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类
喷水灭火系统可分为: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重复启闭预作用灭火系统等。
(1)自动喷水湿式灭火系统。湿式系统是指在准工作状态时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该系统由闭式喷头、水流指示器、湿式自动报警阀组、控制阀及管路系统组成,必要时还包括与消防水泵联动控制和自动报警装置。其使用环境温度为4-70℃。
(2)自动喷水干式灭火系统。
该系统适用于环境温度低于4℃和高于70℃并不宜采用湿式喷头灭火系统的地方。主要缺点是作用时间比湿式系统迟缓一些,灭火效率一般低于湿式灭火系统,另外还要设置压缩机及附属设备,投资较大。
(3)自动喷水干湿两用灭火系统。该装置在冬季寒冷的季节里,管道内可充填压缩空气,即为自动喷水干式灭火系统;在温暖的季节里整个系统充满水,即为自动喷水湿式灭火系统。此种系统在设计和管理上都很复杂,很少采用。
(4)自动喷水预作用系统。该系统具有湿式系统和干式系统的特点。该系统既克服了干式系统延迟的缺陷,又可避免湿式系统易渗水的弊病,故适用于不允许有水渍损失的建筑物、构筑物。
(5)重复启闭预作用灭火系统。
(6)自动喷水雨淋系统。
(7)水幕系统。
2.水喷雾灭火系统
(1)系统特点及使用范围。水喷雾灭火系统是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仍属于固定式灭火系统的一种类型。它是利用水雾喷头在一定水压下将水流分解成细小水雾灭火或防护冷却的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相比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适用范围:该系统不仅能够扑灭A类固体火灾,同时由于水雾自身的电绝缘性及雾状水滴的形式不会造成液体火飞溅,也可用于扑灭闪点大于60℃的B类火灾和C类电气火灾。
保护对象:水喷雾灭火系统主要用于保护火灾危险生大、火灾扑救难度大的专用设备或设施。
用途:由于水喷雾具有的冷却、窒熄、乳化、稀释作用,使该系统的用途广泛,不仅可用于灭火,还可用于控制火势及防护冷却等方面。
水喷雾灭火系统要求的水压较自动喷水系统高,水量也较大,因此在使用中受到一定的限制。
(2)系统的组成。水喷雾灭火系统有固定式和移动式两种装置。移动式装置可起到固定装置的辅助作用。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一般由高压给水设备、控制阀、水雾喷头、火灾探测自动控制系统等组成。
3.喷水灭火系统安装
(1)系统组件、喷头、阀门的检验。
报警阀应逐个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试验时间为5min,阀瓣处应无渗漏。
(2)管道安装。
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得采用补芯;当需要采用补芯时,三通上可用1个,四通上不应超过2个;公称通径大于50mm的管道上不宜采用活接头。
(3)喷头安装。
当喷头的公称通径小于10mm时,应在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安装过滤器。
责任编辑: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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