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强制性:规范中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按照计价规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其它依法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2)统一性:四统一,即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
(3)竞争性:工程量清单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和单价由企业根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参照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报价。
(4)实用性:计价规范中,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列有项目特征与工程内容,便于确定工程造价。
(5)通用性:与国际惯例接轨,符合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
15、什么是建设行政主管发布的消耗量定额?什么是企业定额?两者的水平差异? 答:(1)消耗量定额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在正常施工的条件下,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的社会平均消耗量。
(2)企业定额是指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及有关工程造价资料制订的,并供本企业使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
(3)消耗量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生产和管理水平,企业定额反映的是各企业内部的平均生产和管理水平。
16、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的指导思想? 答:(1)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
(2)与现行预算定额既有机结合又有所区别的原则。
(3)既考虑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又尽可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原则。
17、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管理办法》,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需要,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18、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企业自主报价后,配套计价表的作用? 答:我省计价表为消耗量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水平。是投标报价、结算审核的参考,是编制标底、处理造价纠纷的依据。计价表的子目划分更接近于清单规范内工程内容的划分,所以在企业投标报价时,要求在工程内容栏内填写定额编号,工程内容内工序的工程量按计价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计算,使投标方有一个统一的综合单价组价原则,是评标委员会评定是否低价中标的依据,也是结算审核工作的依据。
19、执行工程量清单后工程结算方式和原来的定额法的不同点? 答: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与按定额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的不同点: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一般不作改动,没有价差,也不用调整各项费率。
20、执行工程量清单后标底编制有何要求? 答:《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工程设有标底的,评标时应参考标底。标底的这种参考作用,决定了标底的编制要有一定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主要体现在标底的编制应在考虑合理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按照计价规范和计价表、费用定额的规定计价,材料价格按各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指导价取定。
责任编辑: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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