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小区游园或居住区公园结合布置,如秋千、浪木、滑梯、转椅、攀登架、篮球架、小足球架等。 由公园、小游园、街头绿地组成了公共绿地景观区:
(1)步行街道路上可铺设装饰性强的花纹路面,还可布置些装饰性小品,可供行人休息的坐椅,凉亭、电话间等,绿化以草坪花坛为主,可能的情况下种植乔木蔽荫;
(2)花园式林荫路立交桥北侧与街道平行,并有一定宽度的带状绿地,可设2条以上步游路,可安排儿童游戏场,坐椅、花坛、喷泉、小型雕塑花架等,每隔75~100m分段布置,车行道与林荫道绿带之间要有浓密的绿篱和高大乔木组成的绿色屏障相隔,立面布置常以外高内低的形式,道路广场面积不宜超过25%,乔木占地面积为30%~40%,灌木占20%~25%,草皮占15%~20%,花坛占2%~5%,也可因地制宜。
3.4、景观空间轴线形成以主要街路为主轴的绿色发展空间,街道分隔带绿化以种植草皮为主,严禁种植乔木,可植不高于0.7m的绿篱、灌木、花卉等低矮植物,为方便行人,街道可分段以75~100m为宜,可与人行横道、大商场、公共建筑出入口相结合。
3.5、景观结点道路交叉口的绿化(交通岛)由道路转弯处的行道树,交通岛及一些装饰性的绿地组成,在视距三角区范围内安全视距一般在30~35m,不植高于0.65m的植物,位于其中心的交通岛,直径在40~60m,按功能分为如下3种:
(1)中心岛(转盘),绿化常以嵌草花坛为主或是常绿乔木组织的简单绿地,中间可设雕塑或种植高大优美的乔木;
(2)方向岛,绿化以草皮花坛为主;
(3)安全岛,岛上可有铺装地面,其他部分植草皮。
4、园林苗木信息及绿地的养护管理
4.1、苗木信息园林绿化开始向香化、美化、彩化、静化、垂直绿化方向发展,总的发展趋势是树大荫浓,病虫害少,不飞絮、干净整洁,易成活以及三季能观花,冬季能观景、四季常青的树种和奇花异草将受重视,宿根性草花价格将上升,十大切花将供不应求,常绿地被树种争相抢购,矮小抗踩草坪植物崭露头角。
4.2、园林绿地养护管理
4.2.1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树木的抹芽、涂白等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干旱期,应注意浇水。地下水位下降、土壤盐碱化等都会直接影响园林植物的寿命。
4.2.2在设计园林绿地时,一是要处理好绿地与地上、地下管线及地下工程之间的关系,否则对园林植物的生长会有影响。
4.2.3加强对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治早、治小、治了为原则,特别在引种工作上,要注意病虫害的检疫工作,以免病虫害大量发生。
(五)加快立法建设进程,完善园林绿化配套法规和技术标准,理顺管理体制,依法强化行业管理。
1.根据国务院立法计划,积极搞好(城市绿化条例)和《城市公园管理条例》的起草、协调工作;争取早日颁布实施。抓紧有关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的编制,促进行业法规体系完整配套。
2.根据城市园林绿化标准体系,抓紧专业标准、规范的编制配套。
3.充实加强城市各级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或配备专门的人员),依法行使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职能。在管理体制上,特大城市、大城市坚持实行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适当保留一定的人、财、物制约调控权;中、小城市以相对集中管理为主。
4.各级政府的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要参与编制园林绿化规划,行使行业审核、协调、服务、监督的行政职能,管理城市各类园林绿地的建设和维护。对经营园林绿化设计、施工,苗木花卉生产、销售等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行业监督管理。
5、搞好城市园林绿化成果的保护和管理。城市绿化种植不得随意砍伐和损毁,特别应落实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职责。
(六)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在财政、税收、物价、物资供应等方面给予优惠的政策。
1.有条件的公园实行售票游览是现阶段国家给公园的一项优惠政策,同时山是控制游人量的一项管理措施。门票价格体现了公益性质,不足以补偿公园建设和管理的成本,经国家税务局同意,暂时免征营业税。
2.国家对城市园林单位公共使用的土地和园林绿地建设给予免征:土地使用税、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照顾。农林特产品等的征税问题,待财政、税务部门调查研究后另行规定。
3.对公园门票和园林部门的其它收费项目的定价,根据设施条件、服务质量和实际成本的变化,适时报请各级物价部门做出调整。
4.园林绿化生产单位如苗圃、花圃、园林机具厂供应的水、电、煤炭、油料等能源,化肥、塑料薄膜、钢材、水泥等物资享受等同于农业、林业的优惠价格。
(七)加速改革开放进程,发挥行业优势,搞活经营,增强行业发展的活力。
1.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按照维护任务量实行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费用的定额补贴。提高维护管理技术,保证维护管理力量。同时,允许在搞好维护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开展多种经营,增加收入。
2.充分发挥城市园林绿化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园容和管理水平,方便群众游览休息,丰富游览活动内容。利用园林部门的优势和有利条件开展各种经营,提高自我更新、改造的能力。园内的商业、服务业应统一由园林部门规划、经营。非园林单位经营者,利用公园设施和条件,应给予补偿。
3.园林绿化要以当地植物为主。各城市应按规定标准建设苗圃、花圃。园林部门的苗圃、花圃是绿化材料生产的主体单位,在育种、繁育优良品种、优质苗木上行业引导作用,应子重点扶植。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培育自用植物材料;同时,鼓励集体、个体及其它部门经营绿化材料生产。
4.组织我国特产苗木、花卉、盆景和园林技术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外向型园林经济。
(八)实行科学管理,依靠科技进步,增加科研的投入,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促进园林绿化事业的全面发展。
1.改革传统的管理方式,吸收应用管理科学的新成果,改变园林绿化事业的落后面貌。
2.加强园林植物的引种驯化、遗传育种的研究。培育具有特性和抗性的园林植物新品种。实行以植物材料为主进行园林绿化建设的技术政策。
3.加强濒危、珍稀动、植物种的异地保护、繁育、研究,为保护物种多样性做出贡献。
4.针对园林设计、施工、植保、养护、管理、测试监控、专用机械等方面的发展开展科学研究。同时加强园林绿化科技情报工作,开展国内外横向交流,引进先进的园林绿化技术和植物品种。
5.利用自身一切条件和手段加强对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热爱自然、保护环境、保护园林绿化成果和各项园林绿化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社会维护生存环境、自然生态,园林绿化的意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搞好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
6.加强各级园林绿化部门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岗位技术、职业道德的教育,有计划、多形式、多层次地培养人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园林绿化职工的工资待遇、住房条件、保险福利等应有所改善,园林部门内的育种、植保、环卫、室外高空作业等工种职工的劳保福利应享受专业队伍的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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