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常把商场比作战场,把兵法用于企业竞争策略,其中重要的原因是战略战术的选择。不过,这种比喻也有其局限性,战场上的对手之间是你死我活的,而商场上的对手则存在着一种竞合关系;战场上兵不厌诈,而在商海中则应当坚持正当竞争。理想的境界是在寻找企业出路时,进行共赢的策略选择,即在坚持正当管理的基础上立于不败之地,这就需要管理者摆脱各种各样的“囚徒困境”。
在经济学家常常援引的“囚徒困境”中,两个囚徒从自私的立场出发做出自己的策略选择,固然表明了囚徒之间信用的缺失,但检察官误导的作用也不容低估。检察官对分别关押的两个囚徒交待的政策是:第一,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可以分别判他们各自一年的监禁;第二,如果其中一个人坦白另一个不坦白,那么只对坦自的人监禁半年以下,而对不坦白的人监禁10年以上;第三,如果两个人都坦白了,则分别对两人各自监禁5年。两个囚徒在做出选择时,与其说考虑的重点是同伙的态度:坦白或不坦白,不如说是如何利用检察官给定的政策,以免丧失了政策提供的“机会”。
可以假定囚徒也有自己的“行规”,比如以相互信任、不出卖同伙为“道德”准则。其“职业操守”尽管是非法的,有的和正常的社会标准恰好相反,比如以不坦白为正当行为,以坦白为不正当行为。那么在检察官给定政策的诱导下,囚徒们把坦白做为最终的选择,显然违背于囚徒的“道德”,因不信任同伙而背叛,是不正当的。
然而,按照“纳什均衡”原则,两个囚徒从利己的立场出发,得出的结果则是损人而不利己。因为两个人都坦白分别被监禁5年,与两个人都不坦白只能判他们各自一年的监禁比较起来,不仅都划不来,还伤了彼此的“和气”。尽管两个囚徒被分别关押,无法进行信息沟通,但是站在共同的立场上看,只要两者都坚持“正当”的原则,就很容易发现检察官给定政策的破绽。既然两个人都不坦白只能被分别判1年监禁,都坦白反而要被判5年;而一个人坦白只能减刑半年,为了“蝇头小利”而去冒那么大的风险,显然是不合算的。也就是说,当心性的态度端正之后,精确的科学结果才有可能被冷静的显现出来。
企业管理也是一样,企业的出路固然需要精心的策划,不能坐视别的企业怎样做自己必须采取行动,以对政策取向作出及时反应,抓住“商机”;更需要从企业的生长规律出发,坚持正当管理的准则,“已所不欲,无施于人”,避免两败俱伤,在共赢中站稳自己的脚跟。为了企业的持续发展,我们必须假定不同企业的管理者既使像分别关押的囚徒那样,也能保持自己的理性,能够认识到彼此既有竞争关系,更有共同的利益,在存异求同中应对环境的挑战。而且管理者不可能被分别“关押”,既使对竞合者管理行为的正当不能够充分确信,也可以加强信息沟通,阐明通过正当管理应对环境挑战的道理,从而为各自所在的企业找到一条最佳出路,实现共赢。
避免设置“囚徒困境” 管理者依法行使自己的经营自主权,本来就应当是正当的,但是相对于职业经理人的种种败德行为的泛滥倾向,当然存在着一个行使经营管理权的正当性问题。我们这里所说的正当管理,不仅指得是管理者不应当不正当的行使经营自主权,而且要求管理者不要利用或鼓励企业中各种不正当的因素,不能因急功近利而牺牲健康的企业文化,例如利用种种“囚徒困境”暂时规避和减轻自己的管理压力。在管理实践中固然要讲究方式方法,但是管理者至少不能人为的设置“囚徒困境”,为了达到某种目标而牺牲正当性,往往会给企业造成更大的隐患。
如果说管理者是市场上的“囚徒”,那么他也可能成为企业内部的“警官”。当企业为寻找自己的出路选择了一个正确的发展战略,交由管理者具体实施之后,管理者利用自己对信息等资源的控制权,完全有可能对管理对象采取相应措施,达到使他们被分别“关押”的效果,然后推出相应的游戏规则,诱导他们做出无奈的选择,以坐收渔人之利的方式侥幸达到既定目标。例如,有两个部门的员工都想增加工资,管理者就推出了一项“政策”:工资制度奖勤罚懒,如果只有一个部门认为自己贡献大应当加薪,企业就可以考虑;如果两个部门都认为自己贡献大应当加薪,就说明大家的贡献是一样的,工资不仅不能增加反而要减少。这时,两个部门的员工就像陷入了一种被分别“关押”起来的“囚徒困境”,部门利益要求他们都不愿意放弃要求加薪的机会,两者都要求加薪恰好给了管理者不予加薪的理由。这种管理方式堪称“科学”,似乎也符合奖勤罚懒的大原则,但是不可能为企业的发展带来健康的生机,因为大家在精心地相互算计中往往淡化了企业的凝聚力。
假如管理者确实想奖勤罚懒,发挥工资的激励作用,那么他就应当认真地进行调查研究,严格考评,根据各个部门的绩效决定工资的浮动幅度,像这种设置“困境”的方式取代艰苦的工作,也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表现。通过“囚徒困境”的设置,管理者固然可以缓解一时的增加工资的压力,却助长了互不信任、本位主义的歪风。可以想象,当两个部门的员工事后知道了管理者的真实用意,明白了管理者的为人,就会把部门之间的同步博弈变成上下级之间的交替博弈,企业在“囚徒困境”式的内耗中要想如期达到预定的发展战略是不可能的。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经过这种“囚徒困境”的设置,的确可以帮管理者很大的忙,使他处于非常主动的地位。但是管理者用设置“囚徒困境”的方式进行管理虽然不是明显的不正当,其中所隐含和鼓励的价值导向则确属不正当的倾向。如前所述,按照囚徒的“行规”,坦白是不正当的,而按照“纳什均衡”原则,坦白是最好的策略选择,不正当才会不后悔,这就是在互不信任的情况下,对不正当行为的利用、默许和鼓励。“囚徒困境”的设置,往往建立在对稳定的自私结果的预测之上,在上述管理者所设置的“囚徒困境”中,管理者期望的往往是管理对象做出自私的选择,虽然这样更便于“管理”,但由此而形成的L止业文化的紧张氛围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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