么,反而节省了更多的电费。再就是是格林柯尔制冷剂的采购、消耗及库存情况。根据年报披露,1998-2002年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从天津格林柯尔购进制冷剂价值共计3.86亿元,2002年以后再没有购进。2004年底库存货值仍达1.18亿元。购进的制冷剂只有两种用途:分销及用于替换工程。理论上说下面的等式应当成立:  本期用于替换工程的量=期初存货量一期末存货量+本年购入量一本期分销量  用这个公式推出2001、2003、2004年3个年度替换工程消耗的制冷剂金额刚好等于当年替换工程收入的12.5%,没有人会相信这是巧合!格林柯尔一直宣称制冷剂替换工程收费是根据客户用电数据推算出来的,涉及的参数有客户制冷设备功率、当地电价、设备每月工作时数等。在格林柯尔这里两者居然连年精准地维持8:1的比例,所以两组数据中至少有一组是人为编造的,这也许是格林柯尔业绩神话的最大秘密。  二、从格林柯尔案看财务舞弊  (一)征兆  1、比较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子公司报表找出猫腻。仅从科龙的合并报表以及母公司报表可以看出,科龙有大额的资金被母公司(格林柯尔)侵占。2003年,科龙母公司报表中其他应收款达16亿元之巨,而合并报表中该项目仅为1.3亿元;2004年科龙母公司报表中其他应收款为17亿元,而合并报表中该项目仅为1.2亿元。如果投资者认真地分析一下这些奇怪的现象,就可以推断出格林柯尔严重侵占科龙资金的现象。根据毕马威的报告,科龙部分所属公司的资金与格林柯尔系公司的资金均是在无任何业务支持的情况下从帐内或帐外银行账户被直接划拨的,现金流入流出总金额达75亿元之多。  2、运用基本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发现端倪。格林柯尔报表的确有些蹊跷,资产结构:账上现金非常巨大,占总资产的64%,占净资产比例更是高达74%,从关联公司购入制冷剂形成的存货也相当可观,至2004年底存货价值高达1.18亿元。另外,账上虽然有超过10亿元现金及银行存款,格林柯尔却把一部分存款抵押在银行以取得年息约5%的短期贷款。我们都知道把存单抵押在银行可以得到的贷款比率是相当高的(接近100%),格林柯尔贷到的金额却不到抵押存款金额的60%,银行如此小心不免让人产生怀疑。  3、会计师事务所屡玩“谦让”须提高警惕。格林柯尔上市时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安达信,2001年安达信因丑闻“告退”,其在香港的业务转给了普华永道。科龙与格林柯尔的审计机构都应当是普华永道。但是普华永道却将二者拱手相让与德勤。在格林柯尔入主美菱之后,普华永道也辞去了美菱的审计工作。直到2005年,德勤为科龙出具2004年的“保留意见”后,德勤也推掉了科龙的审计业务。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来看,其中必有问题。事务所了解比投资者多得多的信息,他们的行为正好解释了格林柯尔可能存在问题。我国审计市场一直存在着僧多粥少的局面,经济上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同时,我们也能从中看出国际所审计质量与其实力也名不符实。联合国在有关报告中指出,国际“五大”(安达信当时未退出)在对亚洲公司进行审计时,采用较低的审计标准,而同时又以其令人尊敬的会计事务所签署审计报告,实际并未提供与其收费相符的服务品质。长此以往,这将是整个审计行业的悲哀。  4、纵向比较近年年报不难发现数字游戏。从格林柯尔科技的公开的财务报表看出,1998年公司收入仅11万元,利润为-800万元,而2000年年报时统计的收入则达到3.64亿元,3年里增长了3,300倍。自2000年上市以后,格林柯尔的业绩一路高歌猛进,2001年度达到了巅峰。2000年、2001年的营业额分别达到3.64亿元和5.16亿元;纯利润分别为2.69亿元和3.39亿元,毛利润率竟达到了80%,让行业内外都很是吃惊!格林柯尔于1999-2001年连续3年赢利,纯利累计超过6亿元,外界看来完全符合香港主板上市的硬性条件(连续3年赢利且3年的赢利累计超过5,000万港元)。事后,科龙电器原财务部副部长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供词:2002-2004年间,顾雏军都会下达财务指标,商业承兑汇票的交易量就是根据指标套算出来的。科龙电器在收到客户的商业承兑汇票后,就相应地封存了大量库存产品,但是这些商业票据到期都会原样退还给原客户,根本没有现金收入。销售发生在年底,虚增收入的目的是显然奏效的。这或许可以解释这一系列有趣数字的产生。  (二)常用方法  1、资产重组舞弊。资产重组有资产置换、并购、债务重组等形式,多发生在关联方之间。我国自200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资产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_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这项规定封掉了公司利用资产转让、置换和出售进行欺诈的空间。格林柯尔经过一系列的并购使其很快腾空了流动资金,随之产生的一系列造假更是不断上演。