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是投标人的答卷,是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的主要依据,投标文件制作好坏是直接影响投标人能否中标的关键,希望投标人慎之又慎。我们认为,投标文件的好坏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判别:投标行为是否严肃、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投标方案是否先进、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等。以下我们分别讨论之。
4.1投标行为严肃性
参与投标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是体现投标人形象、能力、实力的良好机会,应引起重视和慎重对待。而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却经常遇到粗制滥造、错误百出的投标文件,有些投标人来投标时经常连时间、地点、联系人都搞不清楚,还有投标人连投标文件都不装订。
在本项目的投标中问题虽没有这么严重,但问题却也不少。这里主要是说低级错误,即只要认真一点就可避免的问题(其它问题在下面讨论)。在本项目的8个投标人中,就有2份投标文件让人难以置信:一个是在方案描述中张冠李戴,明明是投G医院弱电系统的标,他却将G医院写成P区医院(可以看出绝不是笔误,而是照抄了以前的方案,忘了将业主换名),让人哭笑不得,这样的投标人,你能放心?还有一份投标文件不到60页,开标时就觉得奇怪,原来投标文件中全然没有方案设计,更没有技术设计图纸,要知道这是一个集成系统,没有方案、图纸,怎么施工,就是报价再低,又有什么用?谁放心让你中标?方案好坏是水平问题,而有没有方案绝对是态度问题。所以我们一直要求投标人:对待投标一定要严肃、认真,如果时间紧、任务重,则宁可放弃也不能砸了自己的牌子,毁了公司的形象。
4.2投标文件完整性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又是投标的一个重要方面,虽不足以说明投标人的水平和能力,却能体现公司的投标经验和管理水平。要使投标文件比较完整、规范,首先要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弄清要求投标人提供哪些资料和证明文件,投标要求有哪些,报价有什么要求和格式等。虽说招标要求(指商务部分)都大同小异,但每个招标项目均有一些针对其本项目特点的特殊性要求,投标人一定要认真阅读并加以理解。如有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本救济制度专为保护投标人权利而设,可充分利用),避免自以为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在本项目的8个投标人中,就有4个单位的投标文件不够完整,有的缺少主要投标产品的原生产厂商授权书,有的缺少产品的详细配置(如只说某品牌的交换机,而不说明其配了几个模块、是什么模块等细节),有的投标文件连最起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公司基本情况的资料都不提供,还有方案中不提供系统结构拓扑图,让人很难了解其设计思路和合理性。虽然不能说投标文件不完整一定不能中标(视重要性和严重性而定),但肯定是对评标结果有影响的,只是程度不同,尤其是在两个投标人旗鼓相当、各种条件都相仿的情况下,评标人肯定会选择投标文件完整、做得比较认真的投标人。
4.3投标方案先进性
在系统集成项目中,投标文件的重中之重是技术方案。虽然递交投标文件的8个投标人中,3个具有壹级资质、5个具有贰级资质,应该说都是IT行业的较强单位,可还是有4份(占50%)投标文件的方案存在问题,或描述不清,或存在较多缺漏,或毫无特点。由此可见在一些资质较低的单位中问题更多、更大,希望引起各投标人注意。
我们认为要设计出一个好的、先进的、合乎要求的方案,至少应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充分阅读、理解招标文件,并在现场踏勘和澄清、答疑时,彻底领会用户需求、要达到的目标及项目特点、特色;二要了解本行业的技术现状(IT行业有其特殊性即发展特别快)、发展趋势、技术成熟度。在保持方案先进性的同时,要考虑价格合理性、技术成熟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
4.4投标报价合理性
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一般并不是最低价中标。最低价中标法一般不适用弱电系统项目,因为在弱电系统项目中,方案的先进性、所选购产品的品牌、档次等差距是很大的。所以在此我们强调报价的合理性(绝不一味追求低价),更确切地说应是性能价格比好的系统。
在本项目的8份投标价中,最低报价789万,最高报价1947万,最后中标单位的报价是790万元,该单位之所以中标,绝不仅仅是价格(接近最低价)在起作用。在集成项目中仅看一个总价是不说明问题的,如在本项目中共有十几个子系统,虽然总价相近,但各子系统的报价相差悬殊,总价相近只能说是一种巧合,关键还是性能价格比在起作用。
4.5投标文件时效性
投标文件时效性在此主要是指投标截止时间。笔者从事政府采购工作几年来,经手的招标项目数百个,约有50%的招标活动是有人迟到的。原因多种多样,如道路拥挤、记错时间;投标人不自带投标文件而请他人代送,结果送投标文件的人迟到;还有投标人忘带投标保证金而往返的,等等。原因虽多,但几乎都与重视不够有关。我们经常提醒各投标人,要注意投标截止时间,不要因迟到而使大量劳动白费,因为做一份集成系统的标书不是一件很轻松、简单的事。
5应避免的投标行为 招投标活动是一件非常严肃、认真的事,作为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协助招标人一起做好,而不应投机取巧、自作主张,做出一些有损自己形象和信誉的事,最终不仅破坏了招投标活动,还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们认为主要应避免以下投标行为:串通投标、低于成本价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提供虚假文件投标等。
5.1串通投标
