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有两个关键词,一个叫“广场舞大妈”,另外一个叫“互联网金融”。但凡没被《小苹果》唱傻,或者开口不谈点“互联网金融”,江湖上你都不知道要怎么混下去。 其实,细究起来,“互联网金融”这个概念是不严格的,到谷歌(571.6,2.40,0.42%)上用“InternetFinance”来查找,搜出来的无一例外是关于中国的消息,比如“互联网金融在中国”,“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中国央行开始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 民间集资的网络升级版 对于互联网金融,也只有中国央行给出了比较官方的定义。央行2014年4月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指出:互联网金融就是借助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来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主要包括网上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非P2P网络小额贷款、众筹融资、金融机构的网络创新平台和基于网络的基金销售等形式。 细想起来,这些金融产品在美国和其他国家早有发展,不过规模体量甚小。在美国这种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的地方,更没有引起什么波澜。倒是在中国,一个被天天吐槽的互联网,一个屡被诟病的金融体系,却怎么会培育出了一个看上去气势夺人的“传统金融颠覆者”? 举个例子,借助余额宝,天弘基金从2013年到今年6月实现了管理资产规模从100亿元到5890多亿元的飞跃,比华夏基金开疆拓土16年的总和还要多。再比如,支付宝10年间发展成用户三亿,2013年支付超过27.8亿笔、金额9000亿元的全球第一大移动支付公司,将早在1998年起步的Paypal远远抛在了后面。还有,起步仅有6年时间的P2P网贷平台,正呈现井喷式的发展态势,到2013年已达到近1200家,仅仅后8个月成交量就突破700亿元,而同年整个美国P2P的交易量总额也没有超过50亿美元(约合300亿元人民币)。 而2013年美国和中国的金融业总资产分别为80万亿美元和24万亿美元,体量之比是3.34∶1。 可是这事儿琢磨一下也不难理解。由于利率管制,存款利率被长期压低,货币市场利率在3%~4%(去年平均是5%~6%),而老百姓又不能进入货币市场。这么大的套利空间,只要将活期存款搬家到货币基金里,就摆明了是个百姓-机构双赢的局面。 再看第三方支付,北美、欧洲这种信用卡网上支付普及的地域,留给第三方支付的空间就相对有限。正因为中国传统的银行支付繁琐、用户体验差、安全系数低,像支付宝这样的产品才有了大展拳脚的机会。 再比如现在天天被媒体炒得火热的P2P、众筹、小贷,还不是对中国的多年积疾——银行体系过于庞大、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投资者手中资金又缺乏投资渠道的正常反应? 再直接点说,撕开互联网这身高科技的华服,这些融资模式还不就是多年来一直遮遮掩掩被诟病的民间私人借贷、民间集资的网络升级版吗? 对于每个人来说,改善生活是本能的追求。现实世界的困难和问题层出不穷,一定会有人因地制宜地想办法,这差不多是经济学中给定约束条件利益最大化的现实应用。互联网金融的每一个“创新”,其实只是市场对于既有框架造成的不适所做的一点小“反抗”罢了。 正因为现有的金融体系的长期抑制和发展不足留下了巨大套利空间,互联网金融的“中国火”才一下子烧得漫山遍野。尽管体量还不大,但增速惊人。 金融发展与金融风险并不对立 和所有高速增长的新兴事物一样,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颇有些年轻蛮横的霸气,在现有法定框架的边缘和空白地带攻城拔寨。也正因为此,这些日子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话题的火热程度持续升温。P2P的跑路潮、倒闭潮,网络理财产品的安全性,小贷和众筹的“非法集资”红线之痛,无不占据着各大媒体的版面。“风险”多了,对于“严格监管、防范风险”的呼声自然也高涨起来。 当然应该防范风险。不过,要防范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总得先将风险的来源弄明白,才能对症下药。 金融的本质就是契约关系和借贷关系,所以金融的风险也就是信用风险。