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执行董事 控股董事长 | 设计类合同 总价在50万以内(含) 总价在50万-200万(含) 总价在200万以上 | 前期类合同 总价在50万以内(含) 总价在50万-200万(含) 总价在200万以上 | 策划类合同 总价在50万以内(含) 总价在50万-200万(含) 总价在200万以上 | 工程类合同 均属执行董事 | 采购类合同 均属执行董事 | 基地房屋 均属执行董事 | 大型房屋租赁合同 均属董事长 | 土地出让合同 均属董事长 | 顾问类合同 均属董事长 | 借款合同 均属董事长 | 担保合同 均属董事长 | 按揭合作合同 均属董事长 | 大型项目合作合同 均属董事长 | 其他合同 总价在50万以内(含) 总价在50万-200万(含) 总价在200万以上 | 销售类合同 销售类合同根据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类别可分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砂石销售合同、苗木销售合同三类,一般都采用已经公司批准的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的最终批准权属控股公司董事长;实际签订销售合同时,如采用已批准的格式合同且销售价格在公司已批准的范围内的,则商品房销售合同由销售主管和主办会计审批;砂石销售合同和苗木销售合同由子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及执行董事)审批;如实际签订销售合同时,对已批准的格式合同有变更的,则除以上审批环节外,须由控股公司法务主管批准;如实际签订销售合同时,销售价格低于公司已批准的销售价格的,则除以上审批环节外,合同须由销售价格的最终批准权限人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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