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标阶段,业主最关心的是智能化系统功能的确定、方案论证、标书的起草及发放、投标单位的确定及考察、投标方案的审查及施工单位的选定。为此,监理围绕业主的要求主要进行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1、协助业主对智能化系统进行功能确定及方案论证
根据业主对智能化系统所需要完成的任务、要求及要达到的功能,参照装饰设计的总体平面布局,监理运用专业人员的知识,协助业主明确智能化系统所需达到的功能、明确系统所需控制的区域,机房的设置位置、控制线路的走向、执行机构的设置方案,及初步确定网络系统的型式、材料设备的档次(国产还是进口)等。这期间需明确三个不等于:
即A、在建筑物内采用了综合布线不等于实现了建筑智能化
B、在建筑物内设置的信息插座越多不等于智能化水平越高
C、系统集成不等于集中控制
还必须做到三个统一:
即A、需求必须与经济可能统一
B、需求必须与技术可能统一
C、理论与实践要统一
系统集成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即各个子系统的信息接口、协议等应符合国家标准,在订货时统一预留,各子系统的应共同遵守,承诺技术协议,为集成创造条件。待各子系统运行正常,条件成熟后再搞集成。
明确之后即可以协助业主进行标书的起草,确定评标方案及评分标准。由于在此之前进行的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项目不多,没有足够经验,因此我们对评标方案及评分标准的确定格外慎重,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合法的评标方法,确保合理低价标中标。
本工程系统情况:
2、协助业主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
选择一个好的设计、施工单位是系统实施的关键。由于本工程的特殊性,我们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在招标前我们先对一些有意向的单位根据其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预审,从中选出实力较强者,由业主组织监理及有关专家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考察,重点考察投标单位的:
A、设计、施工资质;设计、施工资质是否满足国家的相应规定;
B、技术力量和售后服务情况,人员的组成,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为业主提供培训情况等;
C、工程实体考察,着重对已完成的智能系统的设计、施工质量、开通率、系统运行情况和售后服务情况等进行核查。
考察完成后,监理将各单位的情况列表分析比较,形成考察报告向业主汇报,以便作为确定邀请招标单位的依据。
3、开标
对于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方案,监理主要着重于审查:
A、其智能系统是否符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民用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标准》(DB32/181-1998)、《智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BJ08-47-95)等设计规范的要求;
B、投标方案中提及的设备监控系统是否满足标书中要求的功能;
C、方案中控制点的分布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扩充要求,现场执行机构是否能满足功能控制要求。并组织专家对方案中网络控制系统、控制网络技术.控制网络中的硬件等是否具有实用性、稳定性、扩充性、简单性、先进性、及易操作性,为业主开标提供技术依据。
4、确定方案,进行方案深化设计
进行开标,由评标委员会(由业主在全国邀请智能化方面的专家组成)根据招标文件进行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综合评定、确定系统方案,确定设计、施工单位,进而签定设计、施工合同,进行进一步深化设计。
二、设计阶段的监理控制 智能系统的设计一般由智能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在装饰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其设计依据为装饰设计图纸、设计规范、产品应用设计标准和标书中确定的智能系统功能等。监理在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1、检查智能系统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检查线管走向是否合理、经济,是否和其它管线相矛盾。
3、检查现场控制器设置位置是否合理、经济。数标书和原标书中确定的相符合,有无更改和增减。更改增减是否合理。
4、检查系统与强电系统的接口设计。
智能系统设计图纸经确认后即可用于现场施工。
三、施工阶段的监理控制 在施工单位提出开工申请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安全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等资料是否具备,是否在有效期内。同是对施工方案、形象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审查其施工方案中是否具有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法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形象进度计划是否能满足整体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在各项审查符合要求后,才可同意其开工。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监理主要把好以下关键点:
1、设备、材料的验收。设备、材料的好坏是智能系统是否能满足功能要求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监理质量控制的一个关键点。普通材料如管材、线材、接线盒等要求提供合格证、质保书并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重要设备、材料都为国外进口,需提供原产地证明、进口报关单、商检证明等相关资料;特殊材料还需进行安装前的测试,如五类线、超五类线、光纤等线材需进行传输速率测试、衰减测试、近端患扰测试;控制网络的网桥、网关及网络控制器需进行模拟通信测试;现场执行机构需进行模拟信号动作测试及通电测试等,以免安装后调试时因此类设备出现问题面增加查找难度。
2、施工工序的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每道工序按规范要求严格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验收重点为:管线是否按图纸施工、支架设置是否正确、管线是否横平竖直符合规范要求、墙体内暗敷的管线埋设深度是否满足墙体装饰的要求、末端软管预留长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管内穿线是否编号一一对应、配电箱安装位置及箱内接线是否正确、执行机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等。如本工程管线施工前期曾出现过由于管线埋深不够、固定不牢而导致墙体开裂。
3、中央监控室的验收.中央监控室是智能系统的核心,验收时应会同业主一同进行,主要核对中央监控室内的设备是否按标书中的要求配置,其布局是否合理、美观,是否为后期发展留有余地,能否满足功能要求。
4、关系协调。由于智能系统设备安装需满足一定的安全要求后进行,防止遗失或损坏,监理需协调各方关系,提前将需安装设备房间的门窗和地面做好,为智能系统施工单位的安装提供方便。确保系统按图施工、按规范施工,顺利进入调试阶段。
四、调试验收阶段的监理控制 智能系统调试验收在施工单位自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自验收合格后,准备好系统监控点设定表、系统框图、各楼层监控点分布平面图、自检调试记录、调试验收程序及调试人员、器具配备等相关资料报监理,监理会同业主及相关单位一同进行,调试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监控中心人机界面的验收。
人机界面是否良好、数据调用简单明了、监控功能内容直观齐全、报表显示简明易读、打印报表设置合理。
2、各控制点的独立动作及数据信号号和模拟信号的反馈情况验收。
验收人员分成二批,分别带对讲机以便联络,一批验收人员察看现场各控制点的动作情况,一批人员在控制中心察看各控制点反馈信号情况。根据调试验收程序的安排,逐一检查各控制点,由控制中心发出动作信号,检查现场动作是否正确;或由现场动作,检查控制中心信号的反馈是否正确,同是核查控制点的动作执行状况是否和控制中心显示状态一致,并调用、打印反馈信号数据,以便进一步核查。对已检查的控制点做好记录,动作符合要求的可进入联合调试。控制点动作或信号反馈不符合要求的,需仔细检查出问题的所在,整改合格后,再进行验收,及联合调试。
3、系统的联合调试
各控制点调试验收合格后,可进行联合调试。联合调试主要检查独立系统的联动顺序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设计联动要求。联动调试合格后,即可交付。
4、竣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竣工阶段的监理主要工作是:
1)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2)核查施工图纸是否和现场相符。
3)根据合同审核竣工结算,向业主提交审核意见,并协助审计工作。
4)督促施工方做好培训与善后服务工作。
本工程在工程费用控制方面严格把关,通过对费用的严格控制,达到对质量及进度的控制,工程在每一子系统验收合格后付该部分总费用的70%,在系统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付至总额的90%,有效保证了整个系统的及时开通。
总之,在智能系统的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针对工程实施的四个阶段的不同特点,严格把关,必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使业主的投资达到最大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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