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者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报名办法
我市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老考生网上支付、新考生现场确认并支付的方法。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7月2日。 2.报名流程:考生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初审,请初审通过后及时打印报名表。
3.新考生请选择首次报考入口进行报名,按提示完成报名。并于2015年7月46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确认和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作放弃报名。考生在现场交费2个工作日后需登陆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状态。 4.老考生请选择老考生报考入口,不能选择首次报考入口报名,否则会造成已考成绩作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待审核通过后直接在网上交费,不需到现场确认、交费。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6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考试费用的财政票据可选择领取或邮寄,选择领取的考生请于8月2022日(工作日内)到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对选择邮寄的考生,票据将于8月22日快递寄出,收取快递成本费5元。
(二)新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带好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应根据需要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完整并盖章)。
(三)各报名点注意事项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报名点于7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生有关网上报名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考生网上报名后已打印报名表,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的,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后,传真至0510-85727361,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工作日登陆网报系统确认是否修改,并重新打印报名表。
3.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自行在2015年10月16日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的打印准考证栏打印。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名易软件-系统报名咨询电话4008105999。2015年度考试仍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附件: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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