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介绍了泡沫炮应用于码头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实例,就设计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并对《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关键字:码头泡沫灭火系统 某大型外资企业的综合码头除了用于货物装卸外还承担柴油、重油等燃料油的装卸任务,因此该码头的消防灭火系统除了水消防系统外还应设置泡沫灭火系统。 1 泡沫用量的比较计算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J50160—92(以下简称《石规》)的第7.10.1条规定,码头消防设施应按扑救码头装卸区油品泄漏火灾和扑救油船最大油舱火灾两者中消防能力较大者设置,因此在进行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时需对上述两者进行计算比较。1.1 扑救油船油舱火灾的泡沫用量 该码头属于中、小型海港码头,其所泊油轮的最大级别为5000t。针对油轮火灾,为了使泡沫液能喷射到油轮的任一处,应选用射程较远的泡沫炮作灭火工具。 《石规》的第7.10.3条规定,扑救油船火灾时泡沫混合液的供给强度≥6L(min·m2),泡沫液供给时间≥30min,灭火面积应按最大油舱的投影面积计算。该码头所泊5000t油船的最大油舱长为11.0m、宽为8.0m,因此灭火面积为88m2。混合液中泡沫液和水的比例为3∶97,若混合液供给强度以6L(min·m2)计,则泡沫液用量P1=6×30×88×3%=475.2L,即0.48m3。1.2 扑救油品泄漏火灾的泡沫用量? 针对码头装卸区油品泄漏火灾,按《石规》的第7.10.2条规定应设置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由于《石规》对于停泊5000t级油船的海港码头只规定了泡沫灭火系统的型式而没有给出具体的设计参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95)及《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以下简称《低规》)也都没有相应的规定,因此必须对该码头油品泄漏火灾的性质进行分析以确定设计参数。? 该码头的管线布置见图1。? 该码头的输油横向管道敷设于管沟内,而纵向管道则明设于地面的管墩上。若发生火灾导致输油管爆裂则管内燃油将会向四处流散而引起火灾蔓延,此时最好的灭火设备是可移动的泡沫枪。相对于油品储罐区的油罐发生火灾破裂后所产生的大量油品泄漏,该码头的流散性火灾的扑救难度应比储罐区的小。参照《低规》中的第3.1.4条规定(对扑救小型储罐区的液体流散性火灾需配置1支泡沫枪,连续供应时间为10min),设计扑救码头输油管道的油品泄漏火灾用PQ8型泡沫枪一支,灭火时间以10min计,所以泡沫用量P2=8×10×60×3%=144L,即0.14m3。? 根据计算比较,扑救油船油舱火灾所用的泡沫液量较多,因此需按扑救油船油舱火灾的消防能力来设置消防设施。2 泡沫系统的设计 扑救油船的油舱火灾需利用泡沫炮装置。泡沫炮有固定式也有车载移动式的,设计时有固定式、半固定式和移动式系统三种选择(但《石规》对泡沫炮设计的系统型式并没有规定)。设计中考虑到该码头货物的堆放缺乏规划资料,如用车载移动式泡沫炮则在使用时可能会遇到障碍,因此确定采用固定式泡沫炮,由其和泡沫罐、泡沫混合液管道组成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为使油轮完全在泡沫炮的涵盖范围内而设置了两座固定式泡沫炮(为PP24型,额定流量为24L,射程≥40m,俯仰角为-70°~+40°)。然而,泡沫炮固定后码头上的输油管道不能完全在消防系统的保护范围内,如发生油品泄漏火灾则会出现消防设施不足的情况。为此,在泡沫管线上设置了两个泡沫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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