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确定实施条码扫描所需的设备,确保条形码扫描仪的扫描能力与扫描要求相一致,为产品/ 环境符合规定的要求提供证据。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纸箱、样品不干胶使用过程中扫描条形码设备的管理和控制。 2 职责 2.1 品保部负责条形码扫描设备的控制,负责条形码扫描仪复合准确度、精密度要求的周期检定和计量管理工作。 2.2 工程部确定条形码扫描仪的准确度、精密度要求。 2.3 采购部条形码扫描仪采购的实施。 2.4 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条形码扫描仪的使用、维护保养及按时送检,确保其处于受控状态。 3 工作程序 3.1 条形码扫描仪的配置 3.1.1 根据产品检验、环境/安全改进需要、公司年度技改计划和新产品开发的需要,由各部门提出监视和测量设备(简称检测设备)需求计划,报品保部审核汇报。由品保部编制《采购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报采购部添置、更新。 3.1.2 采购部负责条形码扫描仪的采购工作。 3.1.3 条形码扫描仪的验收和检定 (1), 外购检测设备由品保部组织相关检定人员进行调试、验收。验收内容还包括随机资料、核对实物与装箱单、说明书、合格证是否一致; (2), 外购检测设备使用前由品保部有关检定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检定,无资格检定的应送有关法定计量机构及授权机构检定。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填写检定结果通知书交采购人员,由采购人员负责退换; 3.1.4 条形码扫描仪的领用, 计量、检测设备由品保部统一编号、检定、登帐; 3.2 条形码扫描仪量值传递和检定 按国家计量工作的要求,根据公司科研、生产、检测等具体情况建立公司级计量标准和公司量值传递图。公司计量标准器的确立与更改,须由品保部提出。 3.2.1 有关报告,经公司总经理审定批准后生效。 3.2.2 条形码扫描仪按法定的量值传递渠道和检定周期送检。严禁使用无合格证、超周期或带故 障的条形码扫描仪进行条码扫描。条形码扫描仪实行专人负责保管保管制,并建立使用档案。 3.2.3 品保部按条形码扫描仪的使用说明书使用条形码扫描仪进行条码扫描 3.2.4 从事条码扫描的人员须专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3.3 条形码扫描仪检定规程 本公司使用的计量标准器检定工作和条形码扫描仪,应按照国家、部门、省、市计量部门的审批颁发的鉴定规程进行。没有国家/国际承认的基准,则应自行编制校准文件。 3.3.1校准条形码扫描仪 初次使用检测仪时,需要对检测仪进行校准以保证它的精确性,正常使用过程中也要阶段性地对它进行校准使其保持精确。校准检测仪使用它背面的校准条码或者附件中的校准卡。每张校准卡都带有序列号。校准时,连续扫描标签十次,通过后即可完成校准。 校准卡是用特殊的成像材料制成,如果标签被污损,将影响校准的准确,请与供应商联系更换标签。 3.4 条形码扫描仪周期检定 3.4.1 条形码扫描仪的检定周期由品保部根据国家有关检定规程和校准方法规定使用其要求,历次周检、抽检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检定周期一经确定,不准随意更改。 3.4.2 周期检定应按检定规程或校准方法进行。 3.4.3 品保部根据条形码扫描仪的检定周期编制周检计划表。 3.5 检测设备检定记录 3.5.1 检定人员应按规定进巡检、周检及突击性抽查,及时按检定规程进行检定,每次检定必须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填写历史记录卡。 3.5.2 大型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记录及其有关资料应统一建档保存。其包括内容: (1), 历史记录卡; (2), 使用说明书; (3), 入厂合格证; (4), 历次检定证书; (5), 计量标准器的建档报告。 3.3.5不同条形码扫描仪和计量标准器的技术档案由品保部统一保管,分类登记存放 ,做到便于查阅,并有借阅交接手续。 3.6 检测设备检定状态标识 RX431-04 页次 部门编号 文件编号 3.6.1 凡按检定规程进行全面检定合格的计器具应贴上“合格证”,并注明有效日期。 3.6.2 能够满足生产、使用和能达到产品质量要求,只对部门指标检定的条形码扫描仪,检定合格贴“合格证”后,还要加贴“限用证”。并注明经检定合格的指标和量程范围。 3.6.3 个别应该检定的条形码扫描仪,暂时确定无标准而又必须使用时,这类仪器在经过校准后,可贴“准用证”。 