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于2012年5月10日经省人民政府令252号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于2012年5月10日经省人民政府令252号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滨州市将贯彻实施《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力求通过制度从源头上建立解决竣工结算难、工程款拖欠等问题的长效机制。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我省工程造价方面第一部省政府规章,共7章48条。《办法》明确了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工程计价依据的法律地位,规范了工程计价行为,加强了合同价的管理,强化了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资料备案管理,并对不按规定办理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备案等十八种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的规定。《办法》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对于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促进建设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健全建筑市场管理机制提供了重要依托;(二)《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提供了重要基础;(三)《办法》的颁布实施,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提供了必要保障;(四)《办法》的颁布实施,为维护建设领域和谐稳定提供了重要前提;(五)《办法》的颁布实施,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提供了重要依据。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额站将贯彻实施《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作为近期的工作重点,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以技能大赛、专题讲座、节目访谈、专业人员考核教育等方式确保《办法》宣传的及时性、广泛性,使工程造价各相关单位及人员熟练掌握《办法》各项规定和要求,为《办法》的全面实施做好保障工作。 此外,为全面抓好《办法》的落实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