从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情况看,上市公司收购兼并的交易金额大大超过证券市场的融资额。收购兼并作为资本市场配置的重要手段,是上市公司增强竞争力、提升公司价值的有效方式,是资本市场高度活跃的助推器。当我国“民企参与国企重组”一时成为主流话语,体制变动突然带来饕餮盛宴。这正好成就了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的发财路,他们大肆吞并国家财产,严重损害了人民利益。顾雏军正是利用这些地方政府急于加快国资退出的思路,将收购与改制打包在一起,大玩了一把互惠互利的双赢游戏。  2、关联方交易舞弊。所谓关联方交易舞弊,是指管理当局利用关联方交易掩饰亏损,虚构利润,并且未在报表及附注中按规定做恰当、充分的披露,由此生成的信息将会对报表使用者产生极大误导的一种舞弊方法。根据年报披露,1998-2002年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从天津格林柯尔购进制冷剂价值共计3.86亿元,2002年以后再没有购进,至2004年底库存货值仍达1.18亿元。令人奇怪是的格林柯尔制冷剂的生产者——天津格林柯尔并没有包括在上市公司里,《招股章程》中解释道:“本集团专注于中国市场,天津格林柯尔约94%的销售对象(注意是销售对象而非销售额)为海外机构。”1999年度天津格林柯尔营业额为8.6亿元、纯利润5.73亿元,纯利润率为66.7%!确实是很惊人的数字,要说成非关联方交易估计谁也不会信。  3、利用不当的“会计技术”舞弊。通过观察格林柯尔收购的公司,它们都有很多共性:业绩连年下滑,有的甚至被特别处理或濒临退市,基本上已失去在二级市场上的融资功能。那么,如何使这些“休克鱼”起死回生,再次造血呢?不二法门就是要赢利。而赢利的根本途径应该是核心竞争力和运营效率的提升。可是这个途径在短期内很难实现。怎么办呢?走偏门。简单说,赢利=收入-成本-费用-息税。这个公式告诉我们,公式右边任何一项都有文章可做。格林柯尔又是如何做的呢?通过研究它的财务报表和股市表现,不难发现它在上市公司的“费用”上做了文章一一大幅拉高收购当年费用,形成巨亏,一方面降低收购成本,另一方面为将来报出利好财务报表和进一步的资本运作留出空间。只此一招,就可以“洗去”未来年份的大块费用负担,轻装上阵,出来一份干干净净报表,“赢利”就变得容易多了。  4、地方政府援助舞弊。顾雏军的起诉书里透露了当年科龙改制中鲜为人知的细节。2001年,顾雏军为收购科龙成立了顺德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由于当时仅能筹集3亿元现金,余下的9亿元是以其两项专利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出资。按照当时《公司法》规定,无形资产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不能超过25%,可见顺德有关部门当时对顾雏军“网开一面”。根据佛山市检察院的起诉书,2002年4月,由于顺德格林柯尔注册资本中无形资产占75%,远远高于法律规定的比例,顺德市工商部门不予年检。后凭顺德市容桂区办事处出具的协助年检函,最终办理了工商年检。但顾雏军无法筹足6.6亿元来置换注册资本中55%的无形资产,为了骗取公司变更登记,顾雏军指使手下携带相关公司的印章在顺德市容桂信用社内,通过来回倒款的形式,制造天津厂向顺德格林柯尔投资6.6亿元的假象,并将相关虚假资料交给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同年12月骗取了顺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顺德格林柯尔的变更登记。由此看来,顺德政府部门确实是大费苦心。  (三)特征  1、审计机构的串通舞弊。现行的财务舞弊不光是单纯的层或员工的舞弊,而与银行、证券管理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或部门串通舞弊的情况时有发生。格林柯尔是典型代表。虽说审计不可能发现所有的财务舞弊,但德勤在格林柯尔审计中显然没有尽职。格林柯尔存在太多违背常识的现象,其造假手法非常低劣,德勤没有发现“水面上的造假”,不但有未勤勉尽责之嫌,还有审计合谋之嫌。事务所起码一定要把审计程序做足,以便东窗事发能够及时免责。专业人士认为,“四大”审计技术及程序也要顺应中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特点而作实质性调整,不要追求形式上的完善及程序上的完美,而要根据常规舞弊手法设计有效的审计程序。发现重大舞弊才是审计的终极目标,而不是完善工作底稿。企图以审计工作底稿对抗审计失败的指控,那是一种形式主义。可是这种情况在证券审计市场比比皆是,决不是德勤独家所有。  2、现金舞弊的“高端运作”。通常上市公司会选择不易被发现的资金运作,运用高技术的舞弊手段。他们通过集团内部的债权债务互转,通过中间公司使关联交易非关联化,通过银行或集团内部财务公司配合资本运作等,而技术含量最高且难以识别证明的就是现金舞弊。被曝光者往往是资金链断裂被逼现形,或者被监管机构调查后才得以曝光。