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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两会: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提案汇总
  2014年互联网金融的大热,引起行业人士及大众极大关注,2015年3月,关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提案涌向全国两会,此次两会上那些涉及到互联网金融的提案:

  致公党《关于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提案

  鼓励、扶持互联网金融进入原有金融体系尚未覆盖的薄弱环节,建议监管部门研究制定面向互联网金融的优惠政策,引导其向“广度拓展、深度挖掘、东资西引”三个维度发展—一是面向小微和三农,覆盖未被传统金融业充分服务的客户群,利用“高效率、低成本、小额度、广覆盖”的优势,产生持续健康的盈利模式;二是支持互联网金融与其他行业的融合,打通产业链上下游的商务流、信息流和资金流,深挖高黏着度的创新价值服务潜力;三是利用互联网无边界的优势,撮合中西部增量商业机会与东部闲置资金对接,改善我国东、中、西部资金配置不均衡的格局。同时,参照国家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落实相应的扶持政策。

  提案建议:明确不同业态的业务监管主体,将互联网金融纳入我国金融监管框架,实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主体自治三者有机结合。

  根据互联网金融不同的产品和业务类型,将其纳入包括“一行三会”和地方政府金融局(办)在内的金融监管框架内,并注意发挥市场主体自治和行业自律管理的作用。不同监管主体要按照国务院“放松管制、简政放权”的要求,尽量减少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探索实施“负面清单”式的监管模式,注重划定监管“红线”,充分授权行业自律组织进行自律管理,引导市场主体强化内部治理和内部制度,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

  提案建议:建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协调机制,适时成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建议“一行三会”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根据各自被监管业务的特点,积极研究互联网金融条件下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工作重点,建立金融消费者网上保护平台,实现网上投诉,网上受理,网上解决。同时,加强网络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适时建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此外,要明确互联网金融企业破产情况下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民建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与发展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提案

  1.将构建中国互联网金融体系和秩序建设作为一项国家战略经营。

  2.构建多层次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3.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4.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的协调机制。

  5.采取功能监管为主的务实性监管和有针对性的分类监管,避免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

  6.设置我国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从业门槛。

  7.采用负面清单和底线思维监管互联网金融。

  8.完善征信体系,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9.秉承监管一致性的原则,对吸收货币市场基金协议存款的银行征收法定存款准备金,进一步规范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10.将地方政府金融服务局作为各地网络金融监管的主管部门,承担防范区域网络金融风险防范的监管责任。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原央行副行长吴晓灵

  中国的货币供应在全球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中,比例偏高。我们用世界银行数据对一些国家M2占GDP比例做了统计。拿2013年来说,M2占GDP超过150%的国家,日本是248%、荷兰212%、中国194%、西班牙178%、德国158%、法国151%,英国150%,这些国家都是以银行业为主的国家。而美国是一个直接金融为主的国家,美国M2占GDP比重是88%。

  我认为比例的高低并不能完全说明货币的多少。应该看到,货币多少其实是反映在物价上,如果一个国家的通货膨胀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货币供应量就不是特别多的,而我们国家现在货币上最大问题是,存款中定期存款占比比较高,这使得通过银行来融资占的比例比较大,但是融资完后形成的货币变成潜在的货币、定期存款存在银行。

  我国金融资源分配以银行为主,这种高的定期存款比例显示着我们直接融资潜力比较大。2014年我们各项存款中定期存款占60%,如果能够很好发展直接融资,在现有的货币存量下,让老百姓把自己的定期存款通过直接融资融给第三方,第三方得到资金以后变成活期存款在银行,这时候结构就发生了变化。因而,我们国家货币总量问题还不是最大问题,而是货币运用的效率和方式存在问题。

  货币从总量上来说,我们有60%的定期存款,将近71万亿,储蓄存款加定期和保证金,60万亿的定期存款,如果老百姓用于投资,量还是很大的,为什么不能实现?最主要的是投资渠道不畅,下一步加大直接融资的力度,来改变我们间接金融为主的状况。

  这么一种潜在货币投资能力为什么实现不了?为什么融资难、融资贵?应该说,资金多和资金贵是一个矛盾现象,既然资金多就不应该贵,既然贵就不应该难。这是一个矛盾的现象。

  第一,或明或暗的刚性兑付抬高了无风险收益率,整个社会资金的基础就比较贵。各国风险收益率就是国债收益率,国债收益率就是一个社会获得资金的最低的价格,无风险收益率水平决定了一个社会的融资底线。而我们国家现在因为怕出风险,所以一些理财产品和一些信托计划,包括企业的债券都敢不让它的风险暴露,这些高利率产品的利率就变成了无风险收益率,比较的时候不是和国债去比,出了风险都由政府来兜底了。这种或明或暗的刚性兑付的做法使得社会的风险不能显现出来,风险定价水平不能显现,资金水平就是高的。

