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新准则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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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第一,未明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在会计分期假设下,因为受益期的长短不同,如果不将收益性支出与资产性支出分列,将资本性支出列于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资产反映,不能真实地反映医院的财务状况。 第二,未要求遵循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要求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不得计提秘密准备。医院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与企业一样要在市场环境中体现价值,存在着市场风险。 因此,为了降低医院的经营风险,应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另外,近年来随着医院医疗风险的逐步加大,还应为医院未来可能产生的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赔偿计提一定的风险基金。 (二)会计科目的核算问题 现有医院会计制度科目核算比较粗略,随着医院经营方式的变化,许多业务的会计处理缺少相应的规范。主要表现在: 第一,坏账准备的计提基数和比例。根据现行医院制度规定,只能为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患者医药费提取坏账准备,且统一执行一个提取比例,而对已经发生的坏账损失要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冲销,致使大量呆、坏账长期挂账,不能及时反映为损益。 第二,材料及低值易耗品核算过于简略,即便严重积压,变现能力差,其实际价值已经低于市价,但在报表上仍反映成本价值,造成资产不实。 第三,固定资产及其折旧的计算与固定基金、修购基金双重核算,人为造成净资产的混淆。 (三)财务报告及披露 在现行的财务报告体系下,某些不符合资产定义的资产已经形成损失或支出,但仍作为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如待处理财产损溢等,导致资产不实,不能客观反映损益。收入支出表中的管理费用分摊计入医药成本掩盖了实际医疗费用的真实情况。 二、新会计准则为医院会计制度提供了借鉴 针对现行医院会计制度暴露出的资产核算不规范、净资产反映不真实和财务报告披露不完善等问题,可以借鉴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负债、净资产和财务会计报告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从而全面地、完整地核算和量化医院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信息。 (一)新会计准则中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及会计目标同样适用于医院会计制度 随着医院越来越向企业化经营方向发展,兼有企业和事业双重性质的医院,应逐渐采用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负债、净资产进行正确核算和规范,以便更好地满足医院产权制度改革的需要,促进医院在观念、管理机制、经营模式和业务上的创新,同时向政府和相关利益主体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 如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资产减值准则等,同样适用医院的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折旧计提、跌价准备、减值准备的核算;借鉴新会计准则进行医院负债核算,可以准确核算各项可能发生的负债及存在的风险;借鉴新会计准则利用“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正确反映医院净资产结构状况,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决策方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二)新会计准则中财务报告规定同样适用医院财务报告制度 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为医院会计正确反映损益情况,公平准确地揭示各产权主体的经济利益结构提供了科学依据。根据新会计准则,对医院的所有者权益科目、财务报告的列报等内容进行表述和修订,使各类医院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借鉴国际通用报表体系,达到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现行会计制度同新会计准则主要区别是所有者权益同净资产、利润和利润分配同结余和结余分配两大方面有所不同,而所有者权益、利润、净资产和结余实际上是资产和负债以及收入和支出计量的结果,而且在确认、计量方法上具有一致性。所以,医院会计设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通过建立现代制度,既明晰了各产权投资主体,又使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新会计准则下完善医院会计制度的思考 借鉴新会计准则完善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应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是制定医院会计基本政策。 以“新会计准则”为标准,在梳理、分析新会计准则与医院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基础上,严格资本性支出会计处理程序,继续实行医疗服务经营和药品经营分开独立核算办法,根据医院社会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相应的政策,统一和规范医院基本会计政策。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特点,结合行业性质,以会计要素为主线,重点突出医院实物资产的核算、资产损耗和收入配比关系,进一步论证医院会计制度改革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充分考虑医院重组和产权制度改革或股份制改造等对会计科目的影响。 对可供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做出决策,制订医院会计行业制度中符合新准则体系的会计政策体系,便于中外医院会计交流,并将新政策嵌入到财务报表流程和日常管理过程中,真实反映医院的经济活动。 新会计准则所带来的变化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会更多、更高地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信息披露要求与过去相比会更加详尽,如对公允价值计量和资产减值的判断等要特别审慎,资产减值具体准则具有全面规范、实用性及操作性强的特点,按新会计准则对医院涉及到的坏账、存货跌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固定资产减值、工程物资减值、在建工程减值、无形资产减值、商誉减值等14项损失进行科学确认、计量,充分考虑我国医疗市场发展的现状,有效地保护好医院的无形资产,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不可以转回的规定等,防止人为调节医院结余行为。 二是完善医院财务报告制度。 新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报表,这对保证医院会计信息质量,有效地搞好医疗服务产品经营和资本经营,充分掌握区划内的卫生资源整体利用情况尤其实用,减少了实际工作中医院财务数据向企业财务数据调整和转换成本。 根据新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对医院的所有者权益科目、财务报告的列报等内容进行表述和修订,使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与国际通用报表体系接轨,达到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国际上,医院等非营利性机构会计准则中早有现金流量表准则。而在我国,现金流量表目前还不是医疗机构法定对外提供的报表。为了适应医疗市场的激烈竞争和医疗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增加现金流量表,既能有效评估医院未来现金净流量的能力、偿还债务的能力,又能分析净收益与现金收支产生差异的原因,同时也使我国医院会计与国际惯例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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