3.6.4 对暂时不用的条形码扫描仪,贴上“封存证”;对经检定不合格的条形码扫描仪,暂时修理不好的条形码扫描仪,应贴上“禁用证”。 3.7 计量检测设备的状态控制 3.7.1 检定工作指标 (1), 计量标准器:受检率:100%;受检合格率:100% (2), 工作条形码扫描仪:受检率不小于98%;受检合格率不小于95%;抽检合格率不小于98% 3.7.2 中间抽查检定 (1), 抽检工作每季进行一次,抽检数为季度周期检定计划数的10%,每次抽检不少于三个品种。 (2), 抽检内容包括检查条形码扫描仪的外观、附件;核对帐、物、卡相符,核对合格证有效期;检查原始记录、历史记录等是否齐全;检查使用操作人员对条形码扫描仪的使用操作、维护保养情况;对条形码扫描仪的主要示值检定等。 (3), 每次抽检完毕,及时将抽检结果汇总统计,随同抽检原始记录整理、保管。但合格率低于90%时则加倍抽样,加倍抽样后合格率仍低于90%,则由品保部组织对部门或该品质的条形码扫描仪重新检定,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3.7.3 可疑送修和修后鉴定 合格有效期内的工作条形码扫描仪发现可疑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送专业机构修理,经过修理的工作条形码扫描仪,必须由专职检定员检定合格后,方能返回使用。同时对发现可疑前的检测结果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 3.7.4 使用、维护和保养 (1), 各车间、部门使用操作人员应熟悉掌握条形码扫描仪的性能、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核对使用的计量、检测设备有检定合格和有效的标识。 (2), 各种条形码扫描仪要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妥善保管,环境适宜,保持条形码扫描仪整洁,配、附件完好,合格证齐全。 (3), 严禁把条形码扫描仪用于非计量测量及超量程、超负荷、超周期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或无证的条形码扫描仪。 (4), 精密、贵重的条形码扫描仪应由专人保管使用,做到用前检查,用后做好记录。如遇精密贵重的条形码扫描仪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品保部查明原因后处理。同时对故障发生前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 (5), 计量标准器应在规定条件下使用、存放。标准条形码扫描仪应有醒目的标志,按周期送检定,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持有该项标准的考核合格证书,不准将标准器外借或他用。 (6), 操作人员领用的条形码扫描仪应妥善保管,使用和维护保养,禁止带出厂外或私自转借。 3.7.5 失效处理 (1), 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条形码扫描仪、检测设备失准、失效,应立即报告品保部,并停止使用。品保部应立即派员评定检验和测试结果的有效性,必要时品保部对已经检验的产品进行复检。 (2), 对不合格的条形码扫描仪进行修理后重新检定,不能修复的实施降级或报废处理。 3.8 检测设备降级、报废 3.8.1 在用条形码扫描仪、检测设备经检定已无法保证精度等级,可由检定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降级,如已超出检定规程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可用于某特定部门专用,并在实物和证书上按有关规定实行审批后实施,并在报废条形码扫描仪上作相应标识。 3.8.2 低值易耗类条形码扫描仪、检测设备报废由品保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大型贵重测试、检测设备(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的报废由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3.9 检测设备强制检定 3.9.1 品保部应单独强制检定条形码扫描仪管理台帐。 3.9.2 凡属强制检定的条形码扫描仪,由品保部按规定周期组织送检定机构或授权机构检定。 4 相关文件 1. 《采购控制程序》 2. 《计測器管理程序》 5 记录 1. 《年度检测及监控仪器检验计划及实施情况表》 2. 《测量器具、检测设备报废单》 3. 《合格证》 4. 《封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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