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设〔2015〕179号 西宁市建委、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施工图审查及备案工作的信息化,实现施工图审查网上报审、审查业务办理、信息统计发布、统一联网监管,提高施工图审查和备案工作效率,促进勘察设计质量和审查质量动态监管,我厅根据全省实际情况组织开发完成了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该系统将于2015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用。为确保信息系统顺利上线运行、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青海省行政区域内,凡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报审施工图审查时,均应使用该系统。2015年6月1日起,建设单位报审、市(州)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审和备案、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反馈修改等流程均在系统内完成。
二、启用新版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告知书、备案表等格式文书。根据监管工作新要求,我厅统一制定了新版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备案表等相关表格(详见附件)。自2015年6月1日起,随信息系统上线的新版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告知书及备案表等格式文书同时开始使用。新版合格书及备案表均已在系统内部自带,完成相关工作流程操作后,即可打印。新版审查合格书为新版A3白卡纸格式,审查意见告知书为新版A4普通打印纸格式,备案表为一式两联A4普通打印纸格式。为顺利推进该项工作,我厅已委托印刷,请各单位联系领取,费用自理。后期合格书等可自行委托印制。
三、登录地址。登录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点击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栏目,进入页面后左侧有青海省施工图审查信息管理系统链接,点击即可进入信息系统。系统首页面有相关操作手册电子版,可随时下载学习。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部署和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投入使用。在保证正常施工图审查业务工作开展的同时,要通过信息化应用进一步完善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工作,促进我省施工图审查及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建设单位报审施工图时,应及时登录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开展相关工作。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宣传、耐心解答,帮助建设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建设单位要在审查工作过程中及时登录信息系统,随时了解审查进程,及时反馈审查意见。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妥善保存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避免丢失或遗忘。
(三)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在审查工作中完善机构、人员等基本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填报审查情况,并做好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施工图审查信息系统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将作为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做好施工图政策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同时,进一步做好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监管。对施工图审查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我厅。
(五)各单位在信息系统使用中,如有问题、疑问及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联系电话传真:0971-6150685
技术支持: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王洋
联系010-88018268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QQ群:459229038。
附件:1、青海省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施工图审查申报表
2、青海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申报表
3、青海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申报表
4、青海省专项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申报表
5、青海省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
6、青海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
7、青海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
8、青海省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告知书
9、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10、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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