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交底方式
1)技术交底应按不同层次、不同要求和不同方式进行,应使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掌握所从事工作的内容、操作规程方法和技术要求。
2)项目经理部的技术交底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程师主持实施。
3)工长(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向本责任区内的班组交底。
4)对于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向分包单位详细地就承包合同中有关技术管理、质量要求、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办法以及合同规定中双方应承担的经济合同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全面交底。
2、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1)承包合同中有关施工技术管理和监理办法,合同条款规定的法律、经济责任和工期。
2)设计文件、施工图及说明要点等内容。
3)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特点,质量要求。
4)施工技术方案。
5)工程合同技术规范、使用的工法或工艺操作规程。
6)材料的特性、技术要求及节约措施。
7)季节性施工措施。
8)安全、环保方案。
9)各单位在施工中的协调配合、机械设备组合、交叉作业及注意事项。
10)试验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和采用的规程。
11)适应工程内容的科研项目、四新项目等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的技术要求。
1B420092掌握设计变更的要求
1、设计变更的主要原因1)经过会审后的施工图,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仍有差错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2)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与施工图的规定不符者;
3)材料、半成品、设备等,与原设计要求不符者。
2、设计变更的内容、手续及要求1)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2)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3)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实行审批制。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
4)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可以向项目法人提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建议。设计变更的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当注明变更理由。
5)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原则上由原施工单位承担。原施工单位不具备承担设计变更工程的资质等级时,项目法人应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6)由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的过失引起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并造成损失的,有关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和相关责任。
7)新工艺、新技术以及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受到采纳,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时,均需用变更设计申请向设计单位办理修改手续。
8)重要工程部位及较大问题的变更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和施工单位三方进行洽商,由设计单位修改,向施工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方为有效。
9)如果设计工程做较大变更而影响了建设规模和投资标准时,需报请原批准初步设计的主管单位同意后修改。
10)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联系单等技术文件,都要有详细的文字记录,一并会成明细表归入工程档案,将作为施工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1B420093熟悉测量管理 1、不合格的认定标准
在使用前,应到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对测量仪器、工具检定。当测量仪器、工具出现下列情况均视为不合格:
已经损坏;
过载或误操作;
显示不正常;
功能出现了可疑;
超过了规定的周检确认时间间隔;
仪表封缄的完整性已被破坏。
出现了上述不合格项的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并做明显标记。只有排除不合格原因,再次检定确认合格,并经项目技术部门主管验证签认后,方可使用。
责任编辑:跳跳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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