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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型信息项目监理初探(4)
软件开发型信息项目监理初探--------------------------------------------------------------------------------05年08月07日11:20系统分析之窗⑷、实用性:确认该设计对于需求的解决方案是否实用;⑸、技术清晰度:确认该设计是否以一种易于翻译成代码的形式表达;⑹、可维护性:确认该设计是否考虑了方便未来的维护;⑺、质量:确认该设计是否表现出良好的质量特征;⑻、各种选择方案:看是否考虑过其它方案,比较各种选择方案的标准是什么;⑼、限制:评估对该软件的限制是否现实,是否与需求一致;⑽、其它具体问题:对于文档、可测试性、设计过程等进行评估。这个阶段监理方应提交:在概要设计进行前提交总体设计阶段监理细则、监理周记、在概要设计完成后提交概要设计监理报告。5、详细设计阶段详细设计阶段的直接目标是编写详细设计说明书,为此,承建方应做如下工作:⑴、确定每个模块的算法,用工具表达算法的过程,写出模块的详细过程性描述;⑵、确定每一模块的数据结构;⑶、确定模块接口细节。监理方在这个阶段主要是在进度上进行控制,主要手段是定期与承建方沟通,检查文档。这个阶段监理方应提交:在详细设计进行前提交详细设计阶段监理细则、监理周记、在详细设计完成后提交详细设计说明书的确认报告。6、编码及测试阶段编码是将详细设计阶段的设计思想用某种计算机语言实现的过程。监理方应从结构化程序设计原则来进行编码工作的监理:⑴、使用语言中的顺序、选择、重复等有限的基本控制结构表示程序逻辑;⑵、选用的控制结构只准许有一个入口和一个出口;⑶、程序语句组成容易识别的块,每块只有一个入口和一个出口;⑷、复杂结构应该用基本控制结构进行组合嵌套来实现;⑸、语言中没有的控制结构,可用一段等价的程序段模拟,但要求该程序段在整个系统中应前后一致;通常测试是伴随着编码而同时进行的。广义上软件测试并非只在这个阶段才有,而是贯穿软件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等阶段的。本处的测试,则指代码测试。在测试阶段,监理方应依据测试原则对承建方的测试进行监督:⑴、应尽早的和不断的进行软件测试;⑵、测试用例应由测试输入数据和对应的预期输出结果这两部分组成;⑶、程序员应避免检查自己的程序;⑷、在设计测试用例时,应包括合理的输入条件和不合理的输入条件;⑸、充分注意测试中的群集现象,即一般测试后程序中残存的错误数目与该程序中已发现的错误数目成正比;⑹、严格执行测试计划,排除测试的随意性;⑺、应当对每一个测试结果做全面检查。⑻、妥善保存测试计划,测试用例,出错统计和最终分析报告,为维护提供方便。在编码及测试阶段监理参考的标准有:GB938688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GBT1250490计算机软件质量标准保证计划规范、GBT1250590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GBT1553295计算机软件单元测试等。7、系统试运行阶段由于信息化软件一般都是比较大型的软件,因此在完成了系统测试后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系统试运行实际是测试的延续,检查系统的稳定性、适用性等。监理方在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有:⑴、审核竣工文档资料的完整性、可读性及其与工程实际的一致性;⑵、审核操作系统、应用系统等软件配置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⑶、检测验证系统功能性能与合同的符合性;⑷、检查人员培训计划落实情况;⑸、出具验收报告;⑹、帮助用户制定系统运行管理规章制度;⑺、在保修期内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质量检查、督促承建方按合同要求进行维护。小结从监理合同签订开始到最后系统试运行结束,监理方工作在职能上可以归结为两点:沟通与监督。沟通的目标是建设方与承建方信息对等,沟通的手段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监督的目标是在质量、进度和投资上进行控制,监督的手段是和文档管理。参考文献1.葛乃康,罗四维信息工程建设监理电子工业出版社2002年2.张海藩软件工程导论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年3.黄学战项目需求阶段的监理角色和方法论中国计算机报2003年第三期(资料来源:计算机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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