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
我施工单位签署施工安全承诺书,明确安全管理现场责任;现场安全责任到单位、到个人,有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1)设计安全技术审查体系
除性能审查外,在设计阶段增加安全性能审查标准:
(1)工程项目在设计阶段,必须严格按照管井内管道间距大于20cm的标准设计空调系统和土建管井;
(2)管道出室外管井时,管井开口面积同样需满足间距20cm的标准(上下间距和左右间距)
2)施工原材料进场检验体系
(1)物资到场后监理人员应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内容包括:材料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外观、材质证明文件等;
(2)要求防火等级的材料必须在现场进行抽样实验检查,验收合格填写相关记录台帐,具体情况如下:
(3)电源线、信号线
a、电源线一般采用BV线BVR线或VV电缆,其电气技术指标及阻燃性,应符合国标和设计要求。
b、线体必须采用阻燃材料,现场作燃烧实验,离火自动熄灭、阻燃性应达到要求使用;
c、电源线的荷载电流应保证设备最大工作电流的1.5倍,内机电源线的截面积不小于2.5m㎡,内机有辅助电加热时,应单独敷设电源,电源线采用5.5m㎡.
d、电源线信号线为国家正规线缆厂的合格产品。三证齐全(种类、截面积、品牌厂家、合格证编号、生产许可证编号、安全测试报告编号)。
(4)保温材料
a、冷媒管的保温材料采用橡塑保温管。橡塑保温材料表面应无明显的老化,用力撕扯时,不能轻易撕破。
b、三证齐全(品牌厂家、合格证编号、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检验报告编号)。
c、材料的材质、容重、含水率、导热系数等指标应符合国标要求。
d、防火性能:保温材料防火性能必须在难燃B1级以上,所有辅料(包扎带、粘接剂)均应达到阻燃级别,并由监理人员在现场作燃烧实验,观察是否能够离火即熄灭;如离火后仍旧燃烧则视为不合格不得采用。
3)消防器具配置标准及动火审批程序
(1)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灭火设备,每个动火区域至少配置4个以上灭火设备及2桶清水,所有灭火设备均在有效期内并定期检查;
(2)施工过程中需要动用明火,必须向项目组申请动火许可,由项目组向总包安全管理员进行申报,并到现场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颁发动火许可证;
(3)现场审核标准:
现场安全管理员是否驻点监护
灭火器具是否4套以上、是否现场设置两桶清水
烧焊是否用挡焰板隔离火焰,焊区与保温距离2米。
周边环境是否清理干净无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烧焊区域周边是否已做降温处理
是否使用氧气、乙炔进行气焊(不得采用液化气替代乙炔);
气体容器密封是否良好(采用肥皂水涂抹封口位置检漏方式)
氧气、乙炔瓶距离是否大于5米
氧气、乙炔瓶是否距离动火点10米以上
施工人员持证上岗
是否接受了安全技术规程交底培训
施工现场动火时,安全管理员必须全程在场,不得离开;并严格按照审核状态作业。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4)现场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并具备安全管理技能,安全管理员必须着装醒目(或佩带安全管理员袖标),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现场安全检查和全程对施工安全措施进行监护到位;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安全规范,接受项目组的安全技术规程培训,并制定本施工队的安全保证措施,并负责检查、落实;
对消防器具和施工机具的性能定期检查,确保机具无安全隐患,杜绝带病操作现象;
班前早会对施工人员进行当天施工内容安全培训,确保人员安全知识;
班后日清会上对当天安全施工工作进行总结,针对当天出现的问题进行纠偏培训;
工地配电必须按照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原则,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动火现场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技术规程配置灭火设备,审核现场动火条件(人员资质、环境、设备机具),并负责向项目经理申请动火审批;
批准动火后,安全管理员必须全程监护,确保现场安全施工;
经常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遇有严重违章操作及特殊情况时,指令先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研究处理。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督促施工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持每周安全例会制度。
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生活区域现场卫生达标工作,协助施工人员做好文明施工的督促检查工作。
5)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体系
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文明生产制度,施工垃圾、生活垃圾随时清理,每天作业结束后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完毕后方可离开现场;
清理责任人为施工队队长、监控人为安全管理员;
灭火器具每周定期检查,瓶内压力下降应马上重新灌注;无效器具不得放置在现场;
施工用电环境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原则,配电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每台设备配置一个漏电保护器,不允许一闸多用;
配电箱配线整齐,电缆电线不允许拖在地面,需用支架架起或埋地敷设,避免施工人员直接接触,电线电缆不允许有绝缘层破损情况;
施工中用水在排放时必须到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排放,尤其不得向敷设电线电缆区域和施工道路上排放;
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和加工区域必须独立设置,不得混用;
现场消防器具不得随意搬动,必须定位放置;
施工前应了解周遍区域地下管线情况,不得野蛮开挖,以防损坏其他管线设备;
仓库内物品必须分类拜访,氧气瓶必须远离其他工具设备单独存放,仓库内不得使用生活电器和火源,并且至少配置4个以上灭火设备;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焊工必须持焊工证,上岗证。动火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2.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文明施工准备: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现场标牌制作,管理条例、施工规范等,制作镜框上墙。
2)现场场容、场貌布置:班组必须做好落手清,随做随清,物尽其用。在施工作业时,应有防止尘土分扬、泥浆洒漏、污水外流、车辆沾带泥土运行等措施,有考核制度,定期检查评分考核。
3)生活卫生
a.生活卫生应纳入工地总体规划,落实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落实责任制。
b.施工现场设有茶水厅和茶水桶,做到有盖加配杯子,有消毒设备。
c.落实消灭蚊蝇孳生责任制,保证落实。
d.生活垃圾必须随时处理或集中加以掩盖,妥善处理,保持场容整洁。
4)环境保护措施
遵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保工作基本标准》。
5)具体措施
a.防止大气污染
施工现场的大气污染主要集中:清理施工垃圾、道路扬尘,根据实际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具体措施。
b.防止水污染
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渗漏处理,存放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及成品。
c.防止噪音污染
施工现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燥声限制》(GB12523-90)制定降燥制度和措施
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不得超过规定值。
对人为的施工燥声应有降燥措施和管理制度,并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减少燥声扰民。
附件下载:某工程空调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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