这类公司虽然手段高明、造假过程复杂,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上市公司处于一个关系复杂的集团当中,而且频繁担保与被担保;集团的实际控制人资金链断裂,十分迫切需要现金;上市公司有莫名其妙的资金往来,特别是现金往来非常复杂,尤其是与关联方的,资金流入流出量非常大;现金流量表中“收到(支付)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金额巨大。这类公司往往处于关系复杂的集团当中,尤其是多家公司组成的一个“系”。如果该集团的实际控制方资金匮乏陷入困境,那么,马上应该引起警惕,他们随时会想尽各种办法挖走上市公司的现金。格林柯尔是一整个“系”,而科龙危机的爆发正是其不小心掉的“链子”,两者之间不正常的现金流入流出总额高达70多亿元,这实在是格林柯尔的“货币转换中心”。  3、隐蔽的财务遣假行为。近年来,随着监管机构打击力度的加大,某些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也更加隐蔽多样。而格林柯尔的造假手段就更是丰富多彩,涉及伪造身份证、虚假注资、造假账、诈骗国家土地等多种手段。在对顾雏军及其“格林柯尔系”的一系列财务管理的调查与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国退民进”以及“产业国际化”这两大背景下,格林柯尔代表着这样一种全球化资本运作的“典范”,它以香港资本市场为融资终端,以开曼等“海外银行中心”为资本运作平台,以退出中的国有企业为并购对象。通过一系列堪称精巧的报表操纵与资本运作手法,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制度差异与监管“空隙”,将全球化的资本链搭建在正企盼国际化的国内产业体系上。同时操作者准确地把握住了国企改革过程中国有产权退出的时机,并在深刻理解政府“非卖价目标”内涵的基础上,利用自身大股东的有利地位,在与政府“讨价还价”的过程中获得充分的资本转让溢价。“格林柯尔系”正是利用这一资本杠杆,在短短5年内建立起了规模庞大的产业体系,同时也为顾雏军自己带来了惊人的财富。这与我们所理解的种种“黑幕”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他充分利用了不同制度的合法性一一大陆不合法的不表示香港不能做,而香港要谴责的也不表示开曼群岛不允许。  三、启示及对策  (一)启示  格林柯尔退市了,如果证券市场没有完善的舞弊防范和处罚机制,“格林柯尔式骗局”还会上演,格林柯尔有目的融资及其系统性财务舞弊给我们留下许多值得深思的启示:  1、完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加强金融联手监督。很多企业向银行大额贷款能够得逞,除了其造假水平高超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银行的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格林柯尔案例已超越了证券行业的范围,涉及证券、银行等多个领域,因此有必要加强金融领域多部门间的监管协作,建立监管信息的沟通机制。如果能将各地贷款信息联网,在不同监管部门沟通,对格林柯尔未披露的大量融资信息就可尽早发现并及时监管。此外,国内一些非国有金融机构为多争得一杯羹,宁愿冒巨大风险,对一些贷款资料睁只眼闭只眼的现象普遍存在,更有甚者授意造假,纵容贷款企业的资金恶性循环。这也形成整个资金市场的不公平,不利于社会和谐平衡发展。  2、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结构是防范财务舞弊最基础的一道防线,尤其对民营背景的上市公司来讲,如果没有适当制约机制,很容易出现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一言堂”现象,将上市公司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近年监管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包括引进独立董事、成立审计委员会、分类表决制度,但中国的经济、法律和文化环境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别,如何保证这些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有效性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财务舞弊通常给债权人也带来巨大损失,作为债权人的银行等机构有意愿且有能力来监督公司,应当加强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3、加强上市公司担保的监管。从我国出现问题的其他上市公司看,一个显著特点是这类公司很多都存在严重违规担保现象。为此,监管部门应采取措施加强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及时披露担保信息的。对审计师来说,应当高度关注上市公司担保情况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增加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透明度。  