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新建的油气管道陆续进入老化期,近年来安全事故频发。近期全国各地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输油气管道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逐一制订整治方案,全面清除危及管道安全的违章占压等安全隐患。
采访中一些有关人士认为,当前法律规范存在模糊地带,保护制度弹性太大,部门协作不够紧密,保护地下生命线的长久安全,亟须构建硬性机制。
王海波说,一些隐患处理困难,跟相关法规不细化、不明确有关。比如,在制订打火机厂整改方案时,《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并没有规定具体的安全距离是多少,而《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虽然有规定,但其表述均为不宜小于多少米,不具有强制性。
国务院在2001年出台《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时,就提出要编制实施细则,而今条例已于2010年升级成为保护法,实施细则仍然没有出台。王海波说,尤其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隐患,如何整改、如何补偿更是没有明确规定。
辽宁省盘锦市近期在进行管道安全排查时发现,管道企业不向政府上报信息,加上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导致了很多错误规划、错误审批的出现。绝大多数管道事故都是因工程施工引起的。沈阳化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包日东说,这其中既有‘野蛮施工’,也有根本就不知道地下有管网的情况,结果酿成大祸。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博士张国强建议,在保护管道安全方面,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同时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要做好信息沟通和联动执法。
在隐患整治时,要构建赔偿与责任的联动机制,管道企业、政府部门和占压单位三方谁违反了法律,谁就对隐患整治带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张国强说,特别是对于违规审批造成的安全隐患,要坚决追究主管者的渎职责任。
链接:近年地下管线安全事故不完全档案2014年6月30日,大连岳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金州新区路安停车场附近进行水平定向钻施工中,将中石油一条线输油管线钻漏,导致原油泄漏,溢出原油流入市政污水管网,在排污管网出口处出现明火。
2014年4月,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一条管道发生原油泄漏,污染了供水企业的自流沟。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检测发现,其出厂水苯含量高达118微克升至200微克升,远超出国家限值的10微克升,引起了当地市民抢购矿泉水。
2013年11月22日,山东青岛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闭空间的暗渠内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
2013年8月14日,哈尔滨市辽阳街路面突然塌陷,4人落入深坑,两死、两伤。事故原因是连续几场强降雨造成土质沉降,致使老旧排污管线断裂,泥沙灌入人防工程洞体,最终导致地面塌陷。
2012年5月25日,淄博市高新区济青高速入口处附近,一自来水公司施工时挖断中石化济南至青岛段输油管道,造成大量柴油泄漏。
2012年4月1日,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附近路面突然塌陷,行经此地的一女子意外落到坑里,被热力管道渗漏的热水烫伤,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2010年7月28日,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的南京塑料四厂地块拆除工地发生地下丙烯管道泄漏爆燃事故,共造成22人死亡,120人受伤住院治疗,其中14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47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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