不管互联网金融的手段、产品、技术怎么变化,其本质的金融属性从来没有变。所以,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本质上就是信用风险。不管表现形式是破产跑路,还是网络理财产品不能到期还本付息,实质上是信用危机。 监管层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健康发展”为己任,但凡哪里有风险,就上赶着拎起高压水龙头去救火。但有些容易发生误解的概念,我们还是得弄清楚。 比如,“金融发展”是不是和“金融风险”相对立的概念? 现代金融学就是研究不确定环境下人类最优选择的学问。不确定也就是风险,所以金融从本质上就是风险和风险管理的学问。金融学最基本的原则告诉我们:回报和风险从来是唇齿相依的好友。我们都明白“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换成金融学的语言就叫做“没有无风险的收益”。如果一个相对稳定的市场里,国债利率(无风险利率)在3%左右,如果有一个回报为20%的金融产品,我们要明白,在追逐这个回报的同时意味着自己承担了与此相适应的不确定性,即风险。 现实世界里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婚姻市场上,是平平安安找一个暖男(低风险-低收益),还是忍受失败或背叛的概率追逐高富帅(高风险-高收益)?金融学的知识告诉我们,这两种选择的风险调整后期望收益率一定处于相对均衡。否则,就会有一类男生发生极大的供不应求而导致“价格”暴涨。那“风险管理”是干什么的呢?风险管理就是根据你的个人偏好和资金约束,选择对你来讲风险最小(成功概率较大)和收益最高的。这叫做“理性选择”。 这么浅显的道理大家觉得挺明白,可一到金融市场上就容易被忘记。说到底,金融发展和金融风险不是对立的,相反,风险管理的技巧越高,金融发展的程度越高。如果想彻底“消除金融风险”,那不如干脆“消除金融”来得痛快。 将“法外世界”纳入合法框架 互联网金融风险又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呢?其实没有什么特殊。非要说的话,就是这些金融产品和模式产生的时间还短,变化也快,没有固定的套路和现成的规则来“约束”和“监督”,所以总让人惴惴不安,怕闹出什么乱子来。 我仔细想了想,究竟现在被炒得沸沸扬扬的互联网金融风险能闹出什么乱子、要怎么监管?还真没有特别清晰的答案。 拿最被人们关注的P2P平台“跑路”潮和小贷公司倒闭潮来说吧。这里面其实有两个悖论。第一是我们刚才说过的,这些金融产品提供了远远高于无风险利率的收益率,这个收益率本身就蕴含着很高的风险。监管层要做的不是“防止倒闭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而是要提供更透明翔实的信息,使得投资的风险-收益能更容易为投资者识别。 第二个悖论是这些金融模式的风险究竟从何而来。细究一下,还真和“监管-管制”不无关系。举个例子,我国对于金融牌照的发放一直采取审慎原则,其结果就是牌照成了“壳资源”,本身就有了价值。那些拿不到牌照的,眼看着这么大的资金供给需求市场,这么高的利润,进不去怎么办?当然是开动脑筋,合作买牌照,或者打擦边球。再比如,对于现在的P2P平台,监管层三令五申,要求“搞好第三方存管制度”,也就是要求P2P只做平台通道,“不搞资金池,不提供担保”。听上去很美。不过这么一来,提供担保的“第三方”不尽然是慈善家,对自己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必然要求回报,这种回报自然会体现在贷款利率中。利率过高没有人要,资金空转伤不起,怎么办?那就自己成立担保机构或找关联企业的第三方担保,反正是肉烂在锅里。总之是你有你的张良计,我有我的过墙梯。长此以往,当然就形成了一个“法外世界”。法外世界的原则是“说不清”,也不希望“说清楚”,最后市场上的信息成本越来越高,不确定性越来越大,风险自然更大。 现实世界里有没有更好一点的选择呢?还是有的。比如,2000年时,全国进行城市信用社改造,给四家浙江的城市信用合作社留下了牌照。十年过去,这四家都发展成了很不错的城市中小商业银行(泰隆、民泰、稠州、东海),不仅没有闹出什么乱子,反而有力地支持了当地经济发展,顺利地从“非主流”进入了“主流”金融体系。 对于“第三方担保”,监管层或者可以少操一点心,使得该破产的破产、该损失的承担损失。市场大浪淘沙,最终能活下来的,必然是机能良好、抗击风险能力强大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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