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害从后果及致灾过程上分析,一般可分为地震原生(一次)灾害,地震次生(二次)灾害和地震衍生(三次)灾害。按照比较常见的解释,地震原生灾害是指地震时由于地震动或地壳断层的作用,造成建(构)筑物的破坏、倒塌及由此引起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地震次生灾害是指因地震诱发而导致的其它灾害。如地震时大坝溃裂,酿成水灾;炉火倾覆,火种撤出,引起火灾;建筑物倒塌砸坏剧毒气体容器,造成毒害,高层建筑破坏引起的玻璃雨撒,油库、火药爆炸、燃烧或滑坡、海啸、泥石流等造成的次生灾害。地震的三次灾害又叫地震衍生灾害或广义次生灾害,指因地震灾害造成的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职能失调,社会秩序混乱,停工停产而造成的重大损失。如电脑控制系统失灵,造成记忆毁灭,指挥系统和生命线系统失控,灾民基本生产需求无法保证,伤亡人员得不到及时救治,社会治安恶化等系统的不正常反应。
地震的次生灾害及三次灾害加重了地震直接灾害的损失,有时次生灾害或三交灾害甚至大大超过地震的直接损失。1923年9月1日,日本关东大地震引起大火,7万多人在火灾中丧生。1920年,发生在我国海源8级大地震,因滑坡和泥石流死亡10多万人,超过地震原生灾害。
地震时,几十秒甚至几秒种这个短暂的瞬间人们应变行为的失当,将会造成严重的伤亡,即所谓的人为灾害。它与地震原生、次生和衍生灾害有很大的区别。钱学森同志认为:人为灾害发生非常频繁,损失很大,不容忽视,不考虑人为灾害的灾害学是不全面的。人为灾害包括:①各种爆炸事故;②火灾;③核工厂事故;④化工厂泄放毒物事故等。可见,这里所讲的人为灾害是相对于自然灾害而言的人为致灾过程。本文所说的人为灾害,是指地震时由于人们的应变行为不当或因地震谣传、误传而引起的错误行为造成的灾害。其前提是地震自然灾害或地震谣传、误传的大环境。
二、历史地震的惨痛教训 1975年2月4日,辽宁海域、营口一带发生7.3级地震,由于群众没有经过大震,对地震波动现象辩别不清,造成不必要的伤亡。而六度区房屋基本没有倒塌,但由于震时应急避难不当,高门脸、女儿墙等塌落,砸死砸伤431人,其中死亡76人。震后三个月内,仅抗震棚发生火灾就达3142起,烧伤1000余人,死多人,占地震直接伤亡的30%左右。1979年7月9日,江苏溧阳发生6.0级地震,死亡41人,重伤654人,轻伤2305人。死亡的41人中,被慌乱不堪的人群踩死的就有9人,占22%;654名重伤人员,524人是震时应急方法不当,刚跑出门外,被塌下的前檐斗墙或门头所砸,占重伤人员的80%。距溧阳震中85公里的镇江市,发生了多起跳楼事件,造成12人重伤,距震中75公里的马鞍山市发生两起跳楼事件,7人重伤,1人当场死亡,南京也有类似情况发生。1984年南黄海地震,距震中130公里的上海市和85公里的南通市,因惊慌跳楼,造成50余人摔伤,50人致残。仅同济大学就有125名学生因此致伤。1985年3月29日,四川自贡发生4.8级地震,倒塌房屋仅8000多平方米,而伤亡竟达281人。其中非地震伤亡244人,占伤亡总人数的85%。1989年9月四川小金且发生6.6级地震,非地震伤亡竟占地震伤亡总人数的93.5%,人为灾害之严重,令人触目惊心。两所学校震时不同的应变行为有着截然不同的后果。西河乡中心小学有451名学生,震前毫不准备,震时学生惊慌失措,乱作一团,互相拥挤,争相抢道,因挤压踩踏和跳楼致伤的就达100余人。而无边中心小学,震前有准备,震时有秩序,在老师的严密组织下,按照先小后大,先学生后老师的原则实施疏散,结果无一伤亡。,有时没有地震发生,因为地震谣传、误传导致人员伤亡甚至经济活动受到重大冲击。1976年8月16日四川松潘、平武地震前,安县红光村一个叫一步登天道的反动会道门借机制造谣言,说什么现在劫难已转到四川,要发生大地震,四川要成为汪洋大海,蛊惑全队60多人集体跳入水塘,等神仙派船来接,造成40多人溺水死亡的严重恶果。1980年7月20日,香港《明报》发表题为《勘探石油发现地下是空矿大洞,闽南地区盛传大地震》的署名报导,声称这次大地震将在八月发生,地点在闽南泉州地区,强度在8级以上。当天,香港法新社发出电讯,香港《星岛日报》、《香港时报》等多家报纸也相继作了报导,信息发出,人心浮动,许多人大吃大喝,抢购商品,提取存款,还有不少职工擅离工作岗位外出避震,导致工业、外贸产值波动,侨汇大幅回落,外事旅游受到严重影响。
信息发布:广州名易软件有限公司 http://www.myidp.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