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客房服务质量,为顾客提供清新,整洁的消费环境,特制定以下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章客房卫生管理 第二条每天早晨,各个楼层对各自负责的工作区域客房门口进行卫生清洁。客房要保持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和垃圾。 第三条客房内不能出现死角卫生,其中包括门后,电脑桌后,床底。空调定时清理,大房间内沙发套,窗帘定时清洗,桌底要清扫。 第四条客房内抹尘要仔细到位,电视,电脑屏幕不能有水渍,布毛等,客房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不能乱放。 第五条客房内盖杯,电壶要清洗到位,壶内不得有残渣。 第六条客房内门,卫生间门,开关,壁灯每天都要抹尘,墙壁污点及时清理。 第七条客房内床单被罩做到一客一换,其中包括钟点房,损坏的布草要及时更换,以便使用。长期入住客房,床单,被罩必须做到每 周一换。 第八条客房内拖鞋清理干净,摆放消毒条。 第九条卫生间内马桶清理干净,表面不得有水渍,尿渍,桶内不得有大便残留,每天更换消毒条,消毒条要摆放有序。 第十条卫生间洗漱用品应齐全。 第十一条卫生间顶,墙壁或玻璃门清理到位,面盆,水嘴,淋浴,镜子,口杯不得有水渍。 第十二条服务员查房时应仔细快捷,如发现漏查商品自己承担。 第十三条打扫卫生时,不得用热水。 第十四条不得有抹布,用过的布草遗留在房间。 第三章客房从业人员管理 第十五条客房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每年体检一次。 第十六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障碍卫生的疾病(腹泻、咳嗽、发热、呕吐、手外伤等)不准上岗。客房从 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单位报告,患者本人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 第十七条上岗前必须穿戴清洁工作衣佩戴好工号牌,上岗时不准穿拖鞋。 第十八条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以及戴戒指等手饰。严禁在工作场所为吸烟、随地吐痰、就鼻涕、掏耳朵、剔牙。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吐指甲油,佩带饰物。 第十九条每名从业人员配有的工作服必须顶起清洗,保持清洁。 第二十条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工作间。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以上制度望员工自觉遵守,若违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按情节进行考核。
信息发布:广州名易软件有限公司 http://www.myidp.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