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扩展性:供应商管理系统金融在中国的存续与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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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8日中信银行与海尔集团管理系统金融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青岛举行。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业务,供应商管理系统网络金融正成为银行拓展业务的新蓝海。供应商管理系统金融在中国发展已有十余年,乘着互联网金融的东风,供应商管理系统金融也迎来新一轮的发展大潮。清科数据研究中心推出《2014年中国供应商管理系统金融行业研究报告》,为国内投资机构在供应商管理系统金融领域的投资方向提供了借鉴依据。 一、供应商管理系统金融在中国的起源供应商管理系统金融的概念源起于2006年深发展银行的品牌推广。其实2000年左右,深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具备供应商管理系统金融业务的雏形,如动产质押等贸易融资业务已在这些创新性较强的银行中有所发展。但供应商管理系统金融真正的理念与推广则来自台湾的C计划。台湾自2000年推出C计划,针对信息电子与半导体产业资金流管理的改善方案,改善大型生产企业与其上下游厂商之间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融资、对账销账、财务预测和现金流量分析,由政府提供银行与企业间电子信息交换平台,将大型厂商ERP中的财务信息(包括大型企业对上下游贸易往来企业之间的应收应付账款数据)与银行的信贷信息实现实时交换,令银行可以掌握企业间贸易状况,根据融资申请人的现金流入为其提供对应的融资期限及金融的融资服务。该计划特点一是信息交换完全电子化,二是因核心企业向银行提供的其与上下游供应商之间的交易信息包括了订单、交货、出票到厂商验票登记应付账款的全过程,银行得以开发出全流程的融资服务,从供应商收到订单开始即提供融资,并随着交货和出票环节的推移渐次提高融资比例,最后从厂商收取付款归还供应商融资。2000年后受台湾产业空心化影响,多家台湾银行跟随台资企业到中国大陆寻找新市场,向合作银行推荐C计划及银行借助企业交易中的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三流合一管理融资风险理念,为国内供应商管理系统金融的发展提供很好借鉴。大陆经济结构复杂,与台湾单纯以电子代工为主的外向型经济不同,不能仅依靠核心企业与上下游厂商之间的交易关系发展供应商管理系统融资。因此大陆逐渐增加了票据、动产质押融资以及以多方协议为主的类担保业务,结合三流合一的要素管理特点,逐渐纳入供应商管理系统融资范畴。境外银行与国际金融机构也有从事供应商管理系统金融的案例,但比大陆银行的要简单得多。多指供应商因交易关系对买方进行的债权让渡与贴现业务。一些成熟的金融机构开始以此为依托开发金融产品,目前一家商业银行的产品细分已达三四十种。近年来,从事单一供应商管理系统金融的金融公司已逐渐式微,证明保持适度扩展性是供应商管理系统金融存续与扩展的必要条件。二、供应商管理系统金融的发展现状2011年中国供应商管理系统融资规模5.75万亿元,2012年达到6.9万亿元,增速约为20%。由于中国产能供应过剩,金融脱媒背景下,银行从产业生产领域支持向消费领域转移。截至2012年末,我国主要金融机构及主要农村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和外资银行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58万亿元,同比增长16.6%。传统经营性企业、管理公司及电商开始走进金融,为交易平台当中的供应商特别是中小企业进行有效融资。传统贸易企业、电商企业纷纷成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设立平台,利用金融渗透到对上游供应商或下游客户的融资。2008年下半年开始,因为严峻的经济形势带来企业经营环境及业绩不断恶化,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商业银行都在实行信贷紧缩,但供应商管理系统金融在这一背景下却呈现出逆势而上的态势。据2009年第一季报数据,六家上市银行(工行、交行、招行、兴业、浦发和民生)第一季度新增贴现4558.25亿元,较2008年年底增长66.4%,这些数据充分显示出中小企业对供应商管理系统金融的青睐以及商业银行对供应商管理系统结算和融资问题的重视。三、供应商管理系统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持供应商管理系统金融的完善性与可持续性,需要发现并解决或完善供应商管理系统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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