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已经与许多人进行过交谈,你不断跟进,到了将要出成果的那一步时,事情其实就简单了许多,只需要双方律师反复协商合约。感谢YC对创业行为的支持,他们现在公开了成熟的协议模板以供大家参考。
在这一阶段也有几个典型的错误行为。
首先,在签协议的问题上,有些创始人会盯住无关痛痒的细节不放,把创业初期宝贵的时间浪费在咬文嚼字上,这时你应该尽快完成协议,以便让公司前进到下一阶段。
其次,要是有客户提出「如果增加某某功能我们就签协议」的要求,请慎思。实际上,你满足了他们这个要求之后,还会有数不清的需求被摆上台面。回答客户这种要求有两种方法,一是「你把协议签了再说」,额外要求的功能,我们会在协议里保证去实现,这么做是为了防止跳票。二是「好,那我看看其他用户是不是也有这种需求」,当这些需求真的贴合用户,有更多的用户提出这个需求时,才有必要去实现它。
最后有一个最容易犯的错误是,「免费试用」。「免费试用」这个要求看起来很合理,但是创业公司需要用户,需要承诺,需要收入,这些都不是「免费试用」能带来的,你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用户,可实际上等到试用期结束,你又得重新走一遍门店销售管理软件流程。遇到这种情况,我通常会告诉客户「我们不提供免费试用,我们的产品是收取年费的,但在您使用的前30或60天,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选择退出。」
现在我们已经走到漏斗的底部了,终于完成了一单门店销售管理软件。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一个企业创立初期采用的工作方法,通常是笨方法,它适合在小范围死磕,但不适合在大范围推广。
ChristophJanz写过一篇文章,认为有的产品是大象级别的,虽然卖出去的数量少,但是单价高;有的产品是兔子级别的,单价低,但是卖出去的数量更多;依此类推,还有老鼠级别,苍蝇级别。
创始人要在运作的过程中渐渐看清产品的定位,一个明明是兔子级别的产品,却需要你动不动就飞到另一个城市,做8个demo演示,要花三个月时间协商合约,那是不可行的。这意味着你要更改自己的门店销售管理软件模式,或者更改自己的产品价格。
今天就讲这么多,在公司发展的起步阶段,希望我的这些经验能够为大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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