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某高校自筹资金组织教学楼工程建设,由C建筑公司承建,距工程竣工还有4个月时间。为更进一步发挥该教学楼的功能,该高校拟在教学楼电化教室西侧加建二层5,建筑面积216㎡,将教学楼中的一些配套设施,如电:化教学设备、录像设备以及教师课间休息室等移至该二层小楼内。该附属工程已经得到计划、规划、建设等管理部门批准,设计单位也已经按照校方这些需求,对原教学楼设计中的一些管线、设备进行了调整,同时也完成了该附属工程的设计工作,资金能够满足工程发包需要。
[问题]
(1)《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招标方式有几种?其招标适用条件是什么?
(2)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应具备哪些条件?本附属工程是否具备施工招标条件,为
什么?
(3)选择该附属工程合同形式,说明理由。
(4)该工程是否可以不招标而直接发包,为什么?
(5)该工程是否可以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分析]《招标投标法》规定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条件、招标方式及招标程序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号令)第八条规定了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具备的条件;同时第十二条规定,需要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①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②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③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④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⑤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中的第5种情形,即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情形,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而不同类型的合同,对应的有一定区别,是招标人组织招标采购需要事先熟悉的。
[参考答案]
(1)《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适用于法律法规明令不得组织公开招标项目外的所有招标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饴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①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②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③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④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2)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应具备以下5个条件:①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②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③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④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⑤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依据背景材料,该附属工程已经取得了建设前的合法手续,满足上述5个条件,故可以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
(3)该附属工程建设期短,同时设计单位完成了该附属工程的设计工作,故合同形式宜选择固定总价合同,并纳入原教学楼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
(4)该附属工程可以不招标而直接发包,但须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5)该附属工程也可以进行招标采购,重新选择一个施工企业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但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①处理好两个承包人之间工作界面及管理界面,落实相应责任;②两个承包人与一个承包人延续施工相比,涉及第二个承包人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现场临时设施的设置等施工准备事项,合同价格较之原承包人延续施工会有所增加;③施工组织过程中,如进度、材料运输、施工场地安排等争议调解量加大;④合同结算工作量加大等。所以,除非发生了特殊情况,一般不宜就该附属工程重新选择承包人。
责任编辑: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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