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2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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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 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22pt;MARGIN:17pt0cm16.5pt;LINE-HEIGHT:240%;TEXT-ALIGN:justify}.h2{ 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MARGIN:13pt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justify}.h3{ 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MARGIN:13pt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justify}DIV.union{ FONT-SIZE:14px;LINE-HEIGHT:18px}DIV.unionTD{ FONT-SIZE:14px;LINE-HEIGHT:18px}.h1{ 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22pt;MARGIN:17pt0cm16.5pt;LINE-HEIGHT:240%;TEXT-ALIGN:justify}.h2{ 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MARGIN:13pt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justify}.h3{ 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MARGIN:13pt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justify}.union{ FONT-SIZE:14px;LINE-HEIGHT:18px}.unionTD{ FONT-SIZE:14px;LINE-HEIGHT:18px}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管政法字[2002]4号)的统一部署,我部定于今年6月在全国建设系统开展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安全生产月”的组织工作
各地区要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近年来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的实践经验,根据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针对本地区的特点和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和计划,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组织开展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通过此项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认清当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继续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切实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步好转。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按照《关于开展200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管政法字[2002]4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建教[1997]83号)和本《通知》要求,对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活动。各地要分层次、分类别、针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培训。培训的内容为:《建筑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34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以及近年来建设部印发的有关开展事故专项治理的文件等。要求各企业全面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施工员的教育培训,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各类建筑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等;对现场施工人员,要重点组织学习《建筑施工人员安全常识读本》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等。
(二)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各级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等宣传手段,加大宣传报道的力度。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知识性和趣味性的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或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切实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推动2002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的统一部署,今年6月9日被定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特别组织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活动,大力宣传工程建设中涉及安全、环保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城市建设中涉及人民群众安全、环保切身利益及生活环境等问题,组织好宣传和咨询活动,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向高潮。
(三)积极开展“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讨论活动。要围绕这一讨论,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企业、工程项目经理部以及生产班组的各级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落实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引向深入,遏制多发性事故的发生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专项治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收到实效。专项治理的重点是土石方开挖、模板和脚手架搭设、塔吊拆装及施工围墙砌筑和城市燃气生产供应、游乐设施、公交重点企业,及各类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储运和使用,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关键场所,专项治理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要一查到底,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7月15日前将200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书面总结材料送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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