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局职改办及市(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职考中心冀人考发【2006】1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4日、15日举行。
二、考试科目: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10月14日上午9:00—11:30、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10月14日下午2:00—5:0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建工程专业和安装工程专业,报名时考生可选择其一)10月15日上午9:00—11:30、工程造价安例分析10月15日下午2:00——6:00.
三、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四、1996年8月26日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二)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三)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五、“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三个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工程造价案例分析”试题在试卷上作答。考生须携带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
六、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已作变更,变更如下:
1、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和考试的命题均以《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精神为准。
2、《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以及附件(“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建设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考生可通过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首页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
3、关于考试科目中涉及工程量计量部分,说明如下:
(1)按照《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要求,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均需掌握。
(2)在《工程造价案例分析》考试中,上述两个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不同之处在考试中不作要求,试题只涉及共同部分。
七、考试大纲及指定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市建设局具体负责。
八、造价工程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获得执业资格;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九、报名工作定于5月15日至6月9日之间进行。报名人员必须准备身份证的复印件、毕业证的复印件或资格证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和一寸同版彩照三张,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经市、县(区)及市(省)直有关部门同意后并对报名表上的内容核实无误后,统一到市职考中心办理报名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还须填写免试表一式二份,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连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有关材料一式二份一并报市职考中心。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 附件一、——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略)
附件二、——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略)
衡水市职考中心
二OO六年五月八日 更多推荐: 2015年造价工程师教材不变的通知 2015年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不断更新) 2015年造价工程师辅导课程全部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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