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计世网资料显示,近年来各级法院系统审理的案件数量在不断增加。以北京地区为例,受理案件平均以每年15%~20%的速度上升,2009年北京市全市法院审理案件共43万件,而北京市三级法院一线审判人员只有3800人,审判压力可想而知。另有一组数据表明,近10年间,北京市全市法院在法官人数仅增加14%的情况下,人均结案量却增加52%,平均审限下降50%。 为什么变化会如此明显?记者通过采访发现,信息化在其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目前,法院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完全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既提升了法官的工作效率,也提高了公正执法的能力,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司法审判信息的社会公众服务能力。立案:便捷当事人北京市市民王先生最近很烦恼,他的公司刚申请了一项电子产品的专利,正准备将产品推向市场时却发现,中关村竟然已经出现了该产品的高仿品,而且那个公司的产品包装、说明书与他的产品如出一辙。按现在流行的说法是,王先生的产品“被山寨”了,王先生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过打官司之前,王先生颇为踌躇,担心打官司太消耗精力。直到来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店法院)后,王先生这才安心下来。原因很简单,法院不是他想象中的“衙门高高在上”的感觉,而是以“公仆”的姿态出现在面前。他一进入海淀法院的立案大厅,就有工作人员引导他进入立案流程,同时介绍大厅内相关设备的使用和各个窗口的功能,包括触摸屏查询、LED信息查看和排队叫号系统的使用等。海淀法院的副院长石金平做了一辈子的法院工作,熟知法院的业务情况,他说:“其实像王先生这样的当事人有很多,他们并不知道,在海淀法院内部系统中,运行着70多个信息系统,这些系统既服务于当事人,同时也服务于我们法院的工作人员。”法院的业务究竟有多复杂,信息系统又是如何支撑这些业务的?以王先生的案件为例,当他准备好诉讼材料提交之后,立案法官会判断案件能否立案。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有诉讼提交,就必须立案,这保障了法律的严肃性以及公众的权益。可有时候跨区立案、或者是不同区域重复立案会造成法院审判资源的浪费,所以,此类案件可能就不会被立案。如果王先生提交的诉讼材料通过立案审查,法院将出具收费单,王先生去银行缴纳费用之后,再去法院出示银行的缴费收据。法院收到缴费单之后,案件进入分案阶段。至此,立案阶段结束,王先生可等待法院的下一步通知。别看立案阶段的业务如此简单,可中间少不了信息系统的支撑。面对当事人的有排号系统、电子屏幕显示系统、触摸屏显示系统、诉讼指南系统等;而面向法官的有法院和检察院互联互通的信息系统,该系统实现了法院与检察院之间的业务协作;还有诉讼费用计算系统,主要根据不同的案件计算不同的费用。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当事人必须和法院“面对面”办理立案之外,也有不少法院在积极探索网上立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就从2009年开始,建设互联网上的立案通道。西城区法院负责信息化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孙冰认为:“法院会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要让当事人在网络上清楚了解诉讼的流程和诉讼必备的材料,尽量在网上做好信息公开透明,最大程度上方便当事人。”在立案阶段,如何保障信息的公开透明,一直受到社会和司法界的关注。目前,一些法院就开始采用信息系统来保障立案阶段的信息公开透明。比如海淀法院在立案庭、信访窗口内均装有两个摄像头,分别拍摄当事人和立案法官,画面实时显示在面向双方的两块液晶屏上,双方都看得一清二楚。这些信息也会实时存入法院内部系统当中,可供当时和日后查看。开庭:数字法庭透明化王先生的案件被接受之后,他在规定时间、地点出庭,经过原告、被告相互陈述辩论后,就进入了法庭审判阶段。这时候,王先生关注案件审判过程,关心最后的审判结果。据了解,这一阶段的业务特点是,当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之后,业务庭内勤领卷,庭长确定由哪几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这些人员组成合议庭后,要阅卷、研究案情,并研究是否公开开庭,开庭前是否庭前调解?这是由于大量案件很简单,也很重复,开庭会占用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也会耗费法律资源。如果确定开庭,还要预定法庭,确定开庭时间,进行庭前准备等。经过这些流程之后,法院会发公告,开庭审理。把信息化融入到法院业务流程当中,影响最大的当属数字法庭系统。严格说,数字法庭并不是一套系统,而是多套系统的总称,它是指利用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音视频技术和智能控制手段,将庭审活动的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进行综合处理,为法官的庭审活动提供最佳的信息支持,能够让各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听得清楚、看得明白”。北京市东城法院分管信息化的副院长高虹认为,数字法庭将最大权益地保护法官和当事人的权益。“有一次当事人反映,在审判过程中有法官对其进行人身伤害。法院高度重视,立即调取当天的视频查看后,并没有发现此类事件。在确凿证据面前,当事人不得不改口。”高虹说,“原来东城法院只有2个摄像头,现在有3个摄像头,从不同方位拍摄法庭全景、法官特写和诉讼参与人及旁听席。法院应用上庭审刻录系统会立即将现场录像变成电子文档,长期地保存下来。”数字法庭的作用就是将审判业务过程中的一切数字化,除了做到有据可查之外,还能提高法院审判的效率,保障法庭审判的公正、公开和透明。海淀法院自主开发了劳动争议案件费用计算系统,该系统通过电子日历、自定义数据等功能,能够迅速、准确计算出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的基本生活费、加班费、保险等主要费用,法官在软件页面中输入劳动者工作起止时间,轻轻点击,即可计算出应给付该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费、养老保险费等。