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与支付是招标投标各方比较注意的内容,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报价方式密切相关,对投标人的报价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而且在专用条件中需提前约定的内容比较多。其中需注意:
①价款是否调整?如何调整?应在合同中说明;
②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数额(一般按工程合同总价款的比例)、抵扣方式;
③按进度支付时的工程量确认;
④支付进度款的时间和所占比例;
⑤保修金的比例和支付时间、方式;
⑥其他应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确定的条件。
竣工结算、最终结清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期限外,其他按照通用条款执行。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一般都会问:工程款如何支付?从而了解工程建设资金情况,所以合同的这一部分一定要写清楚。
7、材料、设备的供应 招标人负责供应的材料、工程设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和总价以及材料差价、供货时间、供货方式、送达地点等,并约定运输费用、保管费用和验收,分清责任。其中,甲方供料、供材、供设备应做表格附在合同专用条款后面,表述清楚。如设备由甲方提供,其安装工作责任就要明确,安装工作由谁来做,总包服务费如何计入等。曾经发生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将其材料按零计取的情况,其实这是错误的,材料属建筑成本,就是由甲方另外招标采购提供,也应按暂定价格提供给投标人,按国家规定计取相关费用进入报价及结算。
8、违约索赔 违约索赔应包括:各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造成工程拆除;缺陷修复;发包人工程款的延误支付;双方原因造成的违约终止或而后复工造成的费用等。违约索赔应分清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责任,不能只规定承包人而免去发包人的责任。赔付条款应在专用条款中写明具体额度、扣除方式和顺延工期天数等内容。要公平、公正,不得含有与通用条款抵触的内容。
9、其他 合同专用条款当然不止这些,还有设计变更的特殊约定、保函的提交时间和额度、保险、争议解决方式、验收和结算、安全施工、质量保证、环保节能、施工组织设计、图纸等等,在这里就不一一叙述了。
责任编辑: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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