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街上每一幢建筑都需国务院审批
先北后南,先西后东,是长安街沿线新建筑1949年以降,在时间轴上渐次出场的章法,也是今日北京格局塑造的开始。
建国初期规划部门还没把握长安街该多宽多长,但因新政权办公场所紧张,亟需修建一批办公楼。新历史开端的目光扫视漫漫长安街,投向了东长安街路南与崇文门内大街西侧这一地块。
1951年,新中国政府在长安街上第一批5层以下的砖混楼,在当年列强军队划出的兵营和国民党兴建的飞机场上相继落成。由于规划建设仓促,以现今的长安街路面标准打量,它们与对面的北京饭店距离较近,路面没有那么宽。
真正的布局开始于1953年之后。为在街道宽度上保留更多的余地,北京市委决定长安街上安排建筑时先由道路北侧开始,所以电报大楼、民族文化宫以及未建成而中途下马的西单百货大楼都建在长安街北侧。
随着时间的延伸,不同历史时期所修建筑,其强烈的时代特征,都凝结在长安街上:“中而古”形式的中国古典风格的皇家建筑群,较多分布在天安门广场附近;“中而新”的建筑具有中国建筑传统风貌,建设年代贯穿1950年代末至1990年代中期,位置稍微外移;“西而新”形式的新建筑,在1995年后有所增加,而现代主义建筑,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建设颇多,这些建筑就相对集中在两端。
北京的“体例”是西主内,东主外。长安街今日建筑的风格,是其最好阐释。
西长安街总长2935米,其中街道北侧建筑界面占76%。由于这些建筑多诞生于改革开放前,西长安街的沿线建筑秩序感强,平面比较方整,建筑立面宽度多为100米,间隔10至40米,街道北侧尤其如此。
东长安街总长度2766米,其中街道北侧建筑界面占64%,较之西长安街的整齐划一,面貌形成较晚的东长安街,沿街建筑则各有特色,建筑立面宽度参差不齐,从60米到数百米不等,建筑平面也颇为纷陈多态。
长安街是唯一一条国家级的街道,故长安街上新建任何一座建筑,都要走一条特殊的高规格审批程序,要严格遵循符合长安街的章法。
进入长安街沿线建筑序列,项目首先须在本系统内提出立项申请,经由各层次考核,然后交由该系统主管部委审批。接下来进入北京市规委流程,首先审议申请项目是否符合长安街整体规划,经项目筛选后,再由专家组进行论证(内容包括建筑风格、楼层高度等),论证通过后,交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建筑设计,方案会由专家组论证修改,直至达到进入长安街沿线建筑序列的标准。
走完这一流程后,方案将上报给北京市政府审批。再接下来,还要上报国务院作最终批复。整个过程少则几年,多则10余年。
长安街上打不着车
1960年代清华大学在进行长安街规划时,曾制作六面屏风,将规划中的北京长安街、美国华盛顿宾夕法尼亚大道、印度新德里、莫斯科红场等世界6城市的主干街道按比例绘制在屏风上。“文革”中,这项工作被清算为主持者吴良镛“帝修反”的证据,因为长安街是何等所在,居然拿了外国的东西作参考。
长安街上的建筑,不张扬是不可能的,毕竟这里是神州第一街。因此长安街上的建筑面临两难选择,传统设计被认为缺乏现代气息,现代设计又被看作是破坏了古都风貌,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成为长安街建筑的批评者,长安街上的建筑往往是各种观念妥协的结果。
即便如此,这条街上的建筑依然有严格的尺寸形制规格。
由于其政治文化大街的需要,故以对称建筑为主,不对称的建筑大多处于重要的十字交叉口。建国至60年代为“凸”字形对称,如民族文化宫、长话大楼、电报大楼;80年代至1994年为“凹”字形对称,如:民航营业楼、交通部、海关大楼、光华长安、华诚大厦;1994年后未“平顶”对称,如工商银行、电力大楼、金融中心。
对称的建筑突出了长安街庄重、理性的特点,而不对称的建筑又使长安街增加了灵活、感性的特点。
天安门广场地区、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地区的夜景照明也有严格规定,规定甚至细到每栋建筑。如广场上的照明要突出人民英雄纪念碑、天安门城楼及该地区建筑物的庄严和典雅,要突出天安门广场的宏伟宽阔。以人民英雄纪念碑为主景,照度最大,其他各处依次递减。国旗杆基座照明、广场四周的松树彩灯、观礼台的轮廓灯、中山公园和劳动人民文化宫的入口及绿地照明等也有统一的设计。
建筑色彩方面,1950年代的国庆工程建筑以米黄色为主。20世纪80年代以白色、灰色为多。1990年代初期色调变化较多。20世纪90年代后期,由于钢结构与玻璃幕墙的使用,出现了以蓝色调为主的建筑。
天安门广场北侧是黄顶红墙、富丽堂皇的中国宫殿古建筑群。天安门广场东南三面以米色花岗石建筑相围合。东长安街建筑形式多样,色彩丰富,但缺乏统一。西长安街北侧建筑以白色和米色为主,南侧建筑多为蓝色调,由于建筑主要里面朝北,色彩稍显阴暗。
1990年代中期,长安街在政治神秘性逐渐消解之时,一度广告牌泛滥,后经整顿,景象大为改观。而2004年北京市政府151号令公布《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规定长安街(建国门内至复兴门路段)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规范进一步严苛起来。
该规定不仅对长安街的固定广告牌下达驱逐令,同时特别规定长安街从王府井路口以西(不含王府井路口)至西单路口以东(不含西单路口)的路段和天安门广场地区禁止有车身广告的车辆通行。公益广告和举行大型活动临时调用的车辆除外。
不但长安街不允出现广告,长安街沿线建筑物牌匾规范亦在整顿中被规范。即使是央企总部或部委大楼,原来过于抢眼,有碍长安街整洁、庄严形象的牌匾,全都以低调的方式重新挂出。
此外,北京交管部门规定,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路段,不允空载出租车行驶,遇重大政治活动时期,不允许空载出租车行驶的路段,会向东西两端延伸。如“中非论坛”召开期间,不允许空载出租车在长安街(大北窑至新兴桥),东二环路(东直门桥至东便门桥)主路,三里河路(木樨地至甘家口),天安门广场东、西侧路,大会堂西侧路通行。
固然,禁止空载出租车,有缓解交通干道压力的理由,但与这里最早禁止不符北京市环保要求的“黄标”车行驶,对外地牌照、19座(含)以上客车等作出限行规定,最大的理由都是一个,因为这是长安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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