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1、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当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年底。
四、报名组织(一)2009年度首次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09年6月15日7月17日,报名:www.nj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09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二)报考者网上支付(截止日期为7月17日下午四点)成功后,于2009年7月20日-24日携带下列材料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18号柜台(北京东路63号)接受资格初审,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另报名表请在报名截止前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相关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凡考生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考试报名费用概不退还。
(三)2009年度首次招标师职业水平的收费标准为:《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每人每科75元;《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每人每科8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凭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18号柜台(北京东路63号)领取(周六、周日休息)。由于涉及费用上缴,发票过期不予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5日起,考生可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及合格证发放: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六)报名咨询:报考者如有疑问,请访问南京人事考试网的热点问题问答专栏。咨询.
五、教材征订本市2009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教材征订为南京招标投标协会。联系83600950,
二○○九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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