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还有另一用途,象征建筑背后的概念。蒙特里安的抽象画给现代建筑师的灵感可见于里斯维德的乌德勒兹夫人住宅、查理和雷安尼斯1952年的卡纸板住宅、1950年的玩偶住宅,以及今日的香港科技大学。这些可称之为蒙特里安式建筑,原意是荷兰的堤坝。在这些建筑物外墙上以原色演绎的是力的传递,空间、功能的标注。因此可见,抽象也应有其实用的地方,即使其高深的寓意不为公众理解,起码不失去公认的美感。
色彩的另一种象征是间接的,有特定历史性的价值的。如紫禁城的金黄色,象征着皇权至高无上,苏州民居的白墙灰瓦,隐现于青山绿水中显得分外雅洁、清丽。天安门的红,白宫的白,已成为时代性和地方性概念,很难会改变[3],所以,在选用色彩作为象征手段时,要考虑人们的思维习惯。
上述色彩装饰外墙的方法,只是无数手法中的几种,以此证明用色是有方法可循的,而非随心所欲。现在经常提到要提高环境质量、保存传统,在运用上述方法时,还应注意不能因过份保留传统特色而使某地区的形象显得停滞不前,缺乏生命力。毕竟,用色的目的是为生活带来喜悦,为环境注入生机。
建筑的真正意义乃是人居环境,色彩只是一种设计手法,用得恰如其分则为建筑增色,而滥用可能比不用更可怕,单调一点尚可补救,而严重污染后治理代价更大。如色彩画家保罗汉森指出的:永远停留在其(城市)原始状态,或再造时只会沿用它的原色,将会冻结一个地区的文化发展。可以考虑在当地环境色中加入当时流行的色彩,如卢浮宫的玻璃金字塔入口,给多年的历史注入了新的生命;还可以在保留整体的地方色作为基调的同时,在细部,如门、窗、栏杆等,选用基地内有生命的物体的色彩,如植被、花、动物等的色调,更能达到视觉的平衡。
纯粹主义称色彩在建筑上的运用为2mm建筑。一层薄薄的涂料(或物料本身色)都能带来如此多的视觉的欢愉,给我们无限的想像空间,使建筑不再冷漠。
参考文献:
[1]张为诚、沐小虎。建筑色彩设计。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0.
[2]RochonR,lintonH.ColorinArchitecturalIllustration.NewYork:VanNostrandReinhoid.1991.
[3]金磊。建筑科学与文化。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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