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①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②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③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④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⑤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⑥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说明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2015年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30日至6月20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现场审核报名时间为:6月18日-22日,地点:保定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人社局2号窗口,. 各单位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所持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表2份、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复印件2份,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部分科目免试人员须带报名表3份、免试表3份(每张表粘贴一张照片)、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2002年9月前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复印件3份,并携带相关免试材料原件。
3、所有报名表、免试表和复印件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统一报名。
五、违纪违规处理说明 对有伪造学历或资历证明、找人替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及其考试成绩,二年内不得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六、考生须知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5版)》的要求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客观题)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观混合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获得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客观混合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实施网络阅卷。考生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
2、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考务费每人57元,其余3科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
八、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
32号安全大厦1003室
邮编:100012
、64913859
:www.chinasafety.ac.cnissueindex.aspx
附件:
1、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表
保定市人社局人事考务中心 二0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档案号(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原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报名序号姓名 身份证号 照片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学历 所学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年限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盖章)年月日 市人事考试中心意见 审查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注: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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