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15日 | ||||||||||||||||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24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二、 三、 各市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7月15日前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1996年8月26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各市于2015年7月30日前完成如下网站后台管理工作:1、对报考人员提交的错误信息进行修改;2、对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进行收费状态确认。 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省中心将报名数据信息及时反馈各市,用于试卷预定、准考证打印等考务管理工作。各市于2015年8月24日前上报试卷预订单(附件3) 四、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五、 六、 七、 附件: 1、 2、 3、 更多推荐: 2015年造价工程师辅导课程全部开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