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份。 以上材料及所填表格要求字迹端正、准确。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2、考试收费标准:
①报名费(缴省建设厅):每人每科15元;
②考务费(缴省人事厅):每人每科50元。
3、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获得执业资格;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必须填写原档案管理号。档案管理号为滚动考试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自己的档案管理号,以备下年度报名。
4、“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5、2008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仍使用2006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①《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已于2006年12月11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5号部长令)已经废止。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的规定调整。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已于2006年7月3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共同发布(发改投资[2006]1325号),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计投资[1993]530号)已经停止使用。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有关规定调整。
6、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申报人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做到准确无误、客观公正,确保我省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7、以后此项工作将不再大量发文,请各单位及时浏览相关媒体及以下网站:
甘肃工程建设信息网(www.gsjs.com.cn)
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www.gsgczj.com.cn)
8、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下列有关部门联系:
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305号建设大厦13楼
-8470716
二00八年六月十二日 更多推荐: 2015年造价工程师教材不变的通知 2015年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不断更新) 2015年造价工程师辅导课程全部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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