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和金融公司)在财务供应链管理系统管理中发挥的作用,被调查企业正在考虑实施的供应链管理系统融资计划来看,改善供应链管理系统整体财务状况离不开作为第三方的金融机构。那么,如何界定金融机构的具体功能呢?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供应链管理系统融资业务相比于传统贸易融资业务存在什么区别?贸易融资所谓贸易融资,是指商业银行向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融资,帮助贸易双方实现交易的融资方式,它是一种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相结合的银行业务模式。对银行而言,在风险控制有保证的前提下,贸易融资是一种较为理想的资金运用方式,可以给银行带来两方面的收入,即手续费和利差,有时还可产生汇兑收益和外汇交易费用等。现代意义上的国际贸易融资(也称为结构性贸易融资)已成为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甚至专业的公司、融资商等金融机构向贸易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业务产品和流程设计随着创新而不断丰富。但其中融资所需资金主要还是由银行提供。目前,国际贸易融资的产品种类日渐丰富,银行像一个金融百货公司一样为贸易的双方在贸易的不同阶段,针对交易方不同的需求提供多达数十种的贸易融资产品。仅以基于出口或进口,以及属于传统产品还是新兴产品为分类标准,有如下的主要品种,每一种产品在不同的银行针对不同的交易条件还会衍生出很多子产品。供应链管理系统融资本质上,供应链管理系统融资是贸易融资的延伸和深化。金融机构首要的角色定位无疑是供应链管理系统融资的资金提供者,这一点和传统贸易融资并无差别。但是,供应链管理系统融资突破了买卖双方形成的基础贸易交易关系的局限,使融资活动沿着产品的供应链管理系统将生产商、、第三方物流机构、金融中介机构、分销商以及消费者联结在一起,通过对整个供应链管理系统乃至供应链管理系统相互交叉形成的供应网络中的资金流进行合理的安排与管理,提高整个供应链管理系统中流动资金的效率,从而为供应链管理系统各方提供了多赢的融资解决方案。显然,供应链管理系统融资要比贸易融资复杂得多。因此,它在产品设计、风险大小和风险控制方面与传统贸易融资存在很大差别。供应链管理系统融资与传统贸易融资的区别相比于传统的商业银行授信业务,供应链管理系统融资又有一些不同于传统贸易融资的特点,主要体现为:第一,从融资产品来看,在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中,信用证仍然占据主流地位,在此银行用自身的信用保证了交易的顺利进行。但是,在供应链管理系统融资中,由于交易双方基于长期合作所产生的了解与信任,对银行信用中介的需求降低了,赊销贸易成为主要的形式,因此,供应链管理系统融资产品是要在存在大量赊销的前提下去满足供应商的融资需要,从而保理业务、存货质押融资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资产支持型贷款成为了主要的供应链管理系统融资产品。第二,从融资风险来看,供应链管理系统融资比传统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以存货质押融资为例,传统贸易主要是原材料和产成品,其产品价值比较容易通过市场价格得到体现,而且当出现信贷风险时也容易通过担保物品的销售来收回贷款。但是,供应链管理系统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因此,不容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容易在市场上变现。第三,从风险控制来看,传统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管理系统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管理系统风险的监控与防范,针对各个交易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所以,供应链管理系统融资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除了发挥供应链管理系统融资中介的作用外,金融机构在财务供应链管理系统管理方面还可以提供若干中间业务服务,包括财务管理咨询、现金管理、应收账款清收、结算、资信调查和贷款承诺等,在涉及国际贸易的领域还可以提供货币和利率互换等金融创新服务。因此,金融机构在财务供应链管理系统管理中的整体定位应该是财务供应链管理系统管理问题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者。这一定位包括两层含义:首先,金融机构能够针对某一条具体的供应链管理系统,就其财务成本最小化问题提出最优的融资方案,该融资方案对象不但包括供应链管理系统核心企业,还包括其上下游的供应商和销售商;其次,为了实现该融资方案,金融机构不但提供资金融通,而且也提供包括各种服务在内的中间业务,换言之,它必须具有开发一系列产品与服务来满足不同企业需求的能力。在财务供应链管理系统管理过程中,金融机构需要着重与供应链管理系统上的核心企业结成战略共同体,借助资金、人力资源和商业网络优势,运用多种产品与服务来实现自身的商业价值。供应链管理系统金融的定义及其有机构成金融是指人们围绕货币、资资本资产所从事的定价与市场交易活动。完整的金融体系包括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主体和金融制度。我们可以基于对金融的上述理解,相应地给出对“供应链管理系统金融”的定义,即供应链管理系统金融是指人们为了适应供应链管理系统生产组织体系的资金需要而开展的资金与相关服务定价与市场交易活动。第一,从广义上讲,供应链管理系统金融是指对供应链管理系统金融资源的整合,它是由供应链管理系统中特定的金融组织者为供应链管理系统资金流管理提供的一整套解决方案。在静态上,它包含了供应链管理系统中的参与方之间的各种错综复杂的资金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在动态上,它倾向于指由特定的金融机构或其他供应链管理系统管理的参与者(如第三方物流企业、核心企业)充当组织者,为特定供应链管理系统的特定环节或全链条提供定制化的财务管理解决服务。供应链管理系统金融活动必须能够实现通过整合信息、资金、物流等资源来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为各方创造价值,降低风险的作用。第二,从供应链管理系统金融具体产品来看,它主要是第三方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类产品,包括对供应商的信贷产品,如存货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保理等,也包括对购买商的信贷产品,如仓单融资(供应商管理库存融资)、原材料质押融资。此外,还包括供应链管理系统上下游企业相互之间的资金融通,比如购买商向供应商提供的“提前支付折扣”,供应商向购买商提供的“延长支付期限”等产品。除了资金的融通,金融机构还提供财务管理咨询、现金管理、应收账款清收、结算、资信调查等中间业务产品。随着供应链管理系统金融的发展,目前还不断有新的产品被开发出来。第三,从供应链管理系统金融市场来看,它基本上属于短期的货币(资金)市场,其供求双方或者是商业银行或金融公司和工商业企业;或者是供应链管理系统上下游企业。第四,从供应链管理系统金融体系中的参与主体来看,它大致包括以下四类主体:(1)资金的需求主体,即供应链管理系统上的生产和销售企业;(2)资金的供给主体,主要是商业银行和金融公司,有的国家还包括开发性银行;(3)供应链管理系统金融业务的支持型机构,包括物流公司、仓储公司、担保物权登记机构、保险公司,等等;(4)监管机构,各国的银行业务监管机构设置不一而足,在中国,目前主要是指各级银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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