  第二,存在金融压抑。很多金融产品不能直接销售给公众。比如集合信托计划还有债券股票,都是直接融资工具,因为,不同金融机构在做理财产品、信托计划、投连险、资管计划的时候,法律关系一样,但是我们的监管标准不一样,大家要使用这些工具,往往采用绕道方式,借道、通道这个词大家经常听到,借一次道付一次费,监管标准的不一致,市场的分割,融资链拉长,都提升了融资成本。

  第三,理念问题,其实商业银行客户主要是中等企业,是经营情况中等的企业。非常好的客户是资本市场的客户,经营情况不好的是场外市场客户,标准化的银行产品给经营情况中等企业,小微企业更多是场外市场的客户和政策金融的客户。要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为小微企业在场外市场融资提供便利。网上发展起来的P2P,有债权和股权的,是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的渠道。

  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于中等企业和好企业是规律,不要期望小微企业的利率高于好的企业,因为利率覆盖风险,风险高必定付出利率水平要高。但是如果渠道是畅通的,获得资金的便利远远高于资金的价格,尽管价格贵,有了融通的机会就有了创业生产的机会。给小微企业以便利为主,而不是价格的高低,如果政府想解决,应给予政策的补贴或者风险的分担。

  全国政协委员、永隆银行董事长、招商银行(600036,股吧)前行长马蔚华《关于通过普惠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提案

  融资难问题长期困扰我国中小企业,特别是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趋于放缓的新形势下,这一问题更加突出。普惠金融能够降低金融服务门槛,保证社会各阶层平等享有金融服务的权利。因此,发展普惠金融是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方向。有鉴于此,本委员从降低金融准入门槛、鼓励金融创新和完善社会征信体系三个方面,提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相关建议。

  一、背景及问题

  我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生产总值占GDP60%左右、纳税占国家税收50%以上、提供城镇就业岗位超过75%。但是,由于缺乏足够的金融支持,融资难成为长期困扰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瓶颈”。2014年上半年,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4.17万亿元,占企业贷款余额的29.3%,尽管占比在提升,但小微企业获得的金融支持是远远不够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去中小企业自身问题,银行惜贷和政策不完善,是最重要的两大外因。从银行方面看,许多银行思维和经营模式仍停留在作为大企业客户服务商,仍通过严格的价值定位、产品体系和风险管理等标准审视中小企业;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中小企业违约率较高,无形中加剧了银行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顾虑。从政策方面看,尽管有一部分财政资金被用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但这部分金额仍然较小且存在一定的门槛限制,众多中小企业难以从中享受到支持;此外,信用担保体系尚不成熟、社会征信体系还不完善、不良债权处置周期较长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外部环境因素,也制约了银行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的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意在降低金融服务门槛,扩大金融行业“服务半径”,填补金融服务的真空,以可负担的成本,有效、全方位的满足如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的金融需求,从而保护这些弱势群体平等的享有金融服务的权利。

  二、建议及理由

  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世界性难题,鉴于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而普惠金融又可以提供更广泛的适应各阶层与群体需求的金融服务,本委员特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建议,以期通过普惠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第一,适度放宽市场准入标准,构建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引导民间资本更多进入普惠金融领域。民间资本通常以民间借贷的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具有贴近基层、链条短等特点,在开展普惠金融上具有先天优势。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最大挑战来自于严格的市场准入标准,但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精神,在2014年批准设立民营银行的基础上,按照“负面清单”的准入制度,进一步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以更开放的态度允许和支持区域性中小型金融机构等设立与发展,为各类投资主体准入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鼓励多样性的普惠金融业务创新,不断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渗透率。一方面,通过金融创新,丰富金融产品,增加金融服务的层次,扩大普惠金融服务的边界,满足各类中小企业对资金的多样化需求。另一方面,大力推动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度融合,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在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上创造更便捷的工具,为普惠金融服务中小企业解决网络和通道问题;鼓励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在规范的前提下,为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金融创新提供发展空间。

  第三,进一步完善社会征信体系,优化普惠金融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促进银行之间,银行与工商、公安、税务、海关、环保、交通、房地产等部门共同建立信息管理与互动机制,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的中小信用通报平台,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体系,奠定发展普惠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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