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此询价通知书的通知书与前面我们提到的通知有本质的区别,前面所讲通知是知照性公文,它是将某种规定、情况、事项等告诉对方(单位或个人)或普遍告诉有关单位与个人的文件。而我现在讲的询价通知书,也称之为通知书,但有前面的定语限定,则赋予了新的和不同的含义,就变成了一种要约,此通知虽然也有告知的意思,但你可响应,也可不响应。在有些国家,将询价采购用的询价通知书设定为询价函、询价单等。
鉴于此,询价通知书的结构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告知供应商采购人开展的采购活动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为标的的简介和合约的基本条款;第三部分为回执。
第一部分:主要内容有编号(编号按前面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标书收受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货款支付时间与方式、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
第二部分:主要内容有标的物简介、报价单、服务承诺等。
第三部分:主要内容为回执。设计回执的目的有两个,一是确定供应商收到询价通知书没有,防止供应商投诉采购代理机构没有向三家以上供应商发询价通知书;二是在管理部门考核采购代理机构时看代理机构是否依法操作,确定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向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发询价通知书,有了凭证。因为在询价过程中,向没有向三家以上供应商发询价通知书和发询价通知书后而没有三家供应商响应是两回事。
责任编辑: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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