法院内部各类辅助法官审判系统比比皆是,如决策辅助分析系统、法律法规智能检索系统、刑事案件实体比对系统、数字审委会和文书校对等。石金平就对文书校对系统深有感触,他说:“以往审判结果出来之后,文书要交给文印室。海淀法院最多的时候有6名文印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就是将文书输入到电脑中、排版校对,打印盖章,才能对外发布。现在的文书都是法官自己输入,借助校对软件,往往一次就能将文书生成。海淀法院又开发了网上签章系统,每一个文书会自动生成文件序列号,签章又清晰又有了法律依据,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了保障审判过程中的公开、透明,当前不少法院在做开庭的网络直播。石金平说:“我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络直播,将庭审面向公众。刚开始的时候,网络直播给法官带来很大的压力,主要是大家不熟悉,不适应这个过程。后来,直播多了,法官们也适应了。现在网络直播的案件一般是影响较大,又不涉及隐私,在法律公开范围内的案件。”在采访中,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监控大厅内,记者就同步观看到开庭的现场情况。当事人出具了哪些证据,他的诉求是什么等,这些视频一清二楚地显示在巨大的显示屏幕上。据了解,通过数字化法庭和内部网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可随时查看22个法院和57个派出法庭的开庭实时影像资料。这种监控方式将案件的审理进一步公开和透明化。并且,在各区法院的高层领导中,也可以随时查看自己辖区内的影像。结案:档案数字化一般诉讼案件,到了基层法院基本就会结案,就像王先生的这宗案件,由于他出具的证据确凿,对方不得不在事实面前低头。案件顺利结束,对方败诉,依法赔偿给王先生的公司一定数量的赔偿金。在基层案件审判中,如果当事人不服初审宣判,继续诉讼的话,案件将流转到中级法院、高级法院,甚至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在案件流转的过程中,下级法院无权查看上级的审判信息,而当案件最终落定之后,案件又将归属基层法院归档。可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像王先生这样的案件一样,顺利执行。有些官司打了很久,最终审判下来了,总有一方有各种理由无法执行下去。不过,法院审判流程中还有一个执行阶段。在这个过程中,案件涉及执行线索系统、委托鉴定系统、委托拍卖系统等。有些法院还开发了三角债管理系统,将涉及案件的几方当事人的债券关系理顺,有利于案件的执行。如果执行结束,一个案件就算是正式结束,可以归档了。近年来,由于案件数量多,需要归档的纸质文件迅速增加。记者在海淀法院看到,堆积成一米高、两米宽的牛皮纸文档仅仅是几个法庭一个月的档案。这些档案的数量实在惊人。海淀法院一年审理的案件高达6万件,是北京地区审理案件最多的法院。归档业务的流程是,书记员整理卷宗后,档案室要审查卷宗是否合格。这些卷宗经过扫描,被制作成电子卷宗,上架与纸质卷宗并放,可供当事人和法院内借阅,也可由上级法院调阅。在东城法院的档案室内,密密麻麻地摆满了这些年的档案。东城区已经将1996年之后的案件全部扫描成电子文档,并将近两年的庭审刻录系统一并归档。当当事人办过查阅手续之后,通过档案查询预约系统和档案查阅系统,凭借临时发放的密码,即可在客户端查看档案、调阅视频。全流程服务无论法院有多少业务流程,有多少系统,归根结底都是为当事人服务的。现在,北京全市法院大力推广12368审判资讯服务系统,东城区法院作为试点已经开展了将近一年时间。不管当事人是通过“面对面”立案还是通过网站立案,案件一旦进入诉讼的立案阶段,系统即可提示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后拨打12368电话对本案的进展情况进行查询”,并获取查询密码。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拨12368电话,查询未来三天法院的开庭公告信息。立案后,当事人凭借此密码即可随时拨打电话查询案件进程,了解案件在立案、分案、开庭、延长审理期限、上诉等各个阶段的具体信息,获取承办庭室、承办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与此同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法院还将主动向当事人发送手机短信,提示确认或变更承办法官以及开庭、延长审理期限、移送管辖等重要事项。图注:法庭庭审直播现场“12368”其实只是法院信息系统对公众全流程服务的缩影。在法院的内部业务中,信息化也是全流程服务于法院的审判业务。因为案件一旦被受理,从案件立案、审理、结案、生效、归档、执行、申诉复查到信访等环节,每一个环节中都有诸多信息系统作为支撑。据了解,截止到目前,北京法院系统内以《审判业务智能管理系统》和《法院工作管理平台》两大信息系统为支撑,提供各类信息应用2270项,信息化为公众和法院各项工作提供了重要信息支撑和保障作用。从北京全市法院的信息化发展历程看,整个建设不过15年,最早是由海淀法院在1996年开始建设的零散系统。从此之后,北京地区法院的信息化如火如荼,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也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开发了法院信息管理系统。由于统一了核心的业务应用软件,北京市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进展迅速,效果显著,位于全国前列。海淀法院副院长石金平认为,信息化工作对法院的业务很重要。法院的审判业务需要对信息做出判断,例如判断取证信息的真伪、深层次分析证据等,都需要借助信息化手段。而法院的业务也要符合法律的范围,就是要求审判人员需要拥有专业素质,采用信息化手段则可以帮助司法人员从不成熟变为成熟。石金平总结说:“信息化要辅助法院业务,作用于社会:信息化要融入全流程的审判业务中,参与到具体的程序中,它要服务好当事人,让当事人更多地参与到审判业务中,这就是信息化所能发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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