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系统调试与验收 13.1系统调试13.1.1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并应具备下列条件:1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气压水罐等蓄水和供水设施已储存设计要求的水量;2消防水泵、稳压泵等供水设施处于准工作状态;3系统供电正常;4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水已经充满水;5湿式消火栓系统管网内已充满水,手动干式、干式消火栓系统管网内的气压符合设计要求;6系统自动控制处于准工作状态。13.1.2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1水源调试和测试;2消防水泵调试;3稳压泵调试;4报警阀调试;5排水设施调试;6联动试验。13.1.3水源调试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箱、消防水池的容积,消防水箱设置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储水应有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2消防水泵直接从市政管网吸水时,应测试市政供水的压力和流量能否满足设计要求的流量;3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做供水试验进行验证。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进行通水试验。13.1.4消防水泵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30s内投入正常运行。2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切换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60s内投入正常运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用秒表检查。13.1.5稳压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调试。当达到设计启动条件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当消防主泵启动时,稳压泵应停止运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13.1.6干式报警阀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采用干式报警阀的干式消火栓系统调试时,开启系统试验阀,报警阀的启动时间、启动点压力、水流到试验装置出口所需时间,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使用压力表、流量计、秒表、声强计和观察检查。13.1.7调试过程中,系统排出的水应通过排水设施全部排走。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13.1.8联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并按本规范附录C表C.0.4的要求进行记录:1湿式系统的联动试验,启动一只喷头或以0.94~1.5L的流量从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时,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2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的联动试验,可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他方式,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种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传动管启动的雨淋系统、水幕系统联动试验时,启动1只喷头,雨淋阀打开,压力开关动作,水泵启动。3干式系统的联动试验,启动1只喷头或模拟1只喷头的排气量排气,报警阀应及时启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并发出相应信号。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13.1.9消防水泵房水泵出水干管上低压压力开关自动启动消防水泵,屋顶消防水箱消防水位自动启动消防水泵的联动试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13.1.20消防炮、自动喷水、泡沫等水灭火系统的联动调试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泡沫灭火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281等有关国家规范的规定。责任编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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