无论是《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标投标法》或其他有关招投标活动的规定、规范,均对串通投标作出了严格限制和相应的处罚规定。串通招标投标行为是指在招投标活动中,两个以上行为人以协议形式或共同行动限制竞争的共谋行为。具体可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和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下面分别给出其定义,引起投标人注意,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投标人串通投标是指:(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是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5.2低于成本价投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方式投标竞争。这里指的低于成本,是指低于投标人的为完成投标项目所需支出的个别成本。由于每个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与条件不同,即使完成同样的招标项目,其个别成本也不可能完全相同。管理水平高、技术先进的投标人,生产、经营成本低,有条件以较低的报价参加投标竞争,这是竞争实力强的表现。实行招标采购的目的,正是为了通过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特别在投标报价方面的竞争,择优选择中标者。因此,只要投标人的报价不低于自身的个别成本,即使是低于同行业平均成本,也是完全可以的。至于低于成本价投标的判定,在实践中是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每个投标人的不同情况加以确定。在本项目中未发现此种情况。
5.3以他人名义投标
以他人名义投标,在实践中多表现为一些不具备法定的或者投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挂靠其他单位,或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或者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的行为。在IT行业中,此类现象主要表现为儿子以老子名义参与投标,具体实施由儿子来完成。本项目中,我们认为有此种情况。
5.4提供虚假文件投标
提供虚假文件投标主要是指提供虚假的营业执照、提交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伪造资质证书、资质等级,虚报曾完成的业绩等虚假情况,以试图取得标的的行为。在IT行业中,提供虚假的资质证书等情况一般不会发生(在网上可以查到该公司具有何种等级),主要表现为虚报曾完成的业绩等。在本项目中,无法判断这种情况是否存在,但我们认为即使存在,影响也不大,因为对此8个投标人,评标委员会都比较熟悉,而且其它条件已足以判别投标人的优劣。
6评标和合同签定 6.1评标
评标活动是招投标过程的核心,是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所报送的标书进行审查、评议的过程。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代表各自的单位或组织,也不受任何个人和单位的干扰。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组成、职责等,《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中均有详细规定,在此不再赘述)。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我们采用类似二阶段评标法。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会后,先对8份投标文件进行初步筛选,对2份报价过高、方案又无特色的投标文件首先将其淘汰出局;对余下的6份进行仔细审阅,分别列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通知投标人第二天安排商务、技术人员来评标地进行澄清相关问题)。
澄清时间安排及要求:每个投标人均有45分钟的时间进行介绍及答复,要求每个投标人花15分钟时间对其方案重点、特色进行介绍,留30分钟为提问、答复时间,并要求记录所有问题,于第二天中午前将澄清文件加盖公章后送达政府采购中心。澄清时间实际上是展示投标人水平和实力的好机会,可有些投标人不够重视。在本次澄清会上,有个投标人资质较好、投标文件写得也不错,可项目负责人介绍时就有些疙疙瘩瘩,回答问题时更是不知所云、答不到点子上,给评标专家留下不好的影响。对弱电系统集成项目来说,项目负责人是非常重要的角色,这么一个较大的集成项目,让人怎能放心交给这样的负责人去完成?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投标文件、答疑情况、澄清文件等分别写出书面意见并进行打分排序;在完成个人意见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组织评审交流,并写出代表评标委员会的小组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给政府采购中心和业主作为授标依据。
6.2合同签定
合同是招标文件的主体内容之一,也是中标后发包人与承包人签署的施工合同的主体内容。合同条款规范、严谨、全面与否,是招标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乃至工程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其特点是:合法性、合意性、平等性、诚信性、规范性。
撰写合同时应注意:内容要合法,格式要规范,条款要完备、具体,表述要准确、简明,字迹要清楚,文面要整洁。合同一般包括标题、合同当事人名称、合同编号与签订地点时间、正文、署名和有效期限等几部分组成。
本文以某医院弱电系统集成项目为例,详细说明了招标、投标、评标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及关键所在,供从事政府采购人员及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参考。不当之处,敬请不吝指正。
责任编辑: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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