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以瑾
日前,教育部印发首部全国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标志着我国开始建立统一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也于今年3月启动。这两项工作备受社会关注,记者为此采访了教育部有关负责人。
记者:《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答:以前,各省自行制定学籍制度并进行相应管理,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建立全国统一的学籍管理制度就显得必要和紧迫。主要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各地区域性的学籍管理办法的局限性与当前流动学生学籍管理的迫切需要不相适应。各地原有学籍管理方式所依靠的信息模块、技术平台、管理口径互不兼容,在省际之间难以实现互接互认,在实际学籍办理中出现衔接困难或无法衔接。二是国家未建立全国统一的学生学籍数据库,事业统计应用效能低、误差大。原有学籍管理方式产生了学籍数据分散、采集困难、交换不畅等问题,直接影响到教育经费等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等工作,亟待一个国家层面的制度规范统一全国学籍管理行为。三是为解决高考移民、控辍保学、转学不规范、择校、随迁子女就读、留守儿童管理、学生人数统计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信息支撑。 记者:今后的学籍管理与过去有什么不同?对学校、学生和家庭会有哪些影响? 答:对学校来说,电子学籍系统其实是管理应用系统,任课教师、班主任、教学管理人员、校长等都能够利用它提高工作效率。校长每天打开计算机,就可以清楚地知道有多少学生因为什么原因没有到校。对于学生和家庭来说,以前学生在跨省、跨地域流动时,家长要两地奔波办理转学手续,学籍转接工作效率较低、成本较高,而今后家长只需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其他流程均可通过网络完成。 记者: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建设与《办法》有什么联系?功能各是什么? 答:电子学籍系统是依托信息技术、教育事业统计规范和教育管理需要构建的全国联网互通的电子政务管理系统,《办法》规定的则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工作任务,是电子学籍系统的上位制度支撑。两者相互支撑、有机统一。就功能看,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动态跟踪全国学生流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中小学生的真实情况,解决在义务教育和学生资助中存在的虚假注册、重复学籍等问题。《办法》设计了学生学籍档案基本内容,除学籍基础信息外,还包括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体质健康测试及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在校期间的奖励信息以及享受资助信息等,完整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 记者:农村学校的信息化水平相对落后,是否会影响到学籍系统应用? 答:通过调查研究以及反复论证,我们认为颁布实施《办法》和电子学籍系统条件基本成熟。近几年,各级政府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学校的信息技术装备和条件上了新的台阶,为数据的采集和上报提供了必要的基本条件,为大规模的建设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提供了必要的硬件条件和人力资源。 记者:电子学籍系统全面采集了学生信息,这些信息能确保安全吗? 答:电子学籍系统建成后,将采集和存储2亿多名学生的相关信息。我们始终将学籍数据安全视为学籍管理工作的生命线,根据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强化责任确保信息安全。《办法》特别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指定专门的学籍管理员,建立学籍信息保密制度,对泄露学生学籍信息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等。学籍系统也将采取现代加密技术确保信息安全。 记者:《办法》规定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对学籍变动的管理权限是如何划分的? 答:《办法》没有对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条件和要求做出统一规定,只是明确了变动发生后处理的办法和流程,学籍变动的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制定。比如休学,什么条件下批准休学、休多长时间由各省具体规定,《办法》只规定休学要及时记入学籍档案,并通过学籍系统进行管理。 记者:《办法》规定中小学生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但在义务教育之外的其他教育中,学籍号还能继续使用吗? 答:教育部正在统筹建设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籍管理制度和电子学籍系统。各地在执行《办法》时,也要统筹考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与其他学生学籍管理的衔接问题。对于最为关键的学籍号,教育部将出台生成规则,原则上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均依据身份证号为基础进行统一编码。学前教育阶段已采集学生信息的,升入小学时仍沿用其已有的学籍号。 《中国教育报》2013年8月23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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