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工作是个人、团队、组织之间传递信息和执行组织管理规则的事务处理工具,用它来完成事务的发起、处理和管理,并记录事务的发展过程和结果,由人通过流程规则来完成事项的办理,并支持规则的成型和管理,协同工作一般用来进行非公文类业务的处理,如:表单审批、需其他部门配合处理的工作、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汇报等。 新建事项中的具体操作: 【新建事项】:以调用模板方式或自建流程方式来发起一项跨组织的协同工作。选择【协同工作】-【新建事项】,进入新建事项界面;或者通过左侧快捷键【新建】【新建协同】进入新建事项页面。 一、以自建流程方式新建协同的具体操作 第一步:依数据项的说明,在新建事项界面,填写协同标题、正文信息等。 第二步:建立流程,点击流程输入框中的点击新建流程,在弹出的选人界面,选择接收人员。 在下拉框中显示系统设置的所有组织结构,有部门、组、岗位、外部人员、关联人员五个选项卡显示对应的信息;左边区域罗列该组织的所有人员;右边区域是选定需要在协同流程中执行的人。鼠标点击左边区域,选择部门,根据选定的组织人员,选择人员,按【→】,选定到执行人区域。如果直接选择右边的【→】,表示整个部门被选定;按【↑】【↓】进行已选项顺序的调整。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选择【并发】、【串发】。 并发:发起人发起流程后,各节点同时收到信息。 串发:发起人发起流程,流程中每个节点依次处理(上一节点处理完毕后,下一节点才能收到)。 流程中如有需要调整的地方,可选中某个流程节点进行修改,如【增加节点】:可以在当前节点后面增加一个或多个节点,也可以在会聚节点后面再增加新节点,可增加空节点。【删除节点】:可以删除选中的节点。【替换节点】:可以重新选择该节点人员或部门。【节点属性】:可以对选中的节点权限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按【确定】按钮,确认流程后,自动退出该页面,回到【新建协同】操作页面,同时流程节点的信息显示在数据项【流程】中。 第三步:根据工作情况,可以将该事项选择预归档,选定预归档的目录,协同发送后,该协同会自动归档到预归档目录里。 第四步:根据工作需要,设定其他数据信息,设置流程期限、提前提醒、关联项目、高级数据项设置等。 第五步:点击【发送】,所建立好的协同事项进行处理发送,页面自动跳转到已发事项下,发送后的协同显示在已发事项列表页面中。 二、以调用模板方式新建协同的具体操作: 用户新建协同时,可以直接调用已经建立好的系统预置的模板和个人建立的模板。其中,系统模板是公用的模板,由单位管理员或者表单管理员创建,用于解释组织的管理规则,实现规范化管理;个人模板是个人对常用的流程和格式的存储使用,可减少工作量和增加易用性。 第一步:在【新建事项】页面, 第二步:在左边列表中选择模板,如选择表单模板中类别下的行政审批【公务接待清单】,点击【确定】按钮。 第三步:选择的模板将显示在新建事项中,包括标题信息、流程信息。 第四步:用户可以根据需要依次修改重要程度、流程期限、提前提醒等数据项。 第五步:点击【发送】,所建立好的协同事项进行处理发送。发送之后该协同显示在已发事项列表中。 已发事项:系统列出当前用户所有已经发出的协同事项,可以实时查看协同处理情况及处理人员意见,可以给未处理人员发送催办消息;还可以对已发协同进行转发、归档、撤销流程、重复发起、删除等操作。 待发事项:存放新建协同事项过程中【保存待发】、或被处理人【回退】、【撤销】、【指定回退】的协同事项。用户可以对已创建但尚未发出的协同事项进行查看、编辑、发送、删除等操作;也可将该事项以协同或邮件的形式转发给相关的人员。待办事项主要是查看、处理待办协同事项,以及通过关键字对待办事项进行查询。用户可以对接收到的协同进行流程查看,可以进行转发、加签、知会等处理操作,并可以对其他处理人的意见进行回复。 已办事项:支持用户对已经处理的协同事项处理情况进行查看,也可对该事项进行转发、归档、取回、跟踪、删除等操作。 督办事项:督办是保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政令畅通,各项决策贯彻落实,完善工作秩序,改进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督办,可以使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做到事事有人承办、有人负责,避免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协同督办由协同发起人设置督办人员,可以在新建协同事项页面、已发事项页面设置督办信息。督办人员可以跟踪催办协同处理人员,可以更换处理人员或处理流程,并查看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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