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安装前检查 系统安装前检查主要包括进场检查和布线检查。 一、系统进场检查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在安装和调试前,首先进行进场检查,进场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相关质量控制文件检查、系统管线检查和相关设备配件检查等,具体内容如下: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用户信息传输装置需要通过国家认证,其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完全一致。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与监控中心间的信息传输通信协议要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3部分:报警传输网络通信协议》GB/T 26875.3的要求。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等文件;计算机、服务器、显示器、打印设备、数据终端等信息技术设备应为通过中国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电信终端设备、无线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网络设备等产品应具有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系统(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和网络管理系统等平台软件应具有软件使用(授权)许可证。 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通信服务器软件、报警受理系统、信息查询系统、用户服务系统、火警信息终端等系统应用软件配套提供安装使用维护手册等技术文件、国家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软件使用授权许可证。 同时,在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中使用的开关插座、接线端子(盒)、电线电缆、线槽桥架等电器材料也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应有许可证编号或安全认证标志。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电缆应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按现行国家标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GB5023.1~5023.7标准生产的产品应有安全认证标志。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所用管件的材质、规格、型号要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断裂;预埋金属线槽、过线盒、接线盒及桥架等表面涂覆或镀层应均匀、完整,不得变形、损坏;管件采用金属管或塑料管时,其管身应光滑、无伤痕,管孔无变形,孔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管槽应根据工程环境要求做镀锌或其他防腐处理。塑料管槽必须采用阻燃管槽,外壁应具有阻燃标记。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所用缆线的包装完好,绝缘层完整无损,厚度均匀;电缆无压扁、扭曲,耐热、阻燃的电线、电缆外护层有明显标识和制造厂标。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设备及配件外包装完整,外壳无明显碰撞凹陷,表面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位无松动,机壳内元器件无损坏丢失、接线无脱落脱焊,蓄电池壳体无碎裂、漏液,产品标示完整清晰,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二、系统布线检查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电气装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要求,利用目测和实际测量的方法,开展施工布线检查工作。 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管内或线槽内的系统布线,管内或线槽内积水及杂物要清理干净。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相连接的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线路,当采用金属软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做密封处理。 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1.管子长度超过30m,无弯曲时; 2.管子长度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 3.管子长度超过10m,有2个弯曲时; 4.管子长度超过8m,有3个弯曲时。 金属管子入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塑料管入盒应采取相应的固定措施。明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装线槽或管路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线槽敷设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 1.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2.距接线盒0.2m处; 3.线槽转角或分支处; 4.直线段不大于3m处。 同一工程中的导线,要根据不同用途选择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最好保持一致。电源线正极建议采用红色导线,负极采用蓝色或黑色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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