4、加强货币资金审计,提防现金欺骗。随着造假手段越来越高明,现金流信息同样具有很强的欺骗性,格林柯尔在伪造业绩的同时,也伪造了相应的现金流。很多上市公司利用存单质押担保的贷款方式实现资金的表外实质转移,但从形式上盾.企业现金仍然在账上。为此,审计师要分析货币资金余额的合理性和真实性,高度重视银行函证,不仅对表内资产负债进行证实,更要注意查询是否存在财务报告未记载的表外负债,更要注意查询是否存在财务报告未记载的表外负债或担保。另外,银行单证属于在被审计单位内部流转过的外部证据,其可靠性应被审慎评价。为保证函证有效,避免被审计单位利用高科技手段篡改、变造和伪造银行对账单等单证,审计师应尽量做到亲自前往银行询证,并注意函证范围的完整性。在现金流量指标上,不能只关注经营现金流量信息,还要结合投资和筹资活动考察现金流量状况。  (二)对策  1、加强司法介入,提高企业舞弊成本。司法使财务报告舞弊法律责任落到实处,特别是将民事赔偿责任落到具体个人和利益集团的关键。综观美、英、德、法等国的法律,最突出的有两点:一是举证责任倒置,即原告没有举证的责任,而被告负有举证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二是集团诉讼制度。相形之下,我国大陆的会计、审计监管已有明显的改进,但仍然被动,处罚过轻。在造假成本低而造假利益惊人的治理环境中,管理层选择做假的动机明显增强,他们利用内部人控制和信息不对称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质量留下了巨大隐患。强化审计责任、会计责任,让造假者受到严厉惩处,在政治上身败名裂,在经济上倾家荡产,在心理上后悔莫及,引入刑事处分机制迫在眉睫。  2、学习国外经验,提高审计机构违法成本。2002年10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颁布了《审计准则第99号——考虑财务报表中的舞弊》。此准则进一步提升了“职业怀疑精神”。假设不同层次上管理层舞弊的可能性,包括共谋、违反内部控制的规定等,并要求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这种精神状态。当然,这是要求审计人员把检查和审计工作进行到一个合理的程度,但不要求对企业所有的经济业务都进行详细的审计。审计人员应该把审计重点放在不常见的会计违规事项和行为结构上。拥有充分的专业怀疑精神无疑是对审计人员最重要的素质要求。国外完善而严厉的法律惩戒机制,使审计机构面对巨大的违法成本,迫使它们不得不小心,以免触犯法律,付出惨痛代价。但迄今为止我国的审计机构违法违规受到的主要还是行政处罚,而鲜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惩戒机制,严厉打击一些唯利是图的事务所。据公安机关透露,曾有深圳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两年内出具的虚假审计报告多达5,000份。关键在于打击力度不够。  3、提高会计人员从业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要求会计人员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为实现以诚信为目标的会计职业道德目标,必须多管齐下,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的会计职业教育,逐步培养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情感,树立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使会计职业健康发展。从基层做起,减少财务舞弊的发生。尤其是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允价值的运用更加灵活,更要求我们会计从业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4、加快发展我国法务会计行业。法务会计最早于20世纪80年代产生于美国,它是因应大量舞弊案的出现而在美国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它是将会计知识和法律领域的一些相关技巧进行有机结合,从而成为查找舞弊证据,在法庭上提供法律证据的一门新兴技术。国外的实践表明,法务会计是治理财务舞弊的新利器,是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克星。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相对滞后。近年来我国经济犯罪日益增多,特别是业界对我国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探讨,法务会计的市场需求日益显现。因此,大力发展这一新兴行业,对于减少财务舞弊的发生非常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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