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成品材料在建筑工程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尤其是混凝土材料作为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主要半成品材料,按经验统计测算,在一般建筑工程造价构成中,混凝土的价格因素占7%~l4%。因此,混凝土价格对整个建筑工程造价造成的影响是较大的,而影响混凝土价格的因素存在多种情况,有供应方式、搅拌方式、拌合料要求、强度等级等多方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中,目前是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自主报价,而企业报价是与施工方案紧密结合的。那么,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混凝土的价格如何形成,本文就此做简单探讨。 一、混凝土清单项目,项目特征需对“混凝土拌和料要求”进行描述 使混凝土的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在实际下:程量清单编制工作中。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的要求,混凝土清单项目,“项目特征”表述栏中规定描述山混凝土的拌和料要求。在满足一般设计要求的前提下,构成混凝土拌和料的配合比情况多种多样,不同工程、不同地域、不同品牌、不同搅拌方式或掺用不同外加剂等情况下,混凝土配合比本身存在差别;而且在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配合比根本无法确定,即便是商品混凝土也无从知道具体的拌合情况。招标人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填写出混凝土在施工中拌合料配合比的详细信息,工程施工时也同样不可能按照招标人描述的配合比情况进行拌和。在以定额计价模式计算时,我省混凝土配合比的制定,是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进行编制的,以《甘肃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材料消耗量定额》的形式反映,仅作为计价依据,不能作为实际施工配合比使用。按照《计价规范》的要求,如果参照《甘肃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材料消耗量定额》中的配合比进行描述,实际发生配合比不同时,势必造成结算时甲、乙双方对构成混凝土的综合单价产生争议,假如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后果会更加严重。如果招标人在编制混凝土清单项目时,有选择性的不描述混凝土拌和料要求,只描述出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对于投标人而言,只需依据强度等级报出最低价即可,采取这种方式,如何评定报价的合理性以及投标人如何做到报价准确、合理且不低于成本价,是目前存在的普遍问题。因此,在混凝土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描述或不描述混凝土拌和料要求,在工程本身不存在特殊要求的前提下,是编制清单时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商品混凝土价格的形成从目前建筑市场供应情况看,商品混凝土采用集中搅拌方式,是混凝土生产由粗放型生产向集约化大生产的转变。商品混凝土的工艺不同于现场搅拌混凝土,主要因素是运输距离和时间的存在必须控制坍落度的损失,它由专业技术人员在独立的试验室严格按照配合比,采用微机控制方式,通过电子计量,准确地生产出符合建筑设计要求的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尽管建筑单位减少了建材贮运损耗和生产工艺损耗,减少了工地用工和各种管理费用,但是从构成混凝土价格的角度讲,商品混凝土的价格由行业协会统一发布,作为行业平均指导价,价格的构成并不十分透明。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时,招标人如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就只能提出混凝土的搅拌方式、强度等级,投标人据此按市场指导价进行报价,双方均不需再考虑也无从了解混凝土的拌合料要求,也就不可能按照项目特征提供的信息进行描述。可以笼统认为,这时按市场最低价报出的商品混凝土价格,实际上就是投标人必须接受的采购价,对于招投标双方而言,此报价应视为合理低价。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现场搅拌混凝土价格的形成 传统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方法(即假定容重法和绝对体积法)是以强度为基础的,即根据“水灰比定则”设计配合比。在现场搅拌的混凝土,由于水、水泥、骨料等无法称量,只能按照实验室提供的配合比,依靠现场操作人员的经验施工,根据现场供应的材料状况进行拌合。拌合出的混凝土拌合料先不考虑其它因素,单从拌合的情况分析,就可能存在着同招标人提出的混凝土拌合料要求不相符,更不可能同《甘肃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材料消耗量定额》中提供的水、水泥、骨料等消耗量完全一致。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前提下,建筑企业按照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有关要求、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企业的自身生产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生产效率和拟定的合理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本企业定额和掌握的市场信息,或参照本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消耗量定额自主报价。但存在的问题是,绝大多数建筑企业暂时没有能力编制出能够反映企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并且掌握的市场信息也极为有限,大多是参照消耗量定额的含量及地区基价报出综合单价,从这一点分析,最低报价的合理性如何评判。比如,我省编制的《甘肃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材料消耗量定额》,混凝土的配合比是依据确定的配比参数经过计算后,对不同品种、不同配比的混凝土进行实验室配置,参考各地区混凝土配制实际水平状况,综合上述对组成混凝土的主要材料考虑了不同的损耗率、个别材料考虑了一定的溶涨率及在实验室提供数据的基础上,略微上调了含量的幅度,确定出相应的配合比,以便能够反映社会平均水平。试想,建筑企业据此报出的价格,最低报价如何体现、能否做到掌握本企业配置混凝土的实际价格,究竟每立方混凝土消耗的材料用量对招投标双方而言,只能是未知数。四、强度等级相同的混凝土,其价格受拌和料配合比影响较大 配置相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如果选用的水、水泥、骨料等拌合料存在差异,影响到材料配置比例关系,则计算出的混凝土单价存在差别。可以肯定的是,不论用何种配比关系,都可以达到强度等级要求,但在计价时,既要满足设计强度要求,又要确定合理价格,是双方追求的目标。用塑性混凝土C35举例(参照《甘肃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材料消耗量定额地区基价》),下表可以明显反映出,同强度等级的塑性混凝土,在选用的石子粒径、水泥强度等级、砂粒细度模数存在差别时,计算出的同强度混凝土价格相差20.11元m3。 定额编号 混凝土品种 材料名称及规格 单位 价格(元/m3) | 1—674 塑性混凝土C35 卵石Φ31.5mm水泥42.5级中砂 m3 183.67 | 1—677 卵石Φ31.5mm水泥52.5级中砂 173.42 | 1—740 卵石Φ40mm水泥42.5级中砂 176.80 | 1—610 卵石Φ20mm水泥42.5级细砂 193.53 | |
例:50000m2的综合楼,在建筑工程中,按经验统计数据,混凝土含量0.48m3/m2建筑面积,该工程混凝土用量达到24000m2,则意味着在混凝土这一个单项报价中就存在48万元的差价。总之,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逐步推行与深入,半成品材料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价格的形成这一课题,需要更多的专业人士重视,更深层次的思考、探讨。下一步如何展开针对性的凋研工作,总结半成品材料价格形成的科学性和规律性,制定出合理的、具有指导性的、符合市场实际的半成品材